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综合其他>我成了龙妈> 第228章 漂流瓶,摇一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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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漂流瓶,摇一摇?(1 / 2)

 “参天塔可是九大人造奇迹之一。”

丹妮侧过头,见说话的是个十八九岁的灰袍青年,平凡得有些懦弱的面容,普通身高。

唯有两点引起她的注意,青年褐眼珠的眸子有点斗鸡眼,其灰袍胸口有白色的翻开书籍的印记。

这个斗鸡眼是一名学城学徒!

还是脑子不灵活,成绩特差的那种学徒。

通过灰袍的样式,和胸口处学城印记,丹妮知道他是学士学徒,可他已经这么大的年纪,还自称“我们旧镇”——他在旧镇待的时间并不短,说明他已经在学城求学好几年了。

几年过去,脖子上一节学士项链也没有,不是学渣是什么?

“学士学徒?阁下在学城学习几年了?”丹妮笑着问。

“五年。”对上丹妮的笑脸,青年脸蛋红了红,视线也不自觉偏向别处。

果然凄惨,五年时间依旧没能从他的师傅那里锻造出任何一节链环——链环代表某一学科的毕业证。

学士项链寓意学士们是维斯特洛的仆人,即便在睡觉时,他们也不拿下自己的项链。

项链由一节节链环串成,链环由不同金属打造,一种金属代表某一领域的知识。

链环上允许出现重复的金属,这意味着学士对该领域钻研得十分精深。

举个例子,黑铁代表渡鸦学,精钢代表军事学。

如果打仗时,敌方学士的项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精钢链环,你就要小心了。

最低限度,他也是个能纸上谈兵的赵括。

“你叫什么?”丹妮又问。

“佩特。”

“佩特,我可以明确告诉你,参天塔绝对够不上九大奇迹。‘长腿’洛马斯的书你当游记看看就行了,上面的建筑排行完全当不得真。”

这个世界没有印刷术,靠手写的话,书籍传播范围往往非常狭窄,随便从书架上抽出一部书扔在火炉里烧掉,便有五成可能代表一本典籍彻底失传。

但洛马斯是个例外,如果按照起点作家等级划分的话,他便是顶级流量大神。

那家伙几乎去过已知世界索斯罗斯除外的每个角落,写了两本极度畅销的游记《奇迹》和《人造奇迹》。

因为游历过的地方太多,他还得了个“长腿”的匪号。

其中九大人造奇迹最有名:瓦雷利亚大道、绝境长城、布拉佛斯的泰坦巨人、魁尔斯的三重城墙、诺佛斯的三座大钟、瓦兰提斯的长桥、沙那斯的千室之宫、吉斯大金字塔、旧镇参天塔。

很显然,他出生在古瓦雷利亚文明毁灭之前,否则也不会列出这样九大奇迹了。

透过时间支流神游过瓦雷利亚的丹妮,可以很负责任地说:除了北境长城、瓦雷利亚大道、旧吉斯大金字塔,其它只是凑数的。

“小姐你去过那些地方吗?”佩特羡慕地问。

丹妮点点头,说道:“有些地方去过,魁尔斯三重墙表面的浮雕有一些艺术价值,但算不得多精美,瓦兰提斯长桥与你们这的参天塔,论工程量与技术难度,都不如瓦雷利亚大道。

其实你仔细想一想就明白了,瓦雷利亚人能修长桥,能建造大道,能修三重墙,能打造三口钟,他们自己居住的地方该多么宏伟?”

“这......”佩特之前似乎从没想过这个问题,愣了愣,恍然道:“也对,九大奇迹大半与瓦雷利亚有关,可也只算瓦雷利亚外围建筑。”

“大人,就是那,”在一道三岔口,老骑士指向河中一座小岛,“那里的烈性苹果酒声名远播,您可以试试。”

“你们要去羽笔酒樽?也对,除了价格有点贵,那里住宿环境非常好,干净整洁,宽敞舒适,靠着蜜酒河,风景优美,出游方便。”佩特又惊讶又恍然。

“你也去过?”白骑士好奇道。

斗鸡眼青年神色莫名地点点头,说:“羽笔酒樽距离学城很近,我们经常去那喝酒,我现在也正准备过去。”

交谈几句,发现与佩特同路,丹妮与老骑士也不好意思再骑在马上,便翻身牵着马一边走一边聊天。

丹妮对他解释自己的身世:父亲是维斯特洛大贵族,母亲祖籍却在厄索斯大陆,还在生她时难产去世,这一辈子她甚至连父亲一面也没见过。

嗯,她的名字叫蕾拉·维水,是一名有钱有闲的女骑士,带着骑士侍从四处旅游。

佩特对这个可怜的私生女又同情又羡慕,同情她的身世,羡慕她能自由自在四处旅行。

除了名字,丹妮一个字也没撒谎,可很自然的,小学徒将她当成王领某家贵族的私生女。

“我最大的愿望便是存钱买头驴子,和萝希轮流骑着周游维斯特洛。”青年忍不住对身边年轻漂亮的女骑士吐露自己的理想。

“你不当学士了?”白骑士好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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