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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藏拙(1 / 2)

 “如果你不要,也可以还我。”林羡有心逗他。

沈大毛闻言,小手贴着衣襟摸了摸,这包饴糖是他的,那他就可以和二毛还有三毛一块儿分着吃。

后来的娘让伙计把饴糖敲成小小的碎块,他刚才有数着,大概十来块,他已经想好了,以后他跟弟弟就每天吃一小块,为公平起见,每人轮流舔一下,这样他们就可以把这包饴糖吃一个月。

林羡注意到孩子瞅着自己,主动问:“看我做什么?”

“刚才,”小家伙嘴里含糖,口齿有些不清:“明明是你把我治好的,你为什么不告诉他们?”

“谁跟你说是我治好的你?”

“医馆里那个少东家,还有那个八角,都有讲。”

林羡不由得望向怀里的沈大毛。

别看这孩子平日里一副畏缩怯懦样,实际上鬼得很,在沈家,发现她是个可以讨好的对象,所以,主动来‘投靠’她,就像一只失去父母庇护的小兽,遇到强大的成年野兽,立刻仰面躺地,露出自己的小肚皮向她表达臣服。

因为他听到过老钱氏与沈明珠谋划着卖掉他跟他的弟弟,于是产生了危机感,再也不肯乖乖待在沈家。

换做其他六岁孩童,怕是卖掉还会帮着数钱。

沈大毛却不一样。

或许是母亲早早亡故、父亲又不在身边的缘故,又因为爷爷不疼、奶奶不爱,造就了这个孩子性格上的早熟。

在回春堂,虽然他一直躺在榻上,恐怕没少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那个八角说我得了急惊风,是很难治愈的病症,那老头不会治还赶人,你才带我去回春堂的。”

林羡没反驳这番说辞。

沈大毛见状,抿了抿小嘴又道:“那老头说是他把我治好的,以后肯定会有更多人找他看病。”

“这不是挺好的。”林羡的回答,几乎淹没于街边小贩的叫卖声中:“脸皮有多厚,舞台就有多大,这位胡大夫自诩医术不凡,急于表现自己,咱们何不成全他。”

“可、可明明是你救了我。”

林羡看小家伙像是钻进牛角尖,不免为他解释:“惊风之症,不是不能治愈的绝症。只不过,一般得病的孩子,十之七八都会丧命,以往救过来的,也得折腾掉半条命。倘若有一天,某个名不经传的人冒出来,说他能一夜治愈惊风之症,你觉得大家会怎么想?”

沈大毛想起林羡在回春堂说的那个词,不情不愿地说:“大家一定认为他是神医。”

“再如果,金陵某位贵人之子得了惊风之症,知道靖阳县有这样一位神医,必然派人来请,等到病人榻前,却发现病人已病入膏肓,或者,除了惊风之症,还有其它难以医治的症候,神医告诉贵人自己不能治,如果你是贵人,你会怎么样?”

沈大毛想了想,如实说:“我会很生气。”

生气的,不仅仅是神医徒有虚名。

更重要的一点是,这个神医能治乡野之子,却治不了他的孩子,但凡那位贵人心胸狭隘一些,势必恼羞成怒。

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更何况,区区一个平民百姓。

林羡本就没想扬名杏林,那位胡大夫急着认领功劳,倒省得她再找理由去遮掩。

对回春堂来说,被胡大夫担下救人的好名声,也不见得是坏事。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那位窦少东家的医术,尚不能撑起回春堂,过早扬名立万,只会捧杀他。

沈大毛没头没尾地问一句:“那老头根本不会治惊风之症,是不是只要有贵人知道他是骗子,就可以砍他脑袋?”

“不能说他完全不会治。”林羡不喜那位胡大夫,却也没恶意贬低:“只是他开的方子治愈惊风之症的几率不高罢了,要不然,看到你痊愈,也不会认定是自己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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