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1688年,英国爆发光荣革命,在确立议会主权的同时保留了君主,国王开始逐渐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而到20世纪初,欧洲所有剩余的君主(假如不将教皇列入计算)都是立宪的君主,立宪的君主虽然依然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但他们的权力和义务或多或少受到宪法明确地规定。
在英国光荣革命中,国王是被议会请来的,国王权利的来源不再是神而是议会了。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利用当时的有利形势,尽量扩大自己的政治,经济实力,利用他们所控制的议会,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来限制王权。
1689年10月,英国议会通过了《权利法案》,法案规定:国王无权废止法律,不得侵犯议会的征税权,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组织常备军,国王不得干涉议会言论自由,未按法律程序,不得拘捕臣民,必须定期召开议会。
到了黄娜这里,作为一个穿越者见过了那么多的前车之鉴,自然没必要再走什么弯路,所以她和黄小刚经过缜密的研究和讨论之后,便也决定未来的新朝将会采用的政体和制度就是“三院一阁”和“君主立宪”。
不过,相较于后世的制度,未来新朝将要实施的“三院一阁”和“君主立宪”肯定是有些变化的,首先就是在国政方面既要将美式的“国会两院”照搬,也要和英式的“内阁责任制”来个强力兼容。
而在“君主立宪”方面,虽然国政完全交给内阁,但军权却是不能轻易放手,君主必须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最高统帅,虽然君主平时作为国家象征仅履行代表性或礼仪性职责,不能干预议会和政府工作,但一旦进入战争状态君主就只能是唯一的最高统帅。
简而言之,未来的新朝女皇或皇帝将会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最高统帅,形式上有权任免内阁首相(需国会选举和弹劾罢免)、阁员、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等,并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及内阁、批准法律、宣战(需国会授权)、媾和等权力,同时代表新朝的国家象征仅履行代表性或礼仪性职责。
此外,新朝军队也必须独立于政府的管控,不论战时还是平时内阁都无指挥权,国务院的国防司也仅是负责国土防御方面的建设与支持,有关军备军需、军事策略、军队建设、军事调动、对外作战等等方面将由独立的军事机构来负责,国会以及内阁仅有军费的预算审核权和审计权。
按照黄娜与黄小刚的设计,未来新朝军队的最高权力机关为三军参谋长联席会议,设有会议主席、副主席、三军总参谋长、作战部长等职务,次级协助部门有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总政治部、总装备部和总情报部,此外军队也将分为陆军、海军和空军三大军种。
在新朝建立以后,国会和内阁只需要确定“跟谁开战”、“在什么时间地点开战”、“打到什么程度算赢”、“可以花多少军费”等这些条件就行了,而其余的事情就交给三军参谋长联席会议来负责。
最为重要的是,新朝的军队首先要忠于的是女皇(或皇帝)陛下,其次则要忠于人民,如果内阁或者国会做出了背叛女皇(或皇帝)或人民的事情,军队有权将之推翻和颠覆,并组成看守政府管理国家,直至选出新一届的国会和内阁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