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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送嫁衣(1 / 2)

 此时距离李锦炎出城已有半月有余,夏思涵已将柳西月的嫁衣已经完成。不得不说她的主意极好,利用间隙让他们帮着绣好了主要的图案。

经过这些时日,夏思涵已将他们的技艺都看在眼里。纪云年纪稍长,绣工亦最扎实,人亦稳重,夏思涵有意让她成为这里的管事。她带来的翠羽,福荣,还有连翘各有千秋,绣工亦算的上扎实。而红玉,年纪最小,性格倒是活泼,虽贪玩了些,但也是个能吃苦的姑娘。

这些日子,五人合力帮她将柳西月的嫁衣都绣了出来,最后的缝制夏思涵亲自动手,连续几日熬到很晚才歇息。

没有李锦炎在身边,夏思涵只能拼命做活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如此才不至于太思念他。

也因着他不在身边,每每缝制一些就将衣服放在空间里。不是她过于谨慎,只是这些天她总觉得附近有人探头探脑的。虽说此处是京城天子脚下,可若是遇见那小毛贼,她与婆母两个人亦是无法对抗的。

夏思涵头一次觉得自己需得养些什么来看家护院了。她向来是个想到便做的主,只是如今若是抱了奶狗回来养已是来不及了。

夏思涵便和婆母从那驯兽场里带回来一只被虐待的狼狗。原本李母不喜,可禁不住夏思涵的劝说,亦觉得家中没有李锦炎确实空荡了些,是以不得已答应了。

那狼狗据说是山上野狼所生,自小便养在驯兽场训练,买主试图想让它成为听话的狗儿,却不知它狼性未除,除了撕咬之外什么都不会。

夏思涵买它的时候便是看中了它的那双眼睛。虽为兽类,可眸子里透出的警惕与渴望自由的光芒实在让她动容。买回来的第一天就让李母吓得不敢入睡,只因每次靠近都会听见它的低吼声。

夏思涵也没想着要将这狼狗训练成会吃人的猛兽,只是想让它看家护院而已。看着它警惕的样子,夏思涵亦不着急,将它面前的盆子里装满了清水和食物,也不用绳子,只是单单用木棍圈出了一块空地。

“思涵,这能行吗?”李母显然害怕,那狼狗的眼眸实在叫人害怕,渗着一股寒意,任谁看了都觉得恐惧。

夏思涵却微笑道:“无妨,它只是被虐待得久了,等时间长了知晓我们并无恶意,就会接受我们的。听原先的买主说它对主人十分忠诚,有了它,锦哥不在的时候我们两人在家也不至于害怕。”

话虽这么说,但是李母还是觉得不妥,这万一没吓退贼人却咬伤了自己人可如何是好?素日里家里也并未来过生人,是以李母也不再多说,自己平时多加小心便是。

至于这位新来的成员,夏思涵觉着还是让它先适应这里的环境,自己吃什么就让它也吃什么,闲时对着它多说些话。虽然说是一条狼狗,可是夏思涵觉得有时候人还不如狗,狗尚且忠于主人,可狼一旦发起狠来,便什么都不顾了。

夏思涵给它取了个响亮的名字——疾风,因为见过它扑食活鸡的速度,快如疾风。

有了疾风,夏思涵觉得自己的日子充实了很多。很快就到了交货的时候,为了掩人耳目,她将衣服藏在空间里,只带着一个空盒子去了将军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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