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差役,衙门有两种做法。一是规定一个最低限额,如果达不到最低限额,则征缴罚款。一年工程量超出最低限额的时候,多出的劳作没有补偿,对农民进行过度剥削。还有一种是规定最高限额,达不到限额,不进行处罚,相当于社会尽量不开展大工程,就是常说的轻徭薄赋。如果超出最高限额,再征用民力则给工钱,由无偿劳动变为有偿劳动。
数千年来,第一种最常见,第二种则非常罕见。这个年代部分官方工程的和雇,其实就是第二种的变种,不过并没有形成制度。
农业生产的特点就是一年忙闲不均,有大量农闲时间,这也是差役制度的基础。只要不进行过度剥削,进行适当补偿,相当于给农闲时的农民找工作,并不会造成负担沉重。
商业经济不发达的时候,农民获得货币的途径极少,农村贸易实际以实物贸易为主。不要说这个生产力不发达的时代,就是几千年后,经济不发达的地区依然如此。给参加工程的农民直接发放货币,其实对经济有促进作用,不保是农民增收,还可以促进相关行业的发展。
柳低头默算了一下,道:“本县六千余户,若是真能发下钱来,征壮丁三千余人不难。一两个月时间,起造房屋,修筑道路,应该尽够了。只是每日发多少钱?钱从哪里来?”
杜中宵道:“按着市价,乡下地方一人每日三十文,应该尽够了。就按两个月算,营田务拿出八千贯钱来,剩下的钱算作材料,把工匠住的地方尽快建起来。”
柳拱手:“三十文虽然不多,只要是现钱,百姓必然欣喜,征人不难!”
杜中宵点了点头,明白柳的意思。一人一天三十文,还有两种发法。一种是真给钱,还有一种是记账,等到收秋税的时候抵扣。以这个时代吏人差役支移折变惯了的性子,只怕到了时候,不只是一文钱发不到做工的百姓手里,就连抵扣也指望不上。
发现钱对农民的诱惑极大,六千户的大县,征调数千民夫不难。趁夏季到秋收一两个月的时间,争取把房屋建起来,道路开辟出来是完全可行的。
自杜中宵到叶县这一个月的时间,对周围的勘查已经结束,规划也已做好,就等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了。时间不等人,争取把房屋道路在纤夫到来之前建好,他们来了,就可正式开矿。
营田务的场务,这几个月赚了一些钱,挤一挤万把贯还得拿出来。等到过些时间朝廷允诺的五十万贯到了,再回去补上。内库的钱不会直接发到铁监,按着三司下来的公文,是从江南路新铸的铁钱,秋天解往京师的时候,挪一部分到叶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