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马上跟省中医研究所联系,对方告知,因为时间比较久远,临床试验资料已经很难找到,这让老李非常着急,但他没有别的办法。
叶佳怡认为事情没有这么复杂,作为一个药品的临床试验资料,虽然时间稍微长了一点,但也不过七八年,这么重要的技术文件,中医研究所一定有存档,怎么可能找不到?里面必定有蹊跷。叶佳怡跟关云天商量,决定以昌达控股的名义向中医研究所发律师函。
赵律师一直是昌达集团的常年法律顾问,重组新锐药业以后,他的律师团队现在又成了昌达控股的法律顾问,叶佳怡把情况向赵律师做了说明,“那是原新锐药业公司花钱购买的技术资料,属于技术转让的一部分,我们希望把它要回来,哪怕是复印件也可以。”
“叶总,法律事务由我们负责,我马上安排人手向对方发律师函,不过你最好让新锐药业把以前付款的发票或收据找出来,如果中医研究所对我们的律师函置之不理,那就只能采取法律行动,到时候技术转让的付款收据或发票就是证据。另外,让新锐药业公司把当时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或协议传真过来,以备不时之需。”
叶佳怡把情况反馈给新锐药业的李总,“这样做的目的,完全是为了产品考虑,一旦药品的疗效得到确认,昌达控股将投入巨资进行广告宣传,如果市场前景不错,还可以投资扩产。”叶佳怡解释道。
“叶总,需要我们怎么配合,请你尽管吩咐。”老李的确是个想干事的人,只要能将他们为之付出大量心血的药品推向市场,他愿意跟新公司的董事会无条件合作。
“请你们找出当时的技术转让协议,并传真过来,另外,技术转让的付款收据或发票也要找出来,除了这些,其他事情由我们来处理。”
一个星期过去了,还没有任何消息,叶佳怡向赵律师建议,让
他们派人专程去一趟中医研究所,当面跟对方交涉。
赵律师带着一名助手亲自前往中医研究所,找到他们的对外合作部门,说明来意后,对方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昌达控股有点小题大做了,不就是临床实验资料吗?怎么还把律师派来了?这是想打官司呀!”
“不知你们收到我们发来的律师函没有?我们过来核实一下,倒不一定非要打官司。”赵律师解释道。
“律师函收到了,我们不明白对方为什么要通过律师发函的方式索要那份技术文件?”看来中医研究所有点多心了。
“据说新锐药业的李总曾打电话向你们索要过,在没有得到回应的情况下,才让我们出面。”
“我们听说老李的新锐药业公司被兼并重组了,他要这个干什么?”对方说出了没有回应老李的原因。
“准确地说,不是老李索要这份文件,而是重组后的新公司需要这份技术资料,我们代表的就是昌达控股公司。”赵律师道。
“哎呀,过去了七八年的东西,现在找起来也是费劲。”对方开始耍赖了。
“省中医研究所是一家非常正规的科研单位,我们相信这样的技术文件一定有存档,找起来应该不费事。没关系,你们慢慢找,我们在附近找个宾馆住下来,每天过来看看。”
听赵律师这话,不带走这份技术资料,他们就不会离开,这完全出乎中医研究所对外技术合作部门工作人员的预料,看来要想糊弄过关,怕是没那么容易了。
其实事情相当简单,正如叶佳怡猜测的那样,临床试验资料就在技术档案柜里,只是因为办事人员觉得无利可图,又怕麻烦,就寻找各种原因,千方百计推脱,要是昌达控股公司给个十万八万,事情将迎刃而解。
但是,昌达控股公司不但分文不给,而且派律师上门索要,中医研究所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再也推不掉了,第二天他们就找出临床试验报告,复印了一份,把赵律师和他的助手打发走了。
叶佳怡仔细研究了这份报告,又请教了有关专家,给出的意见是该中成药组方合理,临床实验疗效显著,既然如此,她认为值得投资推广。
听了叶佳怡的汇报,关云天说:“重组谈判过程中,跟老李就是这么商定的,只要确认疗效,就同意为产品做广告宣传,现在事实已经清楚,你看着办就是了。”
新锐药业分公司的广告预算呈送到叶佳怡面前,面对这份两千万的预算报告,她有些犯难。说实话,对于这个预计年产值两亿,利润不足三千万的中成药,一次投入两千万广告费,她认为这预算做的实在有点大。
但是,预算报告特别强调,只要广告宣传到位,将来的市场规模可以翻番。
什么叫到位?投入两千万做广告就算到位了?叶佳怡觉得这里面包含着很多不确定因素,如果把预算报告提交到董事会讨论,两千万的广告预算绝对无法通过。
不过,老李对新锐药业原来的产品很有信心,如果在这个问题上卡他一下,将来产品做不好,他会把责任推给别人。要不就随他的愿,同意他们的广告预算,做好了,那是分内之事,做不好,可就怨不得别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