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凡当然不知道明绣的心思。
林凡每天忙的事情太多了,忙着拍电视,拍电影,忙着出歌辑,出唱片,还有各种各样的应酬,并且这些还只是他生活中的一部分,他有的时候还要忙着做一些其他莫名其妙的事,要不就隔三差5的经常会被某些人拉着去出席某些活动,所以,这让林凡的生活特别的忙碌。
林凡根本没有心思去考虑这些问题。
虽然说他也是花一样的年华,也是那种情窦初开的少年,可是目前来说,林凡并没有对哪一个女孩子心里面有那种特别喜爱的想法,虽然说他很喜欢明绣和田苗苗以及云蕾几个女孩子,可是他是把他们当做异性知己,当做好姐妹来看待的,无论这几个女孩子对林凡提什么要求,相信只要林凡能够做到的话,都不会推脱的。
可是如果说让林凡她他们当做自己的女朋友来看待的话,现在可能为时还尚早,毕竟,林凡还没有那些想法。
那行吧。
老话说的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所以说一切还是看今后的发展,静观其变就好了。
……
……
林凡决定等到明天的时候去他和邓兴华约好的那个凉亭处踩踩点,看看那个地方有没有什么情况,不要说林凡也是有一个心机的男孩子,这个东西,换在谁身上都是一样的,比如说别人要是打仗的话,恐怕首先要去侦察一下地形吧,这个按理说应该是理所当然的,做人不能当大傻子,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林凡无论做什么事情的时候,他并不迂腐,他其实是一个十分灵活的人。
所以。
第2天。
林凡就到了那个凉亭处,他发现这个凉亭这里还是和以前一样,并没有什么变化,虽然说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来这闲逛的人也挺多的,很多人都是来爬山锻炼身体的,有些人就坐在这里休息,一边喝水一边和同伴们说笑着,也不知道在谈论什么东西。
林凡左右看了看,发现都是一些很正常的游客,并没有那些行为或者说感觉到可疑的人到这里,他就觉得邓兴华应该不会是搞那种阴谋诡计的人。
这个时候下山还早。
林凡也就跟那些上山的人一起,混在人群之中爬山,山上面还有一截路,最高的地方叫做魔云岭,魔云岭上面有一个大水库叫做娘娘湖,以前的时候林又聪两口子也带林凡到这里来玩过,有一段时间,因为林又聪迷恋上了锻炼身体,所以就经常拉着自己的老婆小孩跑到这里面来爬山玩,那个时候大家都年轻,都有活力,所以说阳慧也乐得奉陪,天天跟着自己的老公和孩子爬得不亦乐乎。
一家三口从山底下一直爬到山顶上,然后在上面坐缆车的下来,那个时候的生活其实又简单又快乐,比起现在两口子当大老板,每天在办公室里面忙得脚不沾地,今天来这开会,明天又飞到另外一个地方去干什么应酬之类的活来说,那个时候的生活其实更纯粹一些,更像生活一些。
而现在的生活……
现在的生活让林又聪常常对阳慧感慨:“现在我们已经成了机器了,被绑架在公司的这辆车上,面每天转个不停,就好像是驴一样,每天蒙着眼睛在磨道里面不停的拉磨,转来转去的,感觉好烦啊。”
阳慧嘲讽他道:“你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当年的时候我刚嫁给你的时候,穷的叮当响,一分钱都恨不得掰成两分来花,现在你看看,你要吃有吃,要穿有穿,银行的账户里面有的是钱,想干嘛就干嘛,这样的生活你还不知足?
难道说你还想回到过去那种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年代?
你还想过那种一穷二白的日子?
我看你这个人呀,天生就是贱骨头,就是不喜欢上进。”
当他们林氏集团的女强人阳慧说这些话的时候,林又聪常常就会嘿嘿地笑着,对夫人的话,他并不表示反对。
管他呢。
反正公司的事情都由阳慧来操作,他也乐得清闲,当然了,他这个清闲也只是相对的,更多时候他却要陪着阳慧不停的跑来跑去,只不过他的忙是吵体现的不用操心上而已。
林凡在山上面转来转去,转了好一会子,甚至,他还调皮的跑到草丛里面摘了几只野果子吃了一下,那种红红的好像毛线球一样的野火子,吃起来嘴巴里面有一股甜甜的味道,让林凡觉得挺舒服的。
其实如果说要是认真讲的话,林凡更像一个天生的冒险家,他是具有那种开拓进取精神的,不管遇到什么东西,一些新鲜的事物他都喜欢尝试一下。
就好像这种红红的野果子一样。
纵然他博古通今,博览群书,他也叫不出什么名字来。
也不知道这种果子有没有毒。
无所谓,神农还尝百草呢,林凡也不客气,他觉得这个果子味道酸酸甜甜的,应该是没毒的。
是的。
是没毒。
因为旁边有一个戴着眼镜得老先生,看上去斯斯文文体体面面,好像很有学问的样子,他指着那些野果子对自己的孙子道:“宝宝去摘几个那个东西吃,那个挺好吃的。”
嗯?
林凡定晴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