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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广立村社(2 / 2)

用后世的话说,这就是定向扶贫。扶贫的目的,是改变被地方大户把持的乡村权力结构。进社的村民能不能发财?当然不能。大部分的利润会被常平司抽走,所以不允许他们把货物卖给别人,只是给中下等户一个保底收入而已。出现了其他商业体系之后,就会有人建不受常平司控制的社,那才是发财的时候。

虽然还是有些不明白的地方,杜中宵的用意张之还是清楚。他精于吏事,没有多问。

杜中宵道:“商场的徐主事现在镇上,你们与他商量,哪些是营田务可以做的,接下生产这些货物的生意,在治下多立村社。生产一定要简单容易,复杂的东西,不要接。谈定价钱,营田务衙门在里面抽出来一些,以一成为限,做为营田务的收入。由营田务做保,分到治下立的社里。这些村社,以官督民办为原则。营田务衙门给些帮助,比如制做文书,监督契约,各家分钱,一定要公平公正。除此之外,以后收货由营田务派专人,不再委托民户。”

张之和苏舜钦点头称是。立社合作是此时天下通行的办法,乡间有各种各样的社。缺耕牛的地方耕田有牛社,几家养一头牛。浇地立的有渠社,许多家合作开一条渠,契约里定好如何分配水。致于托宗教之名,行互助之实的社就更多了。如香社、佛社,五花八门,遍布天下。这些社不但会定下契约按时做一些法事,还会有互助的条款,如婚丧嫁娶,各家帮忙。

弥勒教的发展,就是以香社为基础。反正只说烧香,你知道信的哪尊神?百姓有互助的需求,无法禁绝。朝廷禁一个宗教,大量的香社便换一尊神拜,风头过了又不知换到哪里去了。

杜中宵所说的立社,是以手工业为主,配合常平司下的商场体系。主要是轻工业,本钱少,没有技术含量,给特定的人群赚钱的机会。以乡村的条件,也只能如此做。把他们纳入工业体系,既会耽误工业发展,也虚耗他们的劳动和本钱。

吩咐完了营田务,杜中宵对娄知县道:“知县,比照营田务的条例,你也拟一个条例出来。本县治下,不在营田务辖下的地方,比照办理。有了这些社,县里办些事情,就不必处处倚赖大户了。”

娄知县称是。刚才听了半天,他既不知道杜中宵的意思,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好在不需明白,照着营田务抄就是了。他们怎么写,自己就怎么写,他们怎么做,自己照着做就是了。

杜中宵站起身来,道:“耕田下种已经过了,这些日子,我要用心在厢军的教阅上。有什么事务你们与徐主事商量,拿不定主意的来问我。营田务一切皆有条例,照章办事即可。”

杜中宵不是个事无巨细,什么都管的人。只要有了规矩,让做事的人照规矩办事,他便一般不再过问。所以对文书非常重视,要求一切都要形诸文书,严格按照权限办事。需要自己拿主意的,自有相关文书到案头,每日做些案头工作即可。

文书不是形式主义,形式主义往往都是连文书的工作都做不好,或者不按流程来。拟文、审批的过程,其实也是下级汇报情况、提出建议的过程。汇报情况是本职,拟出建议是锻炼,这就是官员在基层历练的用意。只是熟悉流程,知道基层是怎么做事的,而不能拟出有价值的建议,说明还没有晋升的资格。

不过杜中宵现在的几个手下,张之是重臣被贬,老于吏事,不需要历练。苏舜钦是革职为民之后起复,做事谨小慎微,轻易不敢拿主意,得不到历练。娄知县是基层官吏,自己没有野心,也没有做事的主动性,自外于官吏晋升之外,杜中宵没有要培养的人,纯粹是不想管具体事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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