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一场狩猎,赢家自然是李询瑾。他生于皇宫,长于皇宫,自幼习骑射之术,名列云琅第一。洛桑因为她们耽搁了些时间,但仍与李询瑾相差不大。依次是,沈怀珏,邵常枫,何畅……
甘棠松了一口气,还好邵常枫不是草包,今日狩猎的表现还算可以,没给邵家丢人。
李询瑾手提着一个做工精良的笼子走至甘棠面前,递给她。
笼子里是只油光水滑的小兔子,全身灰色,独四只脚呈白色,正抱着一根萝卜憨憨地啃着,着实招人喜爱。
“喜欢吗?朕捕的。”
甘棠接过,“陛下真是奇人,竟能捕到这么喜人的兔子。”
“若你喜欢,便赐给你了。”他说话的声音不小,恰好周围的一圈人都能听得见。其中一个穿着云锦袍子的公子张口,“早就听闻皇兄对宁贵妃宠爱有加,如今一见果然不是虚言。”
甘棠认得那人,是李询瑾的四弟端王。京城中早就有他传闻,一个花花公子,整日流连花丛。因是李询瑾的兄弟,长相自然也不差,只是那眉宇间总是流连着一股无赖之气。
甘棠腹诽,果然是亲兄弟,都是流氓无赖。
不过她在人前一向是一副端庄得体的模样,闻言也只是淡淡地笑了笑,“承蒙陛下抬爱。”
甘棠不笑时,自是冰冷美人,高贵疏离;笑时,便是春暖花开,万物复苏。更别提一双含着盈盈雾气的眼睛。端王惊叹,“果然是云琅上京的第一美人,皇兄好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