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士卒在其他人的起哄声中站起来,大声道:“小郎君,我叫邓乐,是邓曲长部下的老兵,前前后后打过的仗没有五十,也有四十多;亲手杀死的敌人有十几个。今天上午,我在山道上杀死曹军追兵两人……算得上勇士吗?”
“邓铜!邓铜!”雷远叫嚷道:“这是你的部下吗?他说的没错吧?”
坐在较远处的邓铜连忙应了声:“没错!”
雷远笑着迈步过去,往邓乐的木碗里倒了点肉酱。
此举使得更多士兵闹腾起来。此时的风气本就崇尚刚强勇烈,耻为人后,见邓乐得意洋洋,许多人立时跃起,各自夸耀战果。虽然在曹军眼中,这些地方豪霸的部曲们降叛不定,都是令人头痛的贼寇,但他们自己并不自己为是贼。在这些将士们的眼中,他们都是保境安民的壮士,并不缺乏自豪感。
眼下将士们纷纷扰扰,雷远也不慌乱。借着昏黄的夕阳,他端详着那些站起的将士,一个个指点:“你,你,还有你,坐下!已经是什长伍长了,本就该比别人强!至于和士卒比较武勇吗?居然还有屯长?郑晋你也给我坐下,坐下!还有几个?你们,近前来说话!”
在更多将士起哄的声音围绕下,十几个士卒挤挤挨挨地站到雷远跟前。雷远给他们每人分了点肉酱,一个个询问他们的姓名,再勉励几句。酱瓿本来不大,十几人分享,每人能尝到的只有一口两口而已,但这种在千百人面前得到贵人赏赐的荣耀感,还是令他们心满意足。
待到这十余名悍卒散去,雷远待要转回自家的灶台,先把空空如也的酱瓿随手抛给身边的某个年轻士卒。对于普通士卒来说,陶器也是很珍贵的物资。那士卒接过酱瓿,露出喜悦的神色,见雷远将要离去,连忙唤了一声:“小郎君,给你这个!”
雷远低头看了看,捧在那士卒双手中的是一串紫色的野果。许是刚用山泉洗过,野果带着清冽的湿气,看着就让人口舌生津。
雷远捻了一颗尝尝,微酸微甜,刹是可口。
“此物甚好!”雷远赞了一句,顺势在那士卒身边跪坐下来,小心翼翼地又捻下一颗来吃。
有个士卒就坐在这灶台边,眼看雷远动作文雅,又觉得他并没有架子,忍不住说了句:“比起小将军来,小郎君你可秀气多啦。不像个厮杀汉子……小郎君,你会打仗吗?你能带我们打赢曹军吗?”
话一出口,他自己都怔住了。眼前这人,可是淮南群豪大首领雷绪之子,眼下这千余将士的指挥官,是一个地位卑下的小卒能随便评价的吗?惹得雷远稍微不快,砍头也不为过!
这一什的什长坐在间隔两人的位置上,听得这狂悖之语,连忙猛扑上来,把这胡言乱语的士卒一拳打翻。
“小郎君莫怪,这厮是个粗人,不会说话。”什长收回生疼的拳头,对着雷远俯首笑道。
雷远也笑了:“无妨的。”
那士卒不会说话,但他说的并没有错。在眼前这些士卒们的印象里,雄武善战的雷脩是他们长久以来的倚靠,是他们发自内心信服的勇士,绝不是那么容易被取代的。他们推翻了梅乾,是因为听说小将军战死,激于义愤;他们之所以服从,是因为雷远拥有小将军之弟的身份。但在他们心里,雷远的身份只是小将军之弟;少有人能想起,雷远实际指挥了歼灭张喜所部骑兵的那场阻击战,恐怕也鲜有人相信,雷远能拥有不逊色于兄长的才干。这样的信任是很有限的,很难经得住残酷战争的考验。
在曹军大举来袭之前,雷远必须要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