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综合其他>大宋清欢> 第四十三章 你这车鸡爪,我承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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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你这车鸡爪,我承包了(2 / 2)

意思忒也暧昧。

她指着一车呕心沥血做出来的鸡爪子发誓,自己真的只是拿词打个比方,绝对绝对没有要撩人。

哎,还不是因为,颜值身材乃永恒的荷尔蒙催化剂。看到曾家四郎,哪怕他现在面膛晒得黝黑,仍令姚欢自己想起前世读中学时背诵的清雅宋词——里的插图。

对,曾四叔他,就是从画中走下来的仙界一哥,直教姚欢望着望着就被他带入吟风弄月的文艺沟里去。

一旁的美团,也始终眼睛都不眨地盯着小主人和这位从天而降的男子。

原来是曾府的郎君呐,真好看,邵郎中在他面前,也得甘拜下风。

美团很喜欢一表人才又和气斯文的邵郎中,但她觉得,若与眼前这年龄相仿的曾四叔比,邵郎中就像,就像饭铺里忘了刷豆豉就去烤的猪肠子,食材本身吧,是挺新鲜的,只是缺了点风味。

美团的主人沈馥之,看似性子金马大刀,实则在紧要问题上口风很紧。

是以,美团并不知晓姚欢那日在曾府遇险之事,自然更不知晓眼前这位俊美的曾四叔,当天救了姚欢一命。

她只是旁观者清,发现小主人面对这位曾四叔时,原本时而深幽如潭、时而活泼如泉的眸子呀,多了一份从未见过的神采——仿佛忽然之间落了几颗星子进去,照得她的面孔更明亮啦。

美团这婢子,最大的优点就是不会因为开弹幕而忘了本职工作,她眼瞅着那曾四叔因了小主人几句欧阳修的词,忽地面色现了不知如何接话的尴尬,赶紧捻起一张荷叶,揭开罐子的盖儿,麻利地夹出几段虎皮鸡爪,戳上签子,奉到曾纬面前。

“大官人请尝尝,都是昨日傍晚煮透去骨,俺家大娘子五更天起来炸了又焖烂的,可惹味哩。“

曾纬也不推辞,接过尝了,抿嘴赞道:“在下从未想到,鸡脚竟能做出这般精彩风味来。“

不过,他虽面上布满夸许之色,胸中却蓦地涌上一阵混杂着怅然的怜惜,以及略带忿忿的讥诮。

姚家姑娘这般灵秀美妙的人儿,就如此陷入艰辛劳碌的命途了么?

天不亮就做炊事也就罢了,这三伏天里还要推着车叫卖,看样子也没什么食客光顾她的摊头……

曾府收了她做义女,大哥大嫂果然就是为了怕给父亲惹下更多麻烦,而摆摆样子、走走场面罢了。哪里有真真切切的实惠日子给到人家?

曾纬将荷叶上的几块鸡爪吃完,从衣襟里掏出丝帕揩揩嘴唇,对姚欢柔声道:“四叔我还要去蹴鞠,刻下不能多吃。但你今日这车鸡脚,我都买了。劳烦你和这位养娘,将车子推去柳树那边,待踢完球,我请他们吃,你二人帮着张罗张罗。如何?“

姚欢闻言,喜不自禁。

哈哈哈谢谢老天爷,赏个霸道总裁给我拉拉业绩。

“这个鱼塘被我承包了”......

“这车鸡脚被我承包了”......

古今总裁范儿,原来都是一个画风。

姚欢立时就把方才那种奇怪的脸红心跳的感觉抛在脑后,道声“多谢四叔照应俺家小买卖”,招呼着美团拔了刹车,就往那蹴鞠场子推。

曾纬扭头上了马,走在食车前头。

他不是性子急,而是不忍心看到姚欢推车的模样。

他不由后悔今日未带家中小厮出来,否则便可让小厮去出力。

内心深处,他也很想自己上前帮忙推车,但此处虽不像汴河边那般热闹,毕竟也不是个偏僻的所在,若教熟人认出曾枢相的幺子帮个年轻貌美的贩食妇人推车,传到父亲那些貌合神离甚至公开攻讦的官场同僚那里,只怕又要起几番风波。

三人行到柳树下,拴马的拴马,驻车的驻车。

曾纬正要再对姚欢交待几句,忽听身后有人带了几分揶揄之气叫道:“四郎,今日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你竟是头一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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