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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0章国税(1 / 2)

 米柱觉得十分的无奈,以前的楚党,可是他们的盟友,以前他们合作愉快,现在与熊廷弼的关系就堪称莫逆。

原版此时的熊廷弼,己因广宁失守而下狱,现在通过米柱搭上皇帝这条线,当上兵部尚书,军机大臣,备受宠信,春风得意。

而楚党另外一位大佬刘一燝,则因米柱失信,认为被米柱忽悠了,所以越走越远,又和东林党走近。

前年朝廷大局,东林党一家独大,压制三党联盟,自从东林三君先后落马后,东林党声势大弱,即使叶向高、韩爌依旧在内阁之中,但也难掩颓势,帝党崛起。

现在东林党、楚党、浙党联合,对抗帝党了。

这形势变化之快,没有人可以全看得明白,那时皇权被压缩于皇宫,朝廷各党狗咬狗,斗一个你死我活,现在帝党崛起了,他们又团结起来,为了仕权而战皇权。

这全是因为利益而改变立场,他们这是自然而然的走在了一起。

不能不说对方的政治斗争经验丰言,发现在新农物的推广上是他们的薄弱环节,所以他们从这里出击,以击带面,打击他们的威信,从而动摇他们的利益体系。

但这种伤国伤民的政策彻底激怒了米柱,令他勃然大怒之下,决定铤而走险,你用阴招我也用阴招,看谁阴险,谁魔高一丈。

第二日,米柱前去户部,公然宣布准备接任国税局局正,这是一个得罪人的活计,洪承像是逃命一样逃离了此位,去当蓟辽总督副手,现在准备当蒙古行省巡抚。

许多人意外,居然是由米柱接任了,这可是一个妖孽,不知这是福是祸。

整个大明朝,税收以农税为主,由于在开国初期,商业被蒙元掠夺性的破坏,所以太祖皇帝朱元璋为了恢复商业,宣布对大部分商业免税。帝谕户部曰:“曩者奸臣聚敛,税及纤悉,朕甚耻焉。自今军民嫁娶丧祭之物,舟车丝布之类,皆勿税。”

征收的商税也很轻一直到万历年间,张居正搞了一条鞭法的税制改革,才重新征收商税,大明的农税大概占75%,盐税大概占10%,剩下的皇庄收入乱七八糟的大概占5%,商税只占10%左右。

宋代是一个重商的时代,宋王朝为什么重商?从官府的立场来看,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可以征收到诱人的商税,与农业税相比,工商税课利更厚,征税成本更低。

宋政府在京师设有都商税院,在各州县均设立了商税务:“凡州县皆置务,关镇或有焉,大则专置官监临;小则令佐兼领;诸州仍令都监、监押同掌”。也就是说,一个县至少有一个商税务。

尽大明朝则是一个轻商、贱商的时代,国家将赋税的重心是田赋与力役,对商税、禁榷收入、金融收益都不怎么重视。

尽管朱元璋也在各州县设立税课司局,征收商税,但明朝税课司局的数目远少于宋朝商税务。

大明税课司局的课利额也很不成气候,洪武十三年,吏部奏:“税课司局岁收额米不及五百石者,凡三百六十四处,宜罢之。”也就是说,明王朝设立的四百多所税课司局中,有364所的年征税额居然不及五百石米。按明初两浙及京畿官田以银折收税粮的官定标准,“银每两准米二石”,五百石米约可折银一千两,折钱一千贯。在宋代,年课利额一千贯以下的商税务,属于微小型场务,通常是承包给私人的:“许人认定年额买扑,更不差官监管”。

在大明王朝的商税总额也是微不足道的,“弘治时,商税课钞,共四千六百一十八万九千贯”,听起来似乎是一个大数目,但弘治年间大明宝钞已经严重贬值,“每钞一贯折收银三厘,是四千六百余万贯以银计之,不过一十三万八千五百四十两有奇耳”。全国一年的商税收入,不足十三万两白银。

而宋代的收入呢?“至道中,岁入税课钱四百万贯;天禧末,增八百四万贯”;“皇祐中,岁课缗钱七百八十六万三千九百”,北宋天禧之后,商税年额大约为八百万贯,是明初商税总额的六十倍。熙宁十年,华亭县辖下的青龙镇,商税收入为一万五千贯,相当于明初全国商税总额的十分之一强。

这里的商税,指商税务对市场商品征收的过税与住税,并未包括茶盐酒的禁榷税与市舶收入,据户部的文献纪录,宋代单酒税方面的收入,就常年保持在每年一千二百万贯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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