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鄙无耻!”第格雷斯爵士远远地看见了两个骑士偷袭孙小白,这个充满旧式骑士情怀的老爵士不禁大骂起来。
侦察小分队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三个姑娘更是忍不住大喊:“小心!”但是距离太远了,孙小白一点都听不到她们的呼唤。
两个偷袭的“骑士”相信自己一定能暗算孙小白。与祖上就是骑士世家出身,后因故不得不沦为马贼的派克亚姆不同,他们在成为“骑士”之前就是横行于卡林珊沙漠的马贼里的佼佼者。他们不但参与了对抗政府军的战斗,也经历了不少马贼之间的火并。
他们之所以被迫跟随派克亚姆投奔一个神秘的女王,除了是派克亚姆的挚友之外,还因为他们多次抢劫卡林港各个盗贼公会的商队,最后因为敌不过盗贼公会那些神秘的、阴险的杀手们的反扑,不得不逃亡到大哈特兰德地区,最后为那神秘的女王招募。
所以这两个骑士见多识广,他们有与法师作战的经验。
这两个骑士当然知道绝大多数法师都会一种俗称为“石肤术”的法术。石肤术是这个世界中法师们对抗勇士经常用的绝招,这一招魔法的好处是可以抵挡任何物理攻击,而且抵挡的时候毫发无伤。当然这是有次数限制的,越强的法师能抵抗的物理攻击次数越多。所有费伦大陆上的靠兵器武艺吃饭的勇士们,无不对这一招深恶痛绝。自从穿越以来,一直生活在死亡阴影之中的孙小白为了生存无时无刻不刻苦练功,以孙小白现在的功力,他可以拥有五“层”石皮了,也就是说能抵抗五次物理攻击了。
两个偷袭的骑士不知道孙小白到底能有几“层”石肤,他们知道的是,虽然他们手里的武器在一击中无法伤害孙小白,但是却可以凭借着长枪快马将孙小白击落于马下,经验丰富的他们早看出孙小白的马术也就一般骑兵的水平,而他们可不是一般的骑兵。
只要孙小白被击落马下,他必定会因为惯性的作用在地上翻滚,即使是超级大法师的十几层石肤术也禁不住这样的折腾。这时,都不用这两个骑士亲自出手,附近的步兵们一拥而上也可以将孙小白乱刀分尸。
这两个骑士坚信这一点,孙小白也确实不知道这两个家伙从他背后冲来。
然而这两个骑士还是不能完全明白魔法的精妙所在。出身马贼的他们并没有受过系统的魔法训练。除了石肤术之外,法师们防范物理攻击的法术还有很多种,例如法师们自己俗称的“防护远程武器”、“防护一般武器”、“金钟罩”等等之类,虽然这些防护法术其作用的时间很短暂。可这两个骑士并不太熟悉这些。
毕竟即使是费伦大陆,魔法师也并不常见,而且绝大部分法师一辈子大多只能修炼到能使用俗称的4级魔法这地步,并且不是任何一个法师都会所有的法术。
况且孙小白实际上是一条银龙,尽管还小,但是与他的那些好吃懒做的同族们相比,他是一条刻苦训练自己的银龙。他的法术准备量大大超越了普通人类法师。当龙族的潜力爆发出来时,孙小白的法术准备量只怕连人类第一强者伊尔明斯特先生都会惊讶。
在冲阵之前,孙小白就给自己与胯下的战马加持了等等各种防御性的魔法。即使这些防御法术的作用时间短暂,可是孙小白准备的量多。在战斗的时候,少年适时地念动那神秘的咒语,不停地进行补充,让自己与战马处于重重魔法防御的保护之下。事实上,这也是任何有战斗与冒险经验的法师都近乎本能的动作。只不过,一般的法师因为法术准备量的原因,所以身上的魔法防御显得并不持久,在大型战斗中很吃亏。
当两支重型的骑士长枪就要击中孙小白的时候,偷袭的两个骑士震惊地发现他们的长枪竟然不由自主地偏到一边去了。“这,这怎么可能!”两个骑士心中悲愤地怒吼着。
这两个骑士不明白的是,“石肤术”可以视为一种魔法盾,它的法术效果类似盾牌或盔甲一样可以“硬接”敌人的物理攻击。但是有些防御魔法,例如孙小白身上的“防护一般武器攻击”这类法术,并不是硬挡敌人的攻击,而是让手持非魔法武器的敌人根本就无法攻击到他。两个骑士只是郁闷地以为自己的进攻,在鬼使神差之中失误了。
挨了偷袭那瞬间,尽管毫发无伤,但孙小白的心脏几乎要吓得停顿,他身上惊恐的汗水几乎是瞬间就布满了全身。此时凛冽的寒风一直从北方的蛮牛沙漠向南方刮来,刮过了风暴角山脉,一直刮到这战场上,在春天到来之前,这凛冽的寒风绝不会停息。寒冷吹走了孙小白的冷汗,在挥发之中带走了热量,于是孙小白瞬间就被那刺激警醒了过来,现在可不是吃惊的时候。
飞快反应过来的孙小白,立即发现两个偷袭的骑士因为那猛烈的冲锋,已经超越了自己,他已经落后两个对手约一个马身的距离了。少年马上大喝一声,光电火石之间本能地举枪冲着右边的家伙后背刺去致命的一击。这个骑士可不会魔法,自然也没有任何防护法术。他很不幸地处于2.1米长的霸王枪的有效打击范围之中。
惨叫,极度凄惨的惨叫声混合着猩红的鲜血,从右边的偷袭骑士口里迸发出来,锋利的枪尖在他的后背穿了一个直透前胸的大洞,他的灵魂不得不前往死神的国度。
左边这个骑士反应很快,多年的马贼生涯让他的马战之术很丰富。听到战友的惨叫,这个骑士用不着回头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立即松开右手的重型骑士枪,左手一拉马缰尽量地让战马“刹车”,同时放开骑士枪的右手迅速的伸到左边拔出腰间的长剑,借着拔剑的势道,加上扭腰摆臂,一个返身砍,长剑闪烁着寒光狰狞地向孙小白的上身砍来。这个动作干净利落,一气呵成,毫不拖泥带水。这个骑士记得很清楚,孙小白可没有盾牌。
但是这个骑士没有和在马上使用双手武器的战士交战过。费伦大陆上并不是没有在马上使用双手武器的骑兵,但是数量很少,即使是中国古代,双手武器基本上也是“大将”等精锐骑兵的专利,普通骑兵们更多的是马刀与弓箭。
费伦大陆上的大多数骑兵,尤其是地表世界的重型骑兵们与地球欧洲中世纪的骑兵类似,甚少有人在马上使用双手武器。西方重型骑士枪3米左右长,但实际上是右手单手持握。即使是使用类似步兵用的长矛,用法也和骑士枪没什么区别,基本上是左手持盾,右手端矛发动冲锋。一旦陷入混战,或者战马无法全速冲刺,他们毫不犹豫地就扔掉右手的长矛,拔出长剑或马刀开始贴身格斗。这是一种重视冲锋兼顾肉搏类型的骑兵。
而在东方,例如中国古代的那些“大将”们,却是属于另一种重型骑兵,这是一种混战肉搏型骑兵。他们更重视肉搏而兼顾冲锋。
这些东方勇士们在马上使用的长柄兵器,不像他们的西方同行们使用的“一次性”长柄武器。他们的长柄兵器,就形状与质量与西方同行们的相比,冲锋力不如西方的同行,但是却有另一个好处,那就是陷入敌阵之后,更适合比手持短兵器的西方同行们杀出一条血路出来。
当然这并不是说一位西方骑士不适合与一个东方“大将”单挑,两种骑兵各有各的优点,各有各的缺点。就单挑而言,有可能,因为战马的因素与身材、体力的原因,西方骑士也许会略占优势。
不过陷入与步兵的混战中就不同了。一个陷入敌军步阵的西方骑士,一时之间战马势尽冲不起来,被几个手持仅仅是2米左右的短矛甚至更短一点的战戟的步兵围着,只要那些步兵略有胆气敢于围攻,西方骑士手里的骑士枪过重过粗,挥舞不便,而长剑、马刀、钉头锤等副武器属于短兵器,长度不足,遮拦不住,自己总被敌人的长兵器先攻击到。也许这个西方骑士凭借自己的武力格挡开敌人的进攻,接着砍倒一个或两个步兵,却会被另外几个趁机消灭。所以当西方骑士陷入混战,尤其是被手持长柄兵器的步兵包围,又不能及时的拉开战马冲击时,有经验与武艺的骑士立即毫不犹豫地飞身下马,步战接敌,这是最好的选择。
东方天朝的“大将”们就不必那么麻烦。他们居高临下,能更加看清楚步兵们的进攻动作,在兵器长度足够的情况之下,他们能抢先发起进攻,格挡敌人的攻击也更为方便。某些武艺更高强且力气超群的勇士,甚至能用手里的长柄武器在自己身边荡开一个空间,让胯下的战马有地方起跑,战马一跑起来,这个“大将”又占据了主动的战术优势与机动力。
与孙小白对战的这个骑士,他起初按照一般费伦大陆上的传统马战经验进行的预计并没有错误,孙小白确实是右手单手持枪刺杀了他右边的战友。但是因为之前他未有与手持双手武器的对手进行过马战的经验,使得他在计算的时候,认为孙小白的长武器必定来不及回招,兼之孙小白又无盾牌难以格挡,立即决定逼近黑发少年的空门,发挥短兵器贴身搏斗的威力。这一剑若是砍空,随着双方距离已经贴在一起,这个骑士更是准备了后续的连环招式狂风暴雨般出击。他就不信,这该死的小家伙年纪轻轻就有大法师的造诣,那该死的魔法防御能挡个十几剑!
孙小白刺杀右边的敌手,这个刺杀却不同于双方持矛对冲,而且他也不是端枪冲锋,黑发少年的招数更相当于“戳”这个动作。他动作幅度不大,仅仅枪尖刺入敌人体内,加上冲击反震之力不明显,所以孙小白右手手腕一抖,红缨枪就脱出了尸体。
此时的孙小白,正落后于左边之敌右边身后一个马身,敌人扔掉骑士枪去拔剑的动作是看得一清二楚,连忙右手带枪向左,同时他的左臂握向红缨枪的中部加力,这个动作可比敌人预想的快多了。
当那个骑士一个“刹车”之时,孙小白已经双手持枪对准了敌人的后背就扎了过去。骑士那个“刹车”的动作一做出来,就相当于那个骑士自己将后背往枪头上撞,正好他也来个“回马剑”,可是十分不幸地,红缨枪比他的长剑长多了,在他砍到孙小白之前,雪亮的枪尖就从他右肋下扎了进去。扎进去的瞬间,孙小白感到一阵令人愉快的力道透过枪杆传到掌心里,他毫不犹豫地借着反冲之力,右手下压,左手上举,像作杠杆运动一般,无情地将对手挑上了半空之中。
马战与步战不同的一点就是高速运动,加上马背上闪避也不容易,一个计算错误,几乎就无法挽回、生死立分。孙小白这一击伤害是如此的猛烈,枪头连一节枪杆都刺入敌人体内,这骑士的惨号回荡于战场之上,他紧随着自己先前的同伴,踏入死亡的世界。
这样顷刻之间连杀对方两名骨干,让敌人的下级士兵更加惶恐。而孙小白自己却信心倍增,气势高涨。少年毫不犹豫地又朝敌人多的地方轰了个大火球出去,借着那可怕的魔法爆炸的威势,他又开始左冲右突,抡着沉重的钢枪像抡加长狼牙棒,好似风车狂转一般左右飞舞,身边的兽人与地精凡是沾着边的无不倒飞上半空。这下连一贯凶悍的兽人也魂飞魄散,一干可怜的步兵大面积地溃逃,还引起了连锁反应,冲散了后边企图增援的自家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