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去春回,又是一年。
吕布高顺刚刚结束一天的锻炼,踏着柔软的青草回家,微风夹杂着芳草和野花的香味儿,扑面而来,沁人心肺,也吹干了身上的汗水。
吕布贪婪地呼吸了几口清新空气:“咱们十四了吧?明年阿崔就要来了。”
“十四了?”高顺眼睛一亮惊喜地说。
“你不会从来不计日子吧?”吕布怀疑地看向他。
“哎呀,穿越之后谁有心情管这些啊!”
说完,高顺脸上洋溢起了满满地笑容:“十四岁了,恩——正是情窦初开的好年华啊!”
吕布汗。
两人边走边聊,不知不觉已经靠近了居住区,这个时间里大家都在劳作,男人们大都出去放牧,女人们料理圈养着的畜生和收拾帐篷,老人们铺一张毡毯,摆上几份吃食和茶酒,一座就是一整天。
两个人边走边欣赏着这从小到大怎么也看不腻的草原风采,他们细细地看着每一个在这起风的春天里精美的动作。
“咕——嘟”走着走着吕布突然听到一阵咽口水的声音。啊,这个声音他在熟悉不过了,从前还在大学的时候高顺还叫董定邦,那时的他要是在路上看见一个打动了他的心扉的女生就会发出这样的咽口水声,这声音带有独特的节奏和音律,十分好认。
“难道……”吕布带着狐疑的眼光看向高顺。
高顺现在已经是一个目瞪口呆,脖子伸得长长的,满眼痴迷嘴角还挂着傻笑的样子。
吕布随即顺着目光寻去……
一个身材匀称的身影蹲在一丛拥有洁白绒毛的绵羊中间,动作轻柔地挤着羊奶,时不时羊儿不听话地乱动,把羊奶溅到她的脸上,她会半笑半嫌弃地轻推羊的肚子像是抱怨,随后拿袖子轻轻擦去脸上的羊奶。
羊奶凝练,她的肌肤也像羊奶一样细滑,笋指藕臂,皓齿朱唇,虽然她的容貌并不算极致妍丽,可正是这样在身穿平凡衣裳时才更显得自然和谐。
不得不承认这些时间来吕布高顺过得实在太过离群,身边出落了这样一个女子竟然毫不认识。
就在吕布这么一看的短暂时间里,高顺已经飞身而上,刚刚锻炼完疲惫的身躯瞬间有充满了无限的力量。吕布呆呆地看着从他身边掠过的高顺,瞬间石化在风中呆若木鸡。
良久之后,吕布拿出通讯器,联系到张辽说:“邦子又开始祸害美女了。”那头当即传来噼里啪啦的声音,张辽成功打翻了他书桌上名贵的砚台,并且把刚刚写好的书法污了一片。
当高顺冲上那个女子身边的时候,她还在挤着羊奶,高顺看着她一副认真表情的侧脸,更加钟意,带着往日的习惯他并不拐弯抹角,直接向她搭讪:“你是谁家的女儿,怎么从没见过你?”
那女孩初一听到这话,受惊吓般地浑身一抖,抬头一见是高顺,这么丑的一张脸偏偏又带着很阳光的笑容,立刻闹了个大红脸,支支吾吾地半天不出声。
高顺也不急,耐心地再次问了一遍她和她父亲的名字,那女孩这才羞答答地开口:“我,我叫严巧儿,我爹叫严平。”
“什么?你是平叔的女儿!咱们两家可是几十年的交情了。”高顺一听居然还是熟人之女,惊喜地叫了起来。
“啊?你是谁啊。”
“我是高家的大儿子,我爹和你爹从小玩泥巴长大的。”
严巧儿一听立刻有了印象,“哦,你是高叔的儿子啊。”忽然又皱起了眉头,“听别人说你不是那个什么……猴子请来的什么……”
“啊!我们平常一起闹着玩的时候传开的,哈哈哈。”高顺连忙打断,心里暗叫到:“郭樊,我要杀了你!”
“咦,你怎么不用去放羊赶马吗?”
“哦,我家里今天的羊马都归一个叫郭樊的人去带了,他跟我们打赌时候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