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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免赋均田的悖论(2 / 2)

“免赋,必须要推行下去。如果朝令夕改,口头上把免赋三年吹的那样响、那样大,实际上却照样重征敛,闯军的政治信誉就破产了。”

“但是具体怎么样免赋,这里头的门道就很多了。”

李来亨给白旺这个新官上任的随州营田使介绍完随州免赋的大背景、大前提以后,终于开始讲到了免赋的具体核心实施办法。

“我们推行免赋,要和均田结合起来搞。一旦均田完成,那么许多本来会落到士绅口袋里头的地租,就可以由闯军直接征收,我们可以用免田赋而只征地租的办法做到两全其美。”

闯军的免赋顾名思义就是免除田赋,当然李来亨并不打算像康熙那样无耻,嘴上说什么“盛世人丁滋生,永不加赋”,实际上赋是不加了,各种奇葩的捐税却越来越多。

李来亨想的办法是本来随州平民就多是士绅地主的佃农,土地所有权并不归耕田的佃农所有,他们给士绅种完田以后,所得的收获先要以地租名义上交给士绅地主,然后又要以田赋名义再给官府衙门交一笔钱。

何况明末士绅所收地租之高,远高于朝廷征收的田赋之额。明末朝廷所征收的田赋一般在5到10左右,即便加上加派的三饷,也远远低于士绅所收取的地租。

在不同地区地租比率并不完全相同,但通常都数倍于朝廷征收的田赋地丁银,如徽州等地区甚至于出现了地租率超过80这样骇人听闻的情况。

而闯军的均田,就是把士绅地主这一层直接干掉,将他们的土地全部没收为公有。而后再将这些公有土地租给平民耕种,平民不需要再上缴地租和田赋两份支出,而只需要上缴给闯军一份地租即可。

等到百姓在均田所得的土地上,耕种、缴租,达到三年时间,这些土地的所有权就可以完全归耕种者自己所有。

这样就可以渡过“免赋三年”的窗口期,而且又能做到两全其美,既可以减少佃农一半的负担,也可以保证闯军的收入。

利益唯一受损的就是士绅地主这个群体,不过李来亨既然都已经上了公审大会、上了夹棍拷掠的狠招了,难道还要去维护士绅们的利益

不过当李来亨最初将这个“免赋均田”的执行办法透露给方以仁时,这位狗头军师还是闻言惊骇失色,震惊道“计口授田、均田永业,此北魏之古制,并不为奇。可北魏均田,是将黄河南北等处大量无主土地和荒地,均田授予百姓,未尝闻有将贵戚、宗主、大姓、门阀之田均于民者。”

“北魏之贵戚即今之藩王,府主杀之夺田再均分于民,未尝不可。可北魏之宗主,即今之卫所将门,北魏之门阀即今之绅,夺将门之田则天下武人强兵必皆与府主为死敌,夺乡贤绅之田则天下士绅名流必皆以府主为桀纣。”

“府主欲均田,只需夺藩王之田即可,若全面扩大化,学生恐怕闯军将为天下之人所共击之啊”

闯军的拷掠并不是一项阶级性的打击措施,并不因为你是士绅、你是大地产所有者就进行拷掠,而一般要先考量你的官声、清名,有民愤者才会进行严厉的拷掠,名声较好的一般则不进行拷掠,只需要“助饷”而已,交个几十两几百两就可以过关。

事实上拷掠具体而言是分为了两个政策其一为“追赃”,这是一般比较常见的拷掠形式,以刑罚强迫贪官污吏、土豪劣绅吐出赃款;其二为“助饷”,这个程度比起“追赃”就轻了很多,“助饷”至少名义上是自愿的,而且“助饷”的数目通常也比“追赃”低很多。

而且拷掠本身并不是一种死刑,的确,在拷掠之中常常出现有人被活活夹死的情况,但这属于过激情况,而非拷掠制度本身规定的情况。

总之拷掠虽然是一项会引发士绅阶层反感和敌意的政策,但拷掠不等于对士绅阶层的宣战第一,它不是阶级性、全面化的;第二,它的力度不是毁灭性的,而是留有余地的;第三,它保留了“助饷”这样的过关模式、合作模式。

简而言之,闯军即便推行拷掠,当闯军在军事上占有优势的时候,依旧会有很多绅出于投机主义心态和闯军政权合作。

所以历史上大顺军进入北京以后,大行拷掠,官绅们却还是发了疯一样到处托人求人,想做大顺朝廷的官。直到大顺军在山海关战败,丧失军事上的优势以后,这些官绅才转而发动叛乱。

可是不分清名、恶名与否,不分程度、规模,直接将随州所有乡绅的土地一次性没收,这可就相当于是和绅阶级决裂、和士绅团体宣战了。

也无怪乎方以仁听完李来亨的想法以后,会如此骇然失色。

这一不小心,就是同天下士绅为敌,自取灭亡啊

s李来亨将以实际的革命行动,反驳众多读者所谓的大野心家屑来亨之论ntent

明末不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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