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大荒上的诸多城池,大荒王朝国都的历史算不上悠久,但现如今,这里毫无疑问,是整个大荒,最为繁华的地方。
说是国都,但其面积,甚至要比大荒多数国家都要大上数倍不止。
其它几域的强者,来了这边,行事都需小心谨慎,不敢有半点嚣张跋扈,只因为镇守这座城池的,是那公认的大荒最强者。
而那位大荒最强者又是极为霸道之人,任何胆敢在这边闹事的外来者,从来没有一个能够活着离开。
主干道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
在密集的人群中,却是有一个男人极为令人瞩目,他身材矮小,贼眉鼠眼,尽管身穿华服,但正常情况下,扔到人群里压根就不会被注意到。
之所以会瞩目,是因为这人身旁跟着莺莺燕燕一大群,总共十几名风格各异,打扮得极为惹眼的漂亮女人。
漂亮的女伴从来都是彰显男人实力的最佳工具,别说他只是长得不怎么样,便是长得畸形,只要能够受到这么多美人环绕,就必定能够引起无数人的嫉妒与羡慕。
“这家伙是谁,不是说来了这边,是条龙都得盘着吗,他这么招摇过市,就不怕被收拾?”
人群中,一名外地来的中年人,眼中有几分嫉妒,语气不爽的说道。
他身旁的当地好友被吓一跳,连忙示意他别胡乱说话,传音解释道:
“你既然知道,外地来的都很低调,不敢在这边惹事,那么敢这么招摇过市的,自然都是国都这边的人!
这人名叫刘坤,他本身倒是没什么,实力不算是多么出众,问题是,他很受大荒王朝某位大人物的喜爱。
简单点说,他便犹如这边的地头蛇,便是过江猛龙见了他,都要低头!你说话小心些,这人不仅极为好色,而且性格跋扈嚣张,心胸狭隘,要是被他盯上,绝对没好果子吃!
就我知道的,死在他手上的外来者,人数便有五六十个之多。你仔细看看周边人们的表现。”
中年人闻言目光环视一圈,发现但凡有几分姿色的女人,都是被身旁的人拉着快步离开。
显然这刘坤好色跋扈的恶名,早就传开来,虽然人们瞧他不爽,却也没人敢招惹这地头蛇。
“就没人治得了他?”中年人看向自己的好友,传音道。
“国都这边的大人物多得很,别说是他一个小辈,便是他背后那靠山,也不足以在国都横着走。问题是,这家伙虽然坏,但不代表他傻!他是专挑外来的欺负!”好友传音答道。
刘坤享受着众人艳羡与嫉妒的目光,嘴角勾起,他喜欢美人,同样喜欢这种高高在上,被人艳羡的感觉。
若不是为了享受这种目光,他也不会有事没事,就带着一群女人招摇过市。
毕竟,招摇过市时,行人中那些漂亮的女人都躲了起来,如此便没机会让他表演强抢妇女的戏码。
就在这时,他听到旁边的几声议论。
“这些女人可真漂亮啊,我这辈子要是能和一个这种女人发生点什么,做梦都要笑醒。人家却是一个占有一群,当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瞧你这点出息!这些女人虽然还不错,但比起真正倾国倾城的大美人,还差得远了。”
“狗屁倾国倾城的大美人,这就是种夸张的描述,世上哪有女人真的漂亮到那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