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福宝在操持家务方面并不算得太贤惠,虽然幼时也曾得到柳氏的细心教导。但毕竟,自己在家里也是被娇惯的姑娘,实际操作的时候比较少。
特别是这些年在外经商,漂泊在外,很多灶台上的手艺基本上都落下不少。
因此刚开始福宝做出来的饭,虽然不算难吃,但也绝对称不上有多么的美味,更别说让人垂延三尺之类的了。
张巧也只能帮着打打下手,做做家常菜,还可以。但真的要让她当当大厨却是有为难。
福宝和张巧两个人加起来,也抵不过长年庆沉浸在厨艺方面的柳氏。所以,尽管家里做出来的饭时要比在书院里提供的伙食要好上些许。福宝内心却觉得,可能其实也没有强多少。
单单从明烽每日的饮食量就可以看得出,自己的手艺水平,最多也不过中等。
邻近秋闱,书院科考的气氛瞬间变得很浓厚,学子们挑灯夜读之人不在少数,就连一直淡定自若的明烽,读书的时间,也比往常要延长一个时辰。
明烽的身体底子自小就有些差,再加上这几年好像根本没有将养,长衫穿在他的身上,总有一些空落落的感觉。
也许别的姑娘会认为这是潇洒飘逸,但作为他的妻子,福宝只觉得有些心疼,还是胖点好。
在确定了自己的手艺水平后,为了让明烽吃点好的,福宝也是当机立断,乘着明烽去书院学习的时候,自己直接下山,花了大价钱,去找了镇上最好的大厨,学习厨艺。
几日后,当明烽第一口吃到福宝精心做出来的菜式后,便察觉到了其中的不同,直接诧异的问她,灶上是不是换人了?
不经意的一句话,羞得福宝面色通红,平日里见他一声不吭,自己做什么便吃什么,也从无抱怨之言。
原来,还以为他对食物并没有过多的要求,却原来也是照顾自己的情绪而已。
于是,囧着一张脸,略带期待的解释道:“是我新学的菜式,你尝尝!”
明烽先是闻了闻味道,隐隐约约有一种香味弥漫着鼻腔。
“好香呀!”他忍不住感叹道,接着诧异地看了福宝一眼。
只见淡绿色的瓷盘里,放着几个大小均匀的汤包,一个个如婴儿拳头般大小,肉眼可辨,能看见里头的肉馅儿,赤红的馅儿包在薄如蚕翼的皮中,越发显得晶莹剔透。
细致无比的褶皱,按着规律地排列起来,犹如一瓣将开未开的菊花,看上去甚为精巧。
明烽拿起筷子,轻轻一点,还能看见里面的汤汁在晃动,皮包汤,而汤不浸透皮。还真是很靠手艺的一道菜
见福宝神色里充满了期待。
明烽伸出一双筷子,夹住汤包上面的折皱,小心翼翼地拎起来,慢慢地放入身前的小碗当中。生怕自己稍微一用力便将包子皮搓破。
然后用牙齿轻轻的凑近去,轻咬了一口,这味道真是太鲜了。
吃在口中,一股鲜得难以形容的味道顿时弥漫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