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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2 / 2)

人家发来一个问号的信息,她也不想回。

哈士奇取名叫做哈比,除了颜值,一无所有。

在开荒的时候,她特意做了一个巨大的狗狗游乐场给他玩。

雏菊长得最快,一个多月就冒头开花了。

杨曼不敢离开房子的附近去探索周边的环境。

也不知道这里具体的情况。

但是这并不妨碍她安居乐业。

唯一的缺点,就是美容美发美甲要自己做。

她毕竟只是十八岁的小姑娘,怎么可能不爱美。

这样平静的生活,终于在一天被打破。

那是一个不太宁静的黄昏。

站在院子里,连飞鸟都叫声都没有。

一个穿着古装衣服的男子,骑着马,摔倒在了杨曼的院子里。

大夏皇四子李云熙被卷入皇位之争。

今日骊山秋狩,他被刺客暗杀,侍卫们拼死血战,他才就侥幸逃脱。

见前方有一小楼,园中景色精致,百花错落。

以为是山间农户。

李云熙堕马,往院子里面去。

杨曼听见外面的马蹄声,通过监控看见一个衣着华丽的男人腿上带着半只残箭。

跑进了她的院子。

杨曼惊呆了,立刻出门去。

她的院子别说人,就是一直鸟都没飞进来过。

动物们连她家都看不见。

她穿着工装裤,散着头发和李云熙打了一个照面。

李云熙见这个女子披头散发,衣衫不整,奈何她是目前唯一能求救的人。

“姑娘,借你家避一避,将来我必有重谢。”

杨曼目瞪口呆:“你能看见我家?”

她不想惹麻烦。

所以没打算把这个一身血脏兮兮的男人带回房间。

开玩笑,地板很难擦的好吗?

男人的马站在院子的范围外,吃着草,不可能离开主人。

后面一群黑衣人追兵,已经骑着马跟来了。

李云熙心下一紧,今日他怕是要命丧于此,连忙对杨曼说:“到底是我连累了姑娘,你赶紧躲起来?”

杨曼不知所措,这人还有点良心,不过脑子不太好使。

她掏出手裤兜里面的防狼喷雾和电击枪。

网购的。

草率了。

动物们不敢来,不代表人不能进来。

还是要准备一个高压电围墙才完美。

不想,那些黑衣人站在她院子的范围外,看着那匹马儿。

为首的那个黑衣人拉下面罩,说:“看来李云熙弃马而逃了,前面一马平川,应当是躲进了山林之中,我们回去搜。”

李云熙乘机看清了来人的面目,他不认识。

但是他敢直呼他的名字,必然不是一般人。

最后,他们慌着追击李云熙,甚至没有杀死李云熙的马。

杨曼看着目瞪狗呆的李云熙,问他:“喂?你能看见我和我家?那好,我帮你治伤,那匹马,归我了。”

李云熙还沉浸在那些人看不见他的震撼之中。

和命比起来,这匹马当然是次要的。

杨曼先去把这匹高大英俊,皮毛油光水滑的马儿牵回来,绑在了哈比游乐场的柱子上面。

对他说:“马儿马儿你乖乖的,你的主人手上了。外面多的是豺狼虎豹,你可千万别把绳子挣脱了,跑出去啊,会被他们吃掉的。”

又对游乐场里面的哈士奇说:“哈比,看好你新的小伙伴,要是他跑了,就你大声叫。”

哈比嗷呜嗷呜的叫了两下,表示知己知道了。

对于这个新来的傻大个,他有一些畏惧,还有一些升职加薪的错觉。

杨曼这才转头去把李云熙扶回家。

让他坐在玄关,自己进屋去拿医药箱。

剪头没有贯穿小腿,箭身已经折断,没拔出来应该是怕拔出来大出血。

杨曼先拿了两颗布洛芬给他吃:“这是止痛药,等一下我给把箭头拔出来,喷酒精,会很痛的,你忍着一点。”说着给他一个卷成圆的毛巾。

李云熙观察了一下室内,发现这里的装饰摆设跟一般家庭大不一样。

特别是中间那个闪亮亮的水晶灯,比正大光明殿的十二连枝龙抬头灯还要金碧辉煌。

照的整个大厅,亮如白昼。

杨曼用剪刀剪开他的裤子,用酒精消毒。

玄关地上都是血水。

她找了一块塑料布垫着。

这伤口程度,像是被一个大铁钉戳了进去。

杨曼看了一箭头,问李云熙:“我不会看,你看这个淬毒没有?”

李云熙摇摇头,他并没有感到除了伤口疼以外的感觉。

杨曼戴着一次性手套,准备挤一挤。

刚才在网上查的,要把沾了碘伏的棉布塞进伤口清洗。

她觉得自己真的做不到。

就把步骤说明了一下,让李云熙自己操作。

关二爷可以刮骨疗伤,她相信眼前这个人也可以,都是古人对吧。

四舍五入算是一个系。

李云熙还没听说过这种操作,但是看她信誓旦旦样子,以及她刚才给自己吃的药,真的让他没感到多少痛。

他选择相信。

李云熙在这一会儿时间,已经脑补完了她的来历。

刚才她问:自己可以看见她和她的家?

根据黑衣人的反应,一般人都应该看不见她和她的家。

她这样美丽善良,应该是这里的山神吧!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

果然如此。

骊山不过是大夏境内众多的山脉之一,可偏偏历代帝王都喜欢来这里建造行宫陵寝。

传言始皇帝的陵寝就在这里骊山之北。

他从前只是引为笑谈,若是始皇帝之墓真在骊山,那这千年,皇室怎么可能没有发现半点蛛丝马迹。

但是他现在相信了。

他没有找到始皇帝墓,但是他遇见神仙了。

父皇又如何,太子又如何?

他们见过神仙吗?

皇子之中,他果然才是最特别的那个。

论才华,相貌,智慧,他都在其他皇子之上。

凭什么,就因为他母亲是色目人,他就要低声下气的去讨好所有人。

李云熙觉得,自己是有仙缘的人,从前不敢明目张胆的野心,此刻仿佛一粒种子落入肥沃的土地之中,迅速的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杨曼不敢看,一会儿,李云熙的脸色已经惨白的不像是白纸了,透着灰色。

看起来像是行将就木的人。

杨曼帮他包扎好,拿杯子调了盐水和葡萄糖给他喝。

又找出了消炎药阿莫西林给他好吃。

李云熙都乖乖听话的吃了。

吃完,还没来得及歇一会儿,就想跪下谢谢她的救命之恩。

“大夏平帝第四子,李云熙,谢过仙人救命之恩。”

杨曼脑门一紧,随手捡到皇子,果然是穿越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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