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喜的是,傻大个够义气,定是自己久出未归,引起了傻大个的警惕,这才找寻到了虎尊峰,分明是冒死来搭救自己的;
激动的是,虎灵和老贼狼居然死了,自己牵肠挂肚十数年的大敌,就这样惨死了,虽然自己并未下手,可傻大个却是本巴拉大王的铁杆心腹,他出手和本巴拉大王出手,毫无区别。
一招血仇得报,粉红兔子只觉整个身体都轻快多了,这般被虏至高空,似乎也没多恐怖了,倒有些腾云驾雾的快意。
粉红兔子压住心中的爽快,说道,“巴拉巴拉,狐大人说的对,我确实有失察的过失,对了,这会儿,狐大人要带我去哪里,巴拉巴拉。”
火红狐狸冷哼一声,“卑鄙的人族冒充妖类,屠杀虎灵大人,又抢夺虎灵大人的妖牌,假冒黑牌大妖,虎尊郡已成了他的天下,为今之计,唯有请大王下旨,才能扑灭贼子,稍后,你与我见了大王,须得如实禀告,否则必有你好看。”
刺啦,粉红兔子脑袋陡然一空,就剩了“金雕大王”四字,浑身的兔毫都竖了起来,忽地,发出凄厉的尖啸。
金雕一族最喜食兔,逐月各郡都得按时贡上活兔,以他开智前期的修为,用金雕大王的话说,乃是兔中上品,倘若进了雕领山,又怎么可能活着回来,还不得成为金雕的口中佳肴。
金雕大王或许不屑屠杀手下,可他手下的黑白二雕,可是出了名的凶悍,屡屡侵入各大郡中,搜捕美味。
此去雕领山,岂非入了死地。
死,粉红兔子没什么概念,按妖族的说法,妖死则入妖之天国,葬得越高,便越能进入妖之天国的上层。
故而,和人族作战,群妖皆悍不畏死。
粉红兔子也不觉得死有多可怕,可若是成了人家盘中餐,被吃掉,那死得就太惨,太窝囊。
却说,粉红兔子这一尖啸,啸得火红狐狸的脑子险些炸开,立时出声恫吓,丢其下去摔作肉泥云云。
却不想粉红兔子早吓惨了,相比成为金雕的腹中餐,她更愿意摔死,哪里肯听火红狐狸的恫吓,非只尖啸,反倒剧烈挣扎起来。
火红狐狸大怒,却又无可奈何,恨不能就此撒爪,将粉红兔子摔成肉泥,又怕缺了佐证,说不动金雕大王。
又纠缠片刻,他自觉高空之上,已无法掌御这粉红兔子,正打算降落于地,将粉红兔子拾掇了,再行腾飞。
就在这时,粉红兔子忽地欢呼咆哮起来,“巴拉巴拉,傻大个,这边,天呐,真他娘的有你的,你竟会飞翔,巴拉巴拉……”
来者正是傻大个,机关鸟之力,论近距离飞行,或许不及火红狐狸,但论及远行,自然之力又岂是人畜之力,所能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