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武侠修真>香皂修仙之旅> 《》的前世今生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的前世今生(1 / 2)

 2015年秋,某天晚上九点,我独自坐在小区椅子上嗦冰棍儿时想到了一个哲学问题:为什么法宝的外形都是农业社会的产物呢?如果用现代工业产品——比方说圆珠笔、三角板这样的文具——来当法宝岂不是很好玩?

本书的雏形就这样呱呱坠地了!我随即把这个创意和其他的胡思乱想一起记录到印象笔记中。

时光荏苒,转眼就过去了好几个月,我的肚子也渐渐大了起来(并不是跑步后偷吃冰棍儿造成的)。

2016年初,这个创意已经比我家第四位成员还要急着想蹦出来了,那就顺其自然吧!于是在这一年1月13日生日的时候,我开文了。

弃过坑的作者都知道,有个创意想法在脑子里转悠,不写就难受,而写出来以后呢,却很快会后继乏力——没有完整的大纲,当素材积累用光后就没有下文了。

于是半个月以后我就弃坑了,而且弃得理直气壮——我要安心养胎生孩子去啦!

时间还是过得很快。

这一年秋天,我习惯于在做家务时听点娘读书,但是合胃口的书很少,很多排行榜的书剧情和语言还没有我自己的书有趣呢!于是我开始重新填坑,写出了最喜欢的秘境宫殿部分。

在读了上百章《凡人修仙传》之后,我觉得,流水账都这么火,那我也能写。于是把《香皂修仙之旅》开头重新改了一遍——“流水账文风”从前面几章的事无巨细详尽描述之中就能看出来。

之后很幸运地,每日导读给我推荐了神作《心魔》,这本书对我的影响是相当大的,如果没有那个晾衣服听《心魔》的上午,可能《香皂》会二次被弃。

这本书给我的最初印象就是震撼!在晾衣架和随风轻摆的衣服间,我看见了漆黑的雨夜、闪电中庙檐上的屋脊兽,一位踉踉跄跄的主角。

自此以后我就死心塌地地成为了沁纸花青大大的粉丝。

我功力不足,所以把《心魔》中有内涵有深度的部分都忽略掉,一心关注它的幽默风格,虽然只学了皮毛,但是《香皂》的风格和基调就这样定下来了。

《心魔》中的美食描写令我神往,但凭我的文笔无法把普通菜肴写得令读者垂涎,于是我就取巧写稀奇古怪的美食,并在写作中获得了极大的快乐。

除了馋死读者的美食描写,《心魔》的烧脑剧情还令我很受启发——嗯嗯,挖坑黑化可以有,于是《香皂》的配角纷纷义无反顾地黑化。

……但往后写着写着,我陡然发现,一个情商如同小白兔一样的温婉女子怎么可能写出精彩的勾心斗角嘛?!

没有了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