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前风流成性,是个不折不扣的纨绔子弟,从来没有跟谁说过“谢谢”,不过韩雨柔是个读书人,成绩好的乖乖女,和她认识之后,他改了很多。
她会跟他说“谢谢”,他想,他也可以学着她的样子跟她说“谢谢”。
这是不是就是他们读书人口中的“相敬如宾”?
嘁,虽然酸不拉几,但也有意思。
挂上电话,容锦承等她过来。
大院子里这会儿没有人,那群小子不知道上哪玩去了。
没人好,不会注意到她。
报出地址的那一刹,他有感觉到韩雨柔停顿了几秒,她在纽约两年,对这个地方肯定早有耳闻。
这里不是什么好地方,传说中的贫民窟。
一想到她要过来,容锦承赶紧把自己住的房间收拾了一番,把衣服叠好,把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收进抽屉。
开了灯,他坐在房间里等她。
外面的雨淅淅沥沥落在屋檐上、地面上,发出细碎的响声,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没多久,韩雨柔敲门。
她背着一只黑色小牛皮包,手上是小花伞,这地方挺难找,她在外头徘徊了半天。
而且这里的人都不怎么友善,时不时有人用目光上上下下打量她,好像她是什么异类一样。
这里的街道是不怎么干净,到处都是垃圾,她很难想象,容锦承这样的公子哥会在这里住了两年。
要知道,在以前,他可受不了一丁点难闻的气味和不适。
容锦承过来开门。
门外的韩雨柔穿着一件白色T恤,七分牛仔裤,开门时,容锦承冲她笑了一下。
依稀的灯光下,他的笑容如被镀了一层浅浅的白雾,让人有恍惚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