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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官之章(七)(1 / 2)

 虽然雷蒙德在离开兰斯的牢房后第一时间就拿回了自己的随身物品,并打了个电话想去提醒吕特,但还是晚了一步……此时,接起电话的人,已不是吕特,而是警察局长鲍威尔。

鲍威尔告诉雷,就在十几分钟前,吕特被发现死在了自己家的卫生间里,死时他正在刷牙。

这会儿,警队和FCPS的人已在勘察现场,事实上,此刻鲍威尔手上拿着的这个吕特的手机,都已经被装在证物袋里了。

雷蒙德获讯,立马赶去了案发现场。

他到的时候,卡门刚好也到了;卡门对于吕特的死倒是没怎么感到惊讶,因为在她眼里,当吕特提出“假直播”这个点子时,其一只脚就已经迈进棺材了。

通过询问鲍威尔,两人大致知晓了这场谋杀的手法:吕特所用的电动牙刷里,藏着一组机关刀片,一旦刀片被触发,便会朝着四面八方弹射而出;其威力倒也不大,反正只要是在口腔里被触发,刚好可以上碎大脑、下撕咽喉。

那么这牙刷里的刀片为什么早不启动晚不启动,偏偏今天启动了呢?后来FCPS解析完了里面的芯片才明白:这组刀片的触发机制在于时长。

简单地说,这支牙刷刚开始使用时和正常的电动牙刷并无区别,但是当其累计的震动时间超过一小时的那一瞬,刀片就会弹出。

进一步追查下去,警方便发现这支牙刷是吕特的妻子在5月1日(即兰斯被捕那天)的上午,于一家大型超市内购买的,因为前一天晚上吕特原来的那支牙刷刚好坏了。

他们接着就去查监控录像,结果发现,就在5月1日的上午,兰斯也出现在了那家超市,那会儿他还没有去轰炸海牙法庭门口的雕像,穿着打扮也很普通,所以看起来就是一路人而已。

那天吕特的妻子购物完了以后,独自捧着两个满满当当的纸袋来到停车场,就在她为了如何掏钥匙开车门而犯愁(装得很满的纸袋放下后容易倒下,然后里面的东西就会掉出来)时,一位“好心人”、也就是兰斯主动上前帮她捧了一下其中的一个袋子,而吕特的妻子也没多想,在感谢了这位陌生人的举手之劳后,两人就此别过。

她可不知道,兰斯就趁着那几秒钟,把她刚买的牙刷给调包了。

于是,5月1日的晚上,吕特用这支牙刷刷了第一次牙,用时……两分五十五秒;这之后的每一天,他都是早晚各刷一次牙,每次用时也都是三分钟左右。

至5月11日晚上,算上导致他死亡的那一次,吕特共计刷了二十一次牙,而这第二十一次,刚好让牙刷的累计震动时长超过了六十分钟,继而触发了刀片。

而这又引发了另一个问题为什么兰斯在自己被捕前的几个小时,就已经完成了对吕特的“延时杀人”?

难道他能未卜先知,预测未来这些天里发生的这些事?他不但能算到法庭方面会用“假直播”应付自己,还能算到“假直播这个主意必然是由吕特提出的”?更可怕的是……他居然连吕特家里的牙刷坏了都知道?还知道吕特的妻子会在什么时间和地点去购物?

那他在法庭上回头的举动又是为了什么?如果谋杀早就安排好了,他为什么还要用自己的“义眼”去确认目标并向同伴通报其特征?

这种种问题,旁人几乎是不可能想通的,但卡门却是一想就透、一清二楚;当她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上述的一些信息时,她马上就意识到了……兰斯在法庭上不是让同伴“确定要杀的人”,而是让同伴“确定不要杀错了人”。

从这个角度出发,类似“刀片牙刷”这样的玩意儿,兰斯很可能不止给了吕特一个,而是给了很多人……他的同伙得知目标是吕特后,并没有对吕特做什么,而是去把其他能杀人的机关物回收或者延缓了。

换言之,如今整个海牙的司法界,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

不过这番推理是后话了,眼下现场还没勘察完,调查还没展开,几人都还没有头绪。

“到底是什么意思呢……”雷蒙德远远看着被装入裹尸袋的吕特,不禁低头沉吟道。

此时困扰他的问题有两个:其一,L、I、K、O到底是什么;其二,不久前兰斯给他的那串暗语到底指什么。

“有什么谜题能跟我们分享一下的吗?”卡门听到了雷的念叨,便顺势问道。

鲍威尔也站在一旁,用期待的眼神看着雷蒙德;这位当地的警察局长和吕特的关系不错,所以急于破案的心情可以理解。

于是,雷蒙德就把困扰自己的两个难题迅速复述了一遍(www.biquwu.cn)。

鲍威尔是没啥头绪,但卡门当即冷哼一声,接道:“L、I、K、O就是lopat-kii-operations……其具体形式嘛,他已经用吕特的死演示给我们看了。”

雷蒙德闻言,当即面露惊讶道:“你早就知道这个缩写的意思?”

“我一直都知道,可惜你到现在才来问我。”卡门这言下之意就是“如果你早点来问,没准我们有机会救吕特一命。”

雷蒙德一时语塞,几秒后,他又转而问道:“那……22040927,格林又是?”

…………

“22040927”一看就是一个日期,而“格林”作为姓氏也是比较常见的。

这串暗语的含义,和雷蒙德本人有直接关联指他曾经经手过的一个案子。

那是大约十五年前的事了,当时的雷蒙德还是一名初出茅庐的小律师。

虽然雷蒙德在校期间是非常优秀的尖子,但他毕竟出身平民家庭,没什么背景和人脉可以依靠,所以,踏上工作岗位之后,一切还是要从零开始。

他和其他尚无资历、也无钱无势的年轻律师一样,有两条路可以选:

第一条,去那些知名的大牌律所里当见习律师,一边做繁琐的文书工作、一边溜须拍马,等着有人提携他上位。

第二条,去法院挂个公辩律师的名额,同时自立门户,找个车库之类的便宜地方当办公室,一边处理法庭指派来的“烫手山芋”,一边祈祷自己可以靠某个能引起话题的大案一飞冲天。

雷蒙德不是那种甘于屈居人下的人,他的野心和抱负远不止是当一名成功的律师而已,他的自信和能力也都很强,因此,他自然是选了第二条路。

结果,在那条路上走了没多久,他就接到了一个非常棘手的案子……

案情其实很简单,一名姓格林的高中女生,因在学校里遭到霸凌和毒打,在自卫时,失手将一名霸凌她的女生的左耳打聋了。

那个霸凌女孩的家里比较有钱,通了很多路子来打这桩官司;而格林的家里很穷,只有一个单亲妈妈,根本负担不了律师费,所以当遍(www.biquwu.cn)体鳞伤的格林被一个除了耳朵哪里都没事的人送上被告席时,她也只能去依靠法庭指派给她的律师……也就是雷蒙德了。

2204年9月27日,是那桩案件一审判决的日子。

格林最后被判处了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执行。

这个结果,显然是不公平的,不过,在法庭上,本就没必要谈论什么公平,而应该谈论法律。

法律上来讲,这已是雷蒙德所能取得的最好的结果了,这也是他首次用“妥协”去换来的“胜利”。

雷不是傻瓜,在第一次庭审过后,他就知道,这场官司是绝对赢不了的因为整个法庭都在设法让他输。

雷并不畏惧控方聘请的所谓名律师,以他的业务能力,加上案件本身的事实以及诸多十分清晰的证据,他有把握不会在辩论上输给任何人。

可是,在那次庭审中,法官不停打断雷的正常陈述,并时不时提示和纠正对方律师的失误;控方和控方证人反复无常的口供和明显的谎言不断被采纳,而格林的实言不断被否定和质疑;控方律师可以肆无忌惮地对格林施压、诱供、误导、甚至侮辱,而雷的问话却屡屡被叫停……

这样的官司,若雷坚持撑下去,格林甚至有可能被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罚;那样的话,她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都将在监狱里度过。

眼见如此,雷便跟格林摊牌了,他明确地告诉格林,这场审判不会再有真相和公平,黑白已经颠倒,结果已经注定,现在他们能做的只有止损;然后,他就跟格林分析了其中的利弊,并希望后者通过认罪来减刑。

在说服了格林后,雷蒙德便去和控方律师以及法官进行斡旋,试图达成一笔“三方交易”。

值得庆幸的是,那名控方律师也还算有点良心,撇开自己的立场,他也不想赶尽杀绝,所以他努力去劝说了自己的当事人,并忽悠他们说不接受交易也未必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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