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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狂妄天才(7K二合一大章!求月票!)(1 / 2)

 “恭喜!我的小老弟!”

在老尼尔森走后,诺维茨基第一时间过来恭喜。

孙昊没想到,他也没想到,老尼尔森对孙昊的偏爱都快赶上当初的他了。

不过就像他在打完猛龙队时感慨过的那样。

孙昊比他当初适应NBA速度要快很多,得到这样的偏爱也属实正常。

而且他也期待和自己的小老弟一起在场上打球。

纳什也同样过来向孙昊道喜。

一顿烧烤让他对孙昊的醋意消了大半。

而且这里面还涉及到一个很敏感又很正常的事情。

球队首发控卫之争。

老尼尔森,甚至库班和小尼尔森对孙昊的偏爱都肉眼可见。

尤其是诺维茨基也那么喜欢孙昊,前者是小牛队官宣的新建队核心。

再加上孙昊的出色发挥,小牛队用孙昊代替他打首发控卫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他脾气不错,但不是圣人,谁会甘心从首发被挤到替补?

他当初从太阳到小牛,很大一个原因就是不想当凯文·约翰逊和基德的替补。

尤其是他已经来到职业生涯的第5个年头,再被挤到替补席,他的职业生涯都凉了。

但是现在,老尼尔森让他和孙昊一起首发,这问题就完全不存在了。

孙昊能投,他能传,两个人风格还很搭。

至于防守,老尼尔森做教练的都不担心,他这个当球员的也没必要操那个心。

小牛队的其他人也都陆续过来向孙昊道喜。

这支球队的大部分人脾气都很好,再加上孙昊平时在球队多与人为善,他们也喜欢这个新人。

甚至哈维这个同期新秀也都过来了。

孙昊这一路下来的表现他看在眼前,他羡慕的同时也有一丝崇拜。

看着哈维的小眼神,孙昊知道这家伙想法比较简单,以后有机会的话,可以提前介绍他去CBA打球。

偌大的球场,只有亚历山大气得鼻子上蹬。

喂喂!有没有人注意一下我!

我才是今年球队的乐透秀!

不过可惜他的耳边全是对孙昊的恭喜,压根就没人理他。

哼!等着,一生之敌,别以为你已经赢了!

他冷哼一声,直接转身进了更衣室。

这一天晚上,小牛队坐上了前往密尔沃基的飞机。

孙昊上辈子对密尔沃基这座城市还是很熟悉的,原因无他,因为这是易建联开启职业生涯的地方。

丹·费根选秀的神仙操作,单场前12投全中,12月月最佳新秀……

上辈子2007年的时候,他16岁,正是看球的年龄,易建联的这些经历他都记忆深刻。

现在换了一世,易建联和他成了兄弟,现在人也在洛杉矶高中打球,现在他这个哥哥要代替弟弟先去这座小城了。

“霍华德,你会在意吗?从首发到替补。”

孙昊把思绪收回来,转头对一旁的埃斯利说道。

这个球队最爱讲故事的人,和他的关系很不错。

这一次他进首发,挤下的正是埃斯利。

虽然系统里面,他和埃斯利的亲密度并没有发生变化,但他心里多少有些过意不去。

“在意什么?我生涯大部分时间都是打的替补,老实说我更习惯在替补席打球,而且偷偷告诉你,我是个控球后卫。”

埃斯利的话把孙昊一下逗笑了。

不过埃斯利说的也是事实。

他1米88的身高,上赛季在爵士队8.6分4.2助攻,打得分后卫也算是矮个子里面拔将军。

小牛队选秀大会把斯特里克兰交易走之后,球队就没正牌的得分后卫了。

亚历山大算是,小牛队也是这么期望的。

但夏季联赛打下来,亚历山大证明了……他不配。

“而且谁打首发是教练的决定,你不用介意。”

埃斯利反倒是过来劝孙昊不用在意。

孙昊点点头,他觉得自己是不是对自己的个人魅力少了点自知之明?

要不然,为什么小牛队的人都喜欢他?

“不过今晚你在防守端会吃些苦头,雷·阿伦和萨姆·卡塞尔,无论哪一个,都够你吃一壶的。”

埃斯利接着说道。

看着他的那种状态,孙昊知道他肯定又要讲故事了。

只不过让孙昊没想到的是,埃斯利故事的主角却不是要和他对位的两人。

雷·阿伦谦谦君子,进联盟之后的口碑就一直很好,君子雷不是白叫的;

卡塞尔虽然长相奇特,被球迷送上“外星人”的绰号,但其实脾气非常好,被球迷不断调侃甚至攻击长相的他,甚至还淡定地出演了电影。

故事的主角,是格伦·罗宾逊。

孙昊对罗宾逊并不太熟悉,要说熟悉的话,可能还是“海军上将”大卫·罗宾逊多一些。

但实际上在上世纪,格伦的名号完全不输大卫。

在进联盟之前,罗宾逊在NCAA就已经名声大噪,而且是灭霸级的。

大部分人都知道安东尼是NCAA大杀器,大一就场均22.2分10篮板。

但2米01,体型相同的罗宾逊,大二赛季场均24.1分9.4篮板,大三赛季场均30.3分11.2篮板!

实际上,罗宾逊就是历史中安东尼的选秀模版之一。

凭借着这种残暴的表现,他毫无意外地当选了1994年的选秀状元。

状元年年有,但是这一年,榜眼是基德,探花是格兰特·希尔!

这是选秀大年的当家花旦。

而且他新秀赛季场均21.9分6.4篮板2.5助攻,率队把上一赛季东部垫底的雄鹿队打到东部第九,而且距离第八只差了一个胜场。

这种表现放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现象级的,标准的天之骄子。

但是这家伙,竟然在最佳新秀的评选中输给了希尔!

乍一看希尔“乔丹接班人”,输给他很正常。

但实际上,新秀赛季不论是个人数据还是球队战绩,都是罗宾逊更占优。

而这,也是值得埃斯利讲这个故事的原因。

因为罗宾逊他真的很特别。

1994年的时候,NBA当时连新秀合同的年限和年薪都没有规定,给多少全看球队和球员谈判。

格伦·罗宾逊,当时要求雄鹿队给的合同是13年1亿!

那个年代,皮蓬的年薪才400万,乔丹也才500万,这种行为在当时直接就炸了。

不过迫不得已,雄鹿队最后还是和他签下了10年6800万美元的合同,这让他载入史册,甚至逼得联盟第二年就出台了新秀合同规则。

然而这还只是故事的一部分。

罗宾逊天赋爆棚,雄鹿队能被他逼迫签这个合同就是最好的佐证。

如果他像科比那样自律,努力训练的话,他很可能会成为下一个乔丹。

但可惜他不是,而且他还是另外一个极端。

性格狂傲,经常酗酒,还时不时酒后驾车,辱骂球迷,打架斗殴。

而且他真的不训练。

他就是翻版的奥尼尔,不同的是奥尼尔刚进联盟练的还挺多,他是进联盟就很少练,完全靠天赋打球。

有关他这方面还有一个小故事。

当时和他同期进联盟的埃里克·莫布里一直在努力训练。

结果这反倒引来罗宾逊的不满,他直接对莫布里说了那句经典语录。

“老子靠着大学的老本都能场均20+,你这么努力训练有个鸡儿用。”

所以哪怕他天赋爆棚,联盟甚至都不愿去宣传他,最佳新秀自然也没给他。

“上帝给了他神的天赋,所以他尽情地挥霍着。”

埃斯利用了一句话做总结。

如果孙昊上辈子有了解的话,会知道格伦·罗宾逊生涯场均得分超过20分,而且退役前一年的场均得分还有16.6分。

但最后,他只在联盟打了十年,履行完“新秀合同”就从联盟消失了。

上帝最后收回了给他的天赋。

当然这些,孙昊没去了解,所以他不知道。

在听完埃斯利说的故事之后,他反倒对这个不算熟悉的“大狗”有了兴趣。

到底是什么样的天赋,能够让他把自己和奥尼尔归为一类。

要知道即便是四大分卫里天赋最高的麦迪,也没听说过有类似的故事。

当然,雷·阿伦和卡塞尔,埃斯利也说了一些他们的事情和现在的技术特点。

而且雄鹿队目前战绩4胜1负和76人并列东部榜首,这场比赛会很艰难。

和埃斯利聊完,孙昊进入到系统,拉开自己的属性面板看了看。

身高:185cm;体重:78kg

力量:80;速度:81;敏捷:77;弹跳:75;体能:83;球商:92

控球:80;传球:58;扣篮:52;上篮:80;中距离:58;三分:86

防守:62;盖帽:58;抢断:74;篮板:58

距离之前在欧洲体测已经过去了半年时间。

距离他拿到系统也已经到了5年时间。

和当初系统介绍的一样,他的身高在5年内达到了185cm。

穿上鞋的话,他也有1米88,和埃斯利差不多高。

这或许也是老尼尔森敢把他放进首发的另一个原因。

看似疯狂的背后,老尼尔森其实也考虑了不少。

而且在贝克的要求下,孙昊也适当进行了一些减重。

身高长了2公分,但是体重比原来还下降了2公斤。

这没让他的对抗下降多少,但是速度和敏捷提升不少。

还有一个提升明显的是三分球。

这和他之前的预判是一样的,后撤步三分对能力值是有加成的。

……

第二天下午,孙昊、诺维茨基和纳什三个人提前一些去了球馆。

诺维茨基有个习惯,总是喜欢早一点到球馆进行投篮训练。

按照他说的,那样可以提前和篮筐亲密接触,这样比赛里命中率就会更高。

不过让孙昊怎么也没想到的是,他们到的时候训练馆里面竟然有人。

而且,那个人还是格伦·罗宾逊!

这好像和埃斯利说的不一样啊!

难道格伦·罗宾逊也是和他一样,现实的天才少年,背后却在默默苦练?

不过多看了几眼,看到格伦·罗宾逊汗都没出的时候,他突然明白了。

雄鹿队的主场球馆布拉德利中心是联盟里面知名的小球馆,训练馆只有一个。

比赛日的时候,主客队的训练时间是错开安排的。

小牛队是上午,雄鹿队是下午。

从罗宾逊的身体状况来看,他不是在加练,而是完美地错过了球队训练。

人,这会儿正在那里热身呢!

不过孙昊看完还是觉得埃斯利有些许夸张,至少人家还是练的嘛。

一个训练馆两个篮筐,两边分开练互不干扰。

只不过才半小时过去,孙昊就注意到那边罗宾逊的训练已经结束了。

而且他真的也还没出汗。

这……太真实。

比威金斯还威金斯啊?

就在孙昊感慨的时候,罗宾逊也看向了他。

两个人对视一眼,罗宾逊似乎认出了他,径直朝他走了过来。

孙昊不知道罗宾逊为什么突然朝自己走过来。

诺维茨基和纳什也不知道,两个人都停下手上的训练,然后站到孙昊的两侧。

“你是……king?”

等走到近前,罗宾逊用一个极其不屑的语气看向孙昊。

孙昊感到很意外,他虽然前面几场比赛打的不错,但知名度应该也没到罗宾逊都听说过自己的地步。

不过也不怪孙昊,罗宾逊会知道孙昊原因很特别。

他训练不多,更多的时候是在喝酒,在外面喝,家里也喝。

在家里喝的时候,他就喜欢看电视,尤其喜欢看TNT和ESPN的节目。

而这赛季他迷上了巴克利那档子节目。

因为他发现比起打球,巴克利更适合当节目里的……小丑。

那个只会靠屁股打球的家伙,一辈子都拿不到冠军,真的只适合当小丑。

然后,因为巴克利不断拿孙昊当赌注,甚至赌输了还不停提,孙昊的名字就像和尚念经一样,他不想听都记下来了。

还有其中那个让他感到非常不爽的绰号。

king。

这里涉及到一个翻译问题,苏群当初为了发稿避免被审核,把king翻译成了小皇帝,在前面加了个小字。

但是美国这边,包括巴克利提到的时候,用的还是king,也就是国王、皇帝的意思。

罗宾逊不爽的原因就是这个,这是远古神兽张伯伦用过的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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