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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劫后(1 / 2)

 “砰”的一声,一支黑色箭矢准确的射入奔跑中的野鹿的眼睛,几乎穿颅而过。鲜血迸发之际,那即将跃起在空中的鹿‘扑通’落下,在地上抽搐不停。温热的血迅速浸润在草地里。几个浑身尘土、满脸泥污的赵军士兵奔跑过来。其中一个矮个子士兵大声喊道:“按住它,按住它!我看看!”旁边一个瘦长脸和一个胖子双手摁住那野鹿的身体。那矮个子提起一条鹿腿翻过来一看,在腿的根部有一块暗黑色的梅花烙印。矮个子兴奋地大喊一声:“捉到啦!捉到‘花儿’啦!快吹号。我们胜了!”号角声响起,宣布这一队士兵的胜利。周围聚拢过来的同一小队的十几个人纷纷举起双臂,“吼吼吼”地叫了三声,声音里充满着喜悦和振奋,在风吹草低的草原上传出去很远。

“捉花儿”是边境赵军最近的新玩法,乃大将军李牧亲创。每月月朔之日,军中搭起擂台比武,遴选出五支队伍,每队三伍,共十五名优秀士卒,分别代表李牧辖下的五只劲旅:虎营、豹营、鹰营、狼营和大将军李牧的亲卫营龙营。快到了月中月望之日,赵军会将一只草原野鹿活捉来,大腿内侧打上梅花烙印,于当月满月升起之时由大将军亲自放归草原。三天之后正午,选出的五支队伍一齐出发,各向草原深处追踪而去。这些个久与匈奴人作战的的士卒,风餐露宿,昼夜兼行,马不停蹄,在方圆五十里的草原中搜寻那只印了梅花烙印的‘花儿’野鹿。小矮子李方直的小队已经先后追逐了三批野鹿,射杀之后却没有找到那只有烙印的鹿。直到第十天,在李方直以为自己的人马就要铩羽而归时,终于让他捉住了“花儿”!大功告成!军士们扛起战利品,顶着暖洋洋的太阳得意凯旋。如此草原野战游戏可不仅仅是荣誉的事情。得胜的士兵不但可以在庆功宴上坐到大将军的身边,和大将军一起痛快喝酒,还可以到赵军的兵器战力库里,挑最快的刀、最强的弓,或者最劲的轻弩。而且,比所有这些都更令人羡慕的,是得胜的小队自动编入大将军的亲卫营。“甭管将来什么时候,”李方直对身边的两个伍长,瘦长脸的吕义和胖子陈三家说道:“咱都能说是和大将军出生入死的兄弟!”一队军卒此刻真是骄傲到天上去了。

所谓的庆功宴,不过是自酿的烈酒,加上提前一天将各个小队搂草打兔子捕获的草原野鹿开肠破肚,大灶滚水,细火慢炖。月末这日炖肉的香气,在草原上散出十里。军士们说第二天草原上的花儿都多开了三层,那是大家闻着肉味儿忍不住落地的口水滋润的结果啊!庆功宴上,各营篝火通明。李方直挨着坐在大将军李牧的边上,得意非凡。以往每次见大将军在这篝火宴上,从来都是粗人快语,和军士们你来我往地比摔跤、比射箭,玩得是不亦乐乎。可是今晚李方直却见大将军酒喝的不多,肉也没动,两只眼睛眯缝着,看着夜色渐沉的草原,竟是没理会此次“捉花”的大英雄李方直。李方直多少有些郁闷,多喝了几杯酒,然后斗胆对大将军说道:“大将军,你怎么看着这么愁呢?”

大将军李牧见这小矮子把个“愁”字说得连嘴都撅起来了,绷不住笑地说道:“可不是愁嘛!真是愁死我了!”

烦愁自有解愁药。次日清晨,四骑快马从远处的官道上飞驰而至赵军大营。大将军李牧得人来报,是赵王遣公子嘉亲自带人前来请将调兵。与公子嘉同来的还有李牧小女李落棠,公子嘉的幕僚长随邵易之和公孙直。

李牧先行军前大礼拜见了王使。李落棠也上前见过了父兄。邵易和已经夺舍公孙直的林煜也上前参见了大将军。公孙直的外貌竟也与林煜有几分相似。他原是公子嘉做太子时候的太子伴读,素以文采和机敏过人为人称道。公子嘉被废太子之后,依然将公孙直引为幕僚,随伴左右。邵易二人退到公子嘉身后,抬眼不住打量面前的这位威名赫赫的大将军。

大将军李牧五十岁开外,身材虽没有多么高大魁梧,却是肌肉虬结,精壮干练。唯有不足是先天双臂残疾,比常人短小很多。不过这却让他在少年时狠下苦工练成自家独门武功。他的左手一杆叱咤撼岳枪,靠同时运用肩肘力量,刺、挑、扎、劈,枪法娴熟,在战场上勇不可挡。若论射箭,李牧在右臂上装有改装过的连发轻弩千里追风,一串劲射箭矢的攻击力远胜于百步穿杨羽箭。经过多年沙场淬炼,大将军的武功几臻完美,面对敌军全是招招毙命的必杀绝技。正当壮年的李牧在这北地边境镇守多年,站在军前如一把锋芒内敛的宝刀在鞘,气场十足。风洛棠三人看到李牧神采心中大生敬佩,一个个眼不错神地盯着大将军。

李牧见到公子嘉一行心中的感觉有些复杂。他非常清楚赵王为何一直不招他入朝。第一件首当其冲的,就是当年他曾竭力反对赵王迎娶如今已贵为王后的娼门女子。那畅王后曾将一户王公豪门搅得天翻地覆,家破人亡。怎奈当时赵王一见倾心,日日夜夜无法忘怀,非要纳入后宫。李牧冒死劝谏几回,可君王无动于衷,只得作罢。这第二件便是在这废太子上一事上。李牧本不欲卷入立储风波,怎奈废长立幼大损国祚,他不得不婉转劝谏。如此更深地得罪了现在早已扶正的畅王后。内心深处心思百转,感慨良多,所以当李牧面对英气飒爽的公子嘉的时候,难免心中生出一声喟然长叹。

公子嘉宣读了王诏,急调李牧帅三万人马南下抗秦。李牧满脸肃穆接了王诏,对公子嘉说:“公子风尘仆仆,先稍事休息。待我点齐人马,安排粮草,三日后立即出发。”

春平侯府墙高门阔,庭院深深,树木扶苏。几树桃花在春水荡漾的小池塘边将开未开,在水波中映出点点嫣红。春平侯走在碎石小径上,脸上完全没有春光喜色。他的心中没来由的一阵发紧,这不仅仅是因为听到赵王急调李牧回朝,更因为一封刚才收到的飞鸽传书。春平候回到书房,将手中紧紧攥着的小小密函打开,一张轻薄帛书展开。那上面只有一个字“启”。春平侯的双手一颤,迅速将密函和帛书攥进在手心里。就在此时,一个低沉沙哑的声音在书房阴暗的角落里响起:“侯爷一向安好?王上着我问候你。”

巨大的惊骇和恐惧抓住了春平候的心。他猛然回头,仔细地盯着那个发出声音的角落。一个黑衣黑裤的干瘦老头在阴影里露出鹰隼一样的目光。那人黑巾蒙面,须发皆白,眉心处常年皱眉留下的川字纹十分深刻。春平君马上认出这个人,秦国的间谍头子王敖。他立刻明白这个“启”字是什么意思了。这是启动在宫中的提钱木偶,启动那个几年前就定下的改天换地的计划。这个黑衣老头的出现已经说明了一切。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春平候英俊的脸上一阵扭曲,颓然地扶住书案的一角,手中的密函和帛书无力地滑落在地。这个‘启’字就是一道催命符。他望向自己一双白皙细腻的手。他这双只会书写歌赋和赏玩美人的手终于要沾上残酷的鲜血了。“怎么这么不小心。这样的物事是一定不能为外人看到的。”黑衣老头哑着嗓子说,然后不紧不慢地在春平候脚下捡起密函和帛书,用掌心轻轻一捻,再一扬手,那一个字的秘密瞬间化为齑粉重又飘散回刚才的地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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