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锁使馆街的禁令当然没有解除。不过这是所谓的“保护”而非监禁,无论是伊肯的军队还是现在的奥克兰禁军,当然也不可能真的把整条街道都封锁得水泄不通,而且许进不许出什么的。总有一些人,在经过层层检查之后还是可以自由通行的。比如给各家大使馆运送生活必需品的货运车辆;比如大使馆正常外出采购的工作人员;再比如说,伪装成普通工作人员跑到外界去探听八卦和最新消息的情报收集人员,比如像菲尔克先生这样的。
“瞧您说的,我可不是什么情报人员,而确实只是联邦大使馆的普通工作人员。”菲尔克先生一本正经地分辨道:“之所以人家不拦我,是因为我不但还是涉外成员,而且和那边守卫的禁军骑士们都是好朋友。他们知道我早上有来这里用餐的习惯,便网开一面了咯。”
……话说,禁军骑士们是今天凌晨在接替伊肯皇帝的部下换防的吧?就这么几个小时您就和那几十号人都成了好朋友,人家还很淡定地接受了你早上要到一条偏僻小巷的小饭馆吃饭的设定?嗯,这种谜一般的社交能力,已经算得上是洗脑了吧?
当然,系统氪金狗眼早在三年前就告诉过陆希,这位菲尔克先生就是个毫无战斗能力的普通人,“普通”的大使馆工作人员,一个(至少在职务)很平庸,混到快要退休的年纪也只不过是个基层人员的外交官。而现在,它也依旧是这么说的。
呃,反正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不科学的存在是今天也无法解释的。我们只要淡然地接受。然后微笑就好了。
菲尔克先生请客的地方是在光辉广场和使馆街以南,靠近穿城而过的索尔米斯河的一条街区中。比起帝都城北大多数富丽堂皇的纪念性建筑物。这里的房屋就显得低矮陈旧了一些,算得上帝都北城难得的比较平民化的街区。隔着大河。遥望着和这里的格调景致差不多的南城,倒是有几分相得益彰的感觉。
真是不会经营啊!和涅奥思菲亚的豪商财阀们相比,奥克兰的贵族在方面简直就是弱爆了。陆希想。临河这么好的地理位置和景致,不开放成豪华的商业区和超级精品住宅区,居然还仍留着这些咋看就很**丝至少有千年历史的平民社区是想要闹哪样?如果是我的话早就要雇打手强拆了嘛!否则你以为七海之都那华丽的城市氛围是怎么维持下来的?
穿过街道,沿着小巷一直走到底,已经能看到河边的小型码头和围栏了,菲尔克先生所推荐的早餐铺就在眼前了。
“这家店已经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了。”菲尔克先生对陆希介绍道:“店长兼主厨从开店那一天就从来没有变过,这样的美味花了三个世纪的沉淀。自然已经入了化境。当然了,在帝都北城的达官贵人看来,这种餐厅或许是难登大雅之堂,而南城的普通市民也很少会来到北城,所以店面一直都没有扩大。某种意义上,这或许也是一件好事吧?只有这样淡定自如的经营方式,才能保证店铺和美食的原汁原味呢。”
一听就是个经营方式很极客的美食店,这种类型的小店,老板很任性。餐点估计也很任性,赚大钱是不太可能的,但喜欢这种方式的客人却一定又会死忠得不了。这倒是一个很有趣的设定了。
不过,店长三百年都没有变过……只能说明那是长生种了吧?这倒是有点少见了。奥克兰帝国毕竟也是以人类为主体。比较传统的文明古国,并非联邦那种不过数百年历史的移民国家。这个帝国中的外族定居者并不是没有,但和庞大的人口基数相比自然就很少见了。更何况是一个在帝都城北临河这样寸土寸金开了一间并不怎么赚钱的早点铺。
就像陆希所想象的那样,这家餐厅的铺面确实也不大。也不过是个二三十平大小的店面。不过由于是临河的原因,河边的街道也被这家店理所当然地占据了。于是便多了一个露天的用餐区。没有城管这样强悍的神军编制,市民们自然可以堂而皇之地沾一点点国家的便宜了。当然,由于是在冬季,估计也没有人会脑残到跑到街边吹快要冻结的河风,露天区自然是空无一人的。
此店小归小,内里的装饰得倒是很有味道。淡淡浅蓝色,宛若夏日湖水一般的整体风格,墙壁上挂着雅致的挂件和油画,每一张桌子上都摆放着花瓶和鲜花,散发着清香。这在这种冬天的寒意远未褪去的时节,其实是比珍惜食材更为奢侈的享受。总而言之,小清新的气息风格扑面而来,但也绝非矫揉造作的小布尔乔亚风,而分明是一种低调中的素雅和舒适。没有品位的人也能感受到真正的舒心,有品位的人则必然为这里的设计而惊叹之极。
就和店一样,工作人员也不多。两个二十岁上下,穿着很得体干净的小姑娘是侍者,两个在后台的帮厨,再加上兼主厨兼会计兼收银还要兼大堂经理的老板本人,这就是这家店所有的工作人员了。
一行人,四个人加一个牛头人刚刚找了一个空桌子坐下,老板便迎了出来。很显然,她应该和菲尔克先生的关系还不错,看到后者进屋刚刚坐下,便用很明媚爽利的笑容打了一个招呼,迎了过来:“你今天倒是难得带着朋友过来,是从天上过来的客人吗?”
是的,老板就是位颜值至少在90分上下的女士,从外表看,不过是三十几许的美少妇,正是一个女人陈酿出最华美滋味的年纪。她的五官精致明朗得几乎有些非人,充满了一种立体的雕塑美,一头偏深色的棕色齐耳短发。显得非常干练,还带着一种美少年似的帅气。而这样也露出了修长尖锐的耳轮。
陆希可实在是太熟悉这种长相的高颜值种族了,他在诺尔达生活了十几年。天天见到的都是他们。现在又见到一个,真的有一种老乡见老乡的唏嘘感……什么,你说妮可也是诺尔达精灵,也天天能看到?不不不,妮可和蒂朵姐妹的“林歌家族”虽然是诺尔达精灵的合法统治者,身上的黄金血脉来源于古代精灵帝国王裔。严格意义上,与白银血脉的诺尔达精灵并非完全的同族。这一点,暮光岛高精灵的维林诺、菲诺尔、希尔梵蒂等古代精灵王室的后裔家族也是如此。纯粹以血脉论,她们同完全黄金种的暗夜精灵血缘反而更近一些。
虽然经过了数代的通婚。林歌家族的新一代成员们越来越接近普通诺尔达精灵,譬如妮可就拥有一头非常诺尔达的棕色长发,但那双充盈着生命魔力的生气盎然的绿色眼眸,可就不是普通的木精灵能长得出来的了。
比起普通的诺尔达精灵,蒂朵姐和妮可这对林歌家的姐妹花,无论是长相还是气质都更有仙气儿一些,总有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当然,这仅仅只限于不说话的时候。
陆希都有一种老乡见老乡的感觉,妮可和老板娘自然便更不必说了。实际上。两人在看到对方的时候,便彼此都愣住了,随后便渐渐露出了惊喜的神色。没心没肺的妮可只是单纯因为见到了家乡人而开心,而对方在惊喜之中。却带着一种别的成分——类似于那种见到大人物的惊喜和手足无措。
“哎呀,你也是木精灵啊?”精灵姑娘跑了上去,很亲热地抓住了对方的手:“居然能在这里见到家乡人。这可真是太好了!”
“是的,能见到您真是我的荣幸……殿下!”最后这个“敬称”。声音已经小到了只有她自己能听到的地步,但却瞒不过陆希的感知。
被自家的公主这么握着手。老板娘似乎是觉得有些无礼,想要挣脱却一直做不到,便只能任由妮可这么拽着了。她既然已经认出来了妮可,目光自然也停在了陆希的脸上:“那么,您就是那位了吧?唯一能拥有林歌之号的人类。原本对于这一点,我也是有些不以为然的,但为什么看到了您,却又觉得是如此的理所当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