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戈不以为意,觍着个笑脸,嘴上抹了蜜似的,敬了宋老太跟于爱红一杯,哄得俩人开开心心。
宋瓷瞧得有趣,见他如鱼得水的模样,半点没有不自在,更看不出任何隔阂芥蒂,心里暗暗点头。
不说旁的,光这一份平易近人,跟谁都能打成一片的气度,就不是一般人。
情商不低,以后随便混混都能出头,更何况他背后还有大好资源捧他,是支潜力股。
不过恋爱结婚这事儿吧,还得看当事人的意愿。其他人敲敲边鼓也就看个热闹,谁也不能替谁过一辈子,还是少掺和得好。
大约家里都是这样的想法,因而谁都没冒失地挑破这茬,权当金戈是家里来做客的小辈,热情招待着。
宋淼说得对,这么好的青年,哪怕做不成夫妻,做个朋友也是好的,伸手不打笑脸人么。
金戈不是没眼色的人,见宋淼大大方方,他也不好眉来眼去,没的把自己个儿弄得猥琐,反倒降低印象分。
因而他敬了杯酒之后,就懂事地出去了,继续陪男性长辈吃喝。
大队长已经跟老宋家人私下交流过,了解过事情的来龙去脉,对金戈的意见也消了大半,夹起一颗花生米嚼着,眯眼问他:
“金戈,你打算回城了?”
金戈立马端正坐好,恭敬回答:
“对的大队长,我家里也催了好几回了,我这边安排好就回去。”
至于他话里说的安排好是指啥,大家都默契地没多问。
金戈却主动说道:
“我还没跟宋淼商量过,不过我想着,她既然打算学医,那不如跟我回京城,我给她介绍好的医生当老师,手把手地带她;甭管是中医西医都成,包在我身上。”
宋春胜抬眼瞥他一眼,眼神冷淡。
金戈立马乖觉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