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巴顿,东南部。
“詹姆!”之前是不想下车,现在是韦斯要追着詹姆士,这搭档真心是个’好’组合,“等我!”甩手推上车门,紧追着已经走远的詹姆士。
“有人死了!你快点!”詹姆士头也不回,看准了一栋单元楼,直接进入。
“呃……”韦斯非常无语,“现在你想起我们的任务了?啧,你能等我一下么!”韦斯一直都没太习惯衣服会挡住警徽的工作状态,我们懂的,普通警员警徽都外漏在警服上,一目了然,警探么,不是被外套遮住就是收在口袋里,需要的时候才会展现,在别人面前晃晃。有多少人认为这动作很吸引人?
很多吧,但不包括韦斯。他一边往单元楼里追詹姆士,一边把警徽往外套外扣,免得一会儿等詹姆士往外的晃警徽的时候,他跟不上——在南区他几乎没秀过警徽,大家都知道他是警察,老梅尔(南区二手店)骄傲的确认了这一点,韦斯不需要这个动作,“而且人已经死了!你现在抓紧时间人也不会活过来!”
是了,两个警探在经过了跑去科齐尔公寓的小弯路后,来办案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一个共和人在自己的家里被杀了而已……
曲折往上的单元楼楼梯,景物,恩……大家应该会感到眼熟才对,并不是东南部的建筑内部都长的差不多,而是我们来过,跟着扎克来过,跟着詹姆士也来过,跟着查普曼也来过,呵呵,查普曼就在这里。
楼层已经被警察封锁,查普曼在封锁线后看了眼上来的詹姆士,也看到紧随其后的韦斯,詹姆士的新搭档。
查普曼没说任何会制造尴尬的话,点了下头,让了路,“除了报告上已经有的信息,这公寓的房东就在里面,有他的领导陪同。”给真正办案警探汇报情况?不,是提醒,“他们在里面。你应该准备一下。”
詹姆士眼角微微抽动的看了眼查普曼,算是感谢提醒吧,然后看了眼韦斯,有点阴沉,“这就是我们刚才在那里不接收某人的帮助!”
在这里要说明一下——詹姆士和韦斯离开的时候,扎克没什么诚意的问了一下詹姆士的案子要不要帮助,尽管他人在这里自由受限,但不介意为了詹姆士这份维护巴顿公序安良的伟大工作冒点儿险。没诚意体现在扎克挑起的眉和弯起的嘴角上,懂吧,谁才是伟大的。所以自然的,被拒绝了。
当时的韦斯没发表意见,只是有点无语詹姆士而已,现在么,他知道原因了。因为大概是听到了詹姆士的声音,麦迪森从公寓里走出来了,‘房东的领导’,看了詹姆士一眼,走回去,对着站在角落的年轻房东——布莱恩,“警探来了,对警探再说一遍你发现的过程,我们就可以离开了。”是很平缓、带着安慰语气的话,然后把确认的眼神递给詹姆士,说话的对象随着改变,“我们不需要继续留在这里了,对吧?”
詹姆士没看麦迪森,径直走向布莱恩,分明都相互认识,却还是秀了一下腰间的警徽,装不认识,“你就是这公寓的房东,布莱恩?”
说明一下这个案子吧。比大家以为的普通谋杀要有趣。
首先是案件的地点,东南部。我不觉得大家意识到了这意味着什么,回忆一下,警方什么时候在意过东南部发生的谋杀案了?
查普曼选择‘自杀’地方在哪里以及为什么他会选这里?之前发生的帮派清洗,多少人死亡或消失,警方的态度又是什么?
现在一个人挂了,两个前途光明且自带光环的凶杀组警探被派来查案了。意识到有意思的地方了吧。
导致了这警方态度变化的原因,就是接下来该说的东西——死亡的人是共和人。恩……理论上说,人种是共和人,国籍,已经是联邦人,合法移民的联邦人。
联邦没有给选择成为这个国家合法公民的人,提供一个国家该给自己人民提供的人身保护。有意思的地方再加一笔。
最后一点有意思的地方——这里曾经是布莱恩的家。
大家还记得布莱恩要卖掉自己在东南部的房子吧,结果么,现在揭晓。他并没有真的卖掉自己的家,租出去了。挺明智的,在东南部的房市莫名的在移民共和人种中火爆的时刻,能够长期收租终归比一次***要划算。谁不想要更多利益呢,只是,如果不发生谋杀案,就完美了。
布莱恩没有任何表情,看一眼詹姆士,又看一眼詹姆士身后的韦斯,好直接,“我不要和你说话。你和‘坏人’混在一起,我不相信你。”看起来布莱恩可没有要装不认识詹姆士样子。至于他嘴里的坏人,自然是吸血鬼扎克了。布莱恩讨厌扎克没忘吧。
詹姆士眼角抽搐两下,却也没什么意见——警探也不喜欢和脑子有病的人交流,所以,看了韦斯,示意韦斯上,自己么,对麦迪森招了招手,寻找可以说话的地方。
这公寓很小,以前描述过的,房间也没几间,在麦迪森的示意下,詹姆士进了卫生间,两个人就已经沾满了整个空间。
“报告上写是布莱恩发现租客死亡的。”
麦迪森侧着头,在狭窄的空间中避开詹姆士的视线有些难,“是的,这人的房租晚了一天,他来收租的。”
“但他没有报警,你报的警。”
“你能怪他么?”麦迪森有点嘲讽的意思,“你们北区警局从来都没有对东南部证明过自己是值得信赖的执法者。哼,更不用说是他了。”布莱恩母亲失踪的时候,报警也是布莱恩的选项之一不是么,而我们都知道那事情的结局是什么。
詹姆士能反驳这讽刺,强调式的,“你,报警了。”
麦迪森反应了一会儿,才明白詹姆士在表达什么,继续嘲讽的,“不然呢,我是人类,我又不吃尸体。你想我找个异族来解决么,去找斯高尔或‘将军’……”
詹姆士什么时候错过过?呵,表达异族和人类不同的机会。现在这机会就很对不是么,麦迪森作为第三类异族,是人类的异族的确无能,但这家伙认识的人多啊,和扎克一样多——
“还是我干脆省事点,去找食尸鬼,然后屁事都没有了。”麦迪森歪着嘴,“哼。我应该找异族的,省的看你这副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