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行啊!我告诉你,今天不给本少解释清楚,你别想回去。”顾珩气冲冲地挂了电话。
等到他穿好衣服,走出酒店时,他才忽然发现一件事。
呃。
他好像没有向李慕白要地址……
…………
云光休息了一个上午,总算睡饱了。
她走进厨房,望着那些比脸还干净的锅碗瓢盆,陷入沉思。
李慕白救了暮离,是暮离的恩人。
可是,为什么她总觉得李慕白很危险?
等到暮离醒来以后,她还是劝劝暮离,以后不要再和李慕白来往了。
毕竟,那是一个吸血鬼猎人,是所有血族的敌人。
这时,客厅里传来一阵脚步声。
李慕白关上屋门,走出卧室。
他的白衬衫上出现少许褶皱,胸口位置渗出一丝血红。
路过厨房时,他看了云光一眼,说道:“我出去一趟,晚上回来接暮离。如果有事,随时联系我。”
“真是不巧,手机没电了。”云光站在厨房门口,故意说道。
早上,暮离散形,她才迫不得已给李慕白打电话。
现在,暮离已经恢复了,为什么还要联系这个人类猎人?
李慕白停下步子,微微侧身。
他茶黑色的瞳底飘过一缕薄凉,说道:“你们血族,很喜欢过河拆桥。”
是陈述。
不是疑问。
他能感觉到云光对他的警惕,那是出于野兽天生的敏锐本能。
云光自然不会认帐。
她摊摊手,反讥回去:“跟你们人类学的。”
最初,她刚被流放下来的那几年,凭借挖古墓置换金币谋生。
有一次,人类怂恿她去盗皇帝墓。
结果,古墓里发生僵乱,出现事故。
那些人类一跑而散,还落下门口的葬墓石,把她封锁在千年古墓里。
要不是她在关键时刻露出獠牙,自晒血族身份,与那些僵货们来了一场泪流涕零的举世相认。
她哪还能活到今天?
天知道,她整日混在一群浑身长满绿毛的低级僵尸中,与他们勾肩搭背,那种滋味是多么的悲催、酸爽!
李慕白穿上外套,遮住衬衫上的血痕。
他推开门,朝外走去。
离开前,他的眼眸里余光泛泛,浅色悠悠,说道:“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白痴才不知道什么是充电器。”
“你……”
云光望着李慕白的背影,气结。
她哐当一声,摔上房门。
这个人类,真是讨厌。
…………
午后一点半,省大医院附近的小咖啡厅外。
顾珩戴着墨镜,骑着摩托,一身黑亮的拉风皮衣,潇洒而来。
他五官俊美绝伦,身材英挺伟岸,举手投足间,散发着贵公子的优雅,是堪比旭日一般光辉璀璨的男人。
无论走到哪里,他都是人群中最亮眼的存在,充满绝世的魅力。
“先生,您几位?”服务生急忙小跑过去,接下了顾珩手中的摩托车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