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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案情始末(2 / 2)

随后,两人烧毁了那辆跑车,然后准备拿着梁新华给的钱去东南亚玩上一圈,躲躲风头。等过一段时间回来之后,那起交通事故也就处理完了,梁新华通过人再给司机小李换一个身份就是。

可是话虽然是这么说,司机小李在关键时候却突然变卦了。不知道怎么的,司机小李在知道事故当事人死了三个,警方正在追捕他的时候,他居然有了投案自首,向警方讲明情况的意思。这一来,梁新义和司机小李就发生了很大的矛盾。

司机小李丧命的当天,两人为了接下来该去哪儿的问题大吵一架。吵到最后司机小李居然拿出了事先准备的一个绳套,准备勒死梁新义后逃跑。结果梁新义在发觉之后反杀了司机小李,并且在杀死司机小李之后还把他的尸体挂了起来,伪造成了司机小李自杀的现场。随后梁新义这才回到天海,假充证人来向警方报道说明问题。

至于当时把跑车运到天海去的那辆厢式货车,则是由梁新华让别人去取回的,只是为了给梁新义营造他不在现场的证据。警方随后提审了取车人,也找到了那辆厢式货车,并且从车上提取到了部分跑车碎片残骸,算是确认了部分梁新义的交待。

对于后来梁新华派手下人去威胁目击证人,试图掩盖案件真相的事情,警方从其他被羁押的人员那里也了解清楚了。从目前警方掌握的情况看,梁新华的交通事故更像是一起交通意外,只不过因为梁新华涉嫌酒驾和毒驾,事情的后果可能会严重一点。至于那个倒霉的司机小李,似乎是死于一场殴斗的情况下,这样梁新义的责任虽然大,但却很难判死刑的。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这起交通肇事案证据和证人基本已经到案和查明,犯罪嫌疑人也已经明确。除了梁新华已经外逃,目前无法到案外,其他人员基本上已经到案,案件似乎已经具备了结案条件。但是对于目前这个结果,种纬却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

说梁新华酒驾毒驾,种纬认为这个情况他只能相信一半儿。因为酒驾也好,毒驾也罢,都会让人的意识模糊甚至丧失,是造成的事故的原因倒是可信的。但别忘了,梁新华的那起交通事故的车辆撞击位置是哪儿?是副驾驶位置,以至于副驾驶的司机小李脸上都受了伤。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梁新华在驾车撞击发生的瞬间,有意识的回避了自己可能遭受的撞击,下意识的用副驾驶的位置进行了撞击,这符合驾驶者本能的躲避心理。这就说明,在撞击发生的时候,梁新华的头脑是清醒的,主观意识是可控的。所以梁新义所说的梁新华不知道怎么的就撞了那个女子的事情根本是站不住脚的,有替梁新华开脱的嫌疑。

只是这个判断只是种纬自己的推断,现在再想证明梁新华地在有意识的状态下撞死那个女子的,只能依靠现场抓住梁新华后检查他体内的酒精和毒品情况才能做出判断。或者现在抓到梁新华本人以后,通过一系列的审讯揭穿他的谎言。但事实情况却是,种纬他们不但没机会在案发后检查梁新华体内的酒精和毒品情况,现在更是连梁新华本人身在何方都不知道了。

至于梁新义的交待,看起来他的罪行很重,确实犯了杀人罪。但由于他交待的内容是在特写环境下,且具有激情犯罪的性质的,最终法庭如果采信他所交待的情况的话,他的罪行虽然重,却肯定罪不至死。而且现在司机小李已死,警方又没法提出切实可信的证据证明他谋杀,所以梁新义的这条命肯定是保住了。

细细阅读案卷,种纬总觉得目前梁新义等人的交待都有些避重就轻之嫌。不管是梁新华,还是梁新义,抑或是其他人,他们在这次交通肇事犯罪中的主观恶性都被降低了。而且他们的证词有事先串通和背后有人指点的嫌疑,否则的话他们的交待和证言不会如此的滴水不露,让警方都没办法用什么有效的手段戳穿它。

而更让种纬忧虑和担心的是,从目前的卷宗中显示的整个案件的逻辑实在是太完整了,完整得连一点细节上的纰漏都没有,这在种纬经手过的其他案子当中是很少能出现的。因为人的记忆总会出现一些盲点,或忽略一些事情的,某些细节对不上,对不准是很正常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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