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奖结束,电影节行程完结。
这一次圣丹斯电影节行程当然还是收获满满,主要是在今年圣丹斯交易市场卖出了它们今年最高的版权——除北美地区外,都卖出了1060万美元海外版权。
显然是赚了。
投资《冬天的骨头》这部电影,有不低的目的是为了赚钱。
林浩看中了这部片子应该能在米国吃得开,所以没有坚持要远赴欧洲,去给这部片子在三大加冕。而是在柏林电影节时间不合适后,选择比较贴合电影主题的电影节。
事实证明,决策正确。
一个电影节就已经回本。
当然参与电影的其他人也是有收获的,拿到了这个电影节的最高奖,对于他们接下来接戏,拉投资,知名度,还有履历表之类的杂七杂八的都有帮助。
一句话:
明面上的荣耀,电影团队拿去了;背后的利益,长林影业拿走了。
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唯一可能不大欢喜的,可能就是和韦恩斯坦的事情。
...
酒店,休息室里。
“我希望你们知道的是,韦恩斯坦能看上这部电影,就是因为其中的女权因素。我们要做的就是把这件事情突出,然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西装革履的公司代表依旧咬的很死。
他们觉得这个导演怎么这么奇怪?拍这种片子就是为了应对好莱坞的胃口吧...
本来还以为是为了多要钱的。
哈维肯定不同意。
结果磨了这么几天后,发现对方实在固执,就最终还是给《冬天的骨头》加了足足一百万美元的价钱。
然而对方还是装:说什么要的不是钱?
所以愈发无语,继续咬死。
“但那就会让这部电影失去平衡,大家只会接触到那么一点东西,其他的表达都被毁掉了!我不能,也不允许做这样的修改。”导演也是继续跟上。
她坚持这么多天不是为了钱。
尤其是前些天,有人私下找到她说用一笔钱让她同意出卖这部电影,她就觉得心里面一阵翻腾——如果只是为了钱,电影就只是一个纯粹的商品了。
在她眼里:
电影最终还是艺术品。
“那个,我说...”
林浩也终于插嘴了,眼看着两方都已经有了火气,谈判肯定难以继续:“我觉得今天大家已经把自己的意见表达清楚了,也许剩下的我们可以思考一下,明天再聊。”
林浩眼里:
电影是带着艺术性的商品,所以对两方的观点都持中立态度。
他也做好了长期作战的打算:
双方现在进行到了一个新的阶段,那就是韦恩斯坦开始对剧组敞开真正的想法。这是个好事,不过距离彻底摊牌,还是有一定距离的。
也没办法。
还要继续耐心慢慢谈,还是那句话:如果能谈好,那就是皆大欢喜。谈不好...北美版权,可是全球电影版权最好卖的地方了。
...
1月,就算这么过去了。
公司的新人们在电影节之后回国。
据说回国之后几个学院派的家伙记下来的东西有好厚一本,但真要问起他们对于电影的感受,还真没有赵包子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