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陆军第一军团在炮二十里之外的一处浅滩登陆,集结完毕之后,向虎门炮后方发起了进攻。
不过炮台是兵家重地,这里戒备森严,有重兵把守,炮台山之外,机关密布,哨兵林立,他们立即的组队进行了反击。
荷兰人的突袭失败,偷袭变强攻,本来荷兰人的火枪手,是全南洋最强的,南洋的土著们让他们杀得人头滚滚,死伤惨重,使用冷兵器,不管是土兵还是***,海盗还是浪人,都被他们杀败,死得极惨。
荷兰现在的战术叫三段射,1534年,西班牙开创一种火枪和长矛兵混搭的方阵战术。因为当时的滑膛火枪射速太慢,精度也弱,实用作战距离很近。如果遇到敌方骑兵或者步兵抵近,缺乏必要的自卫手段,因此很需要长矛防御阵型的协助。
而西班牙方阵就是这么一种将长矛手的防御特性和火枪手的输出特性结合起来的战阵,外围的火枪手没事儿的时候就放放枪,打打远距离输出,如果对方骑兵或者步兵冲过来了,那么内圈的长矛手就站出来形成防御整形,而火枪还能透过人群间隙射击。
这样一来,就让当时与西班牙为敌的法国佬很难受了,骑兵和步兵面对刺猬一样的矛阵,冲又不敢冲,不冲又会被阵里的火枪打成血葫芦。西班牙用这种近乎赖皮的打法以及率先开启航海时代掠夺殖民地而迎来了最黄金的时代。
然后到了1568年,宗教改革之后,讲究淡化教皇权利的新教开始在欧洲生根发芽,尤其是当时作为西班牙地盘之一的荷兰大量改信了新教,加上之前西班牙哈布斯堡帝国的苛捐杂税,荷兰人开始造反了,造反的带头大哥就是莫里斯。
莫里斯小时候在拿骚的迪伦堡啊长大,所以也被叫做拿骚的莫里斯。
它在反抗西班牙统治的时候,发现西班牙的火枪+长矛手方阵虽然防御挺强,火枪手在四周均匀分布,可以面面俱到的抵挡各个方向的攻击。但是如果遭遇单个方向的敌军,那西班牙方阵内的火枪手撑死了只有一半能够朝那方向射击。
莫里斯则将西班牙这种方块一样的阵型拉成一个长方形,增加列数,减少行数。火枪兵并排之间有一列足够人行的空隙,当前排齐射放完枪之后,从这列空隙往回走到列尾,开始装填,然后第二排瞄准,齐射,以此类推,等到最后一排放完,那么第一排已经差不多装填完成。这样一来不但火力持续不断,横队也让每个火枪兵都能排上用场。
1597年的蒂伦豪特之战中,荷兰用这种莫里斯横队战术连同英国包夹西班牙方阵,以12死50伤的轻微代价让西班牙死伤二千人,被俘八百人。
莫里斯横队的优点是将方阵拉长拉扁,以便于火力集中输出,优化循环齐射的战术,而且火枪阵后边还是需要长矛兵作防御。但从莫里斯这会儿开始,火枪这种低成本、高杀伤的远程火力投送方式已经让欧洲人开始铁了心往火器方向越行越远。
而这次对上大明火枪手,他们吃的亏就大了,大明的毛瑟1621式火枪,射程更远,火力更大,射速更快,荷兰士兵成片成片的倒下,死得极惨。
加上明军还有大炮的支持和掩护,荷兰人成片成片的倒下,他们死伤极其惨重,一开始就处于非常不利的地步。
这时代的火枪手,是最勇敢的战士,因为火枪手使用的常规战术,依然是排队枪毙战术,你与敌人相距二百米,冒着枪林弹雨,身边有战友被射杀,打得血流如注,脑袋炸裂,然后从容的装弹、开枪射杀敌人,这对他们的心理承受力要求极高,如果心理能力不强,他们就自我崩溃,纷纷逃命了。
荷兰人的火枪手,当然也是极其的勇敢冷静,也不怕死,但是与吕宋火枪手交战,他们伤亡极重,死了不少的人,因为吕宋火枪手开三枪,他们才开一枪,而且吕宋火枪手燧石击发,直接开枪,而他们则是点火开枪,相差极远,勇敢的荷兰火枪手,几乎是被打懵打傻了,没有崩溃,全凭心理素质强大和严酷的纪律。
但这么重的伤亡率是让他们心为之寒,他们进军东方,殖民南洋,是因为这里土地肥沃,物资富饶,更妙的是没有强大的势力,也没有经过系统的开发,当地人落后愚昧,十分的容易对付,他们可以轻易的剿灭奴役他们。
如果是对方比他们强大,他们是不会来,也不敢来的,自今日开始,大明介入了,他们遇上硬茬子,荷兰火枪手们排队前进,展开进攻,结果他们死伤极其极其的惨重,等于被吕宋火枪手压着打,就像他们对付土著一样,一面倒的屠杀,明军指挥官是奢崇明叛将罗乾象,是一位从军三十年的老将,作战经验十分丰富,在投降前就是总兵级人物,指挥着一万多人,加入米柱集团之后,一直在研究火枪战术,对此特别有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