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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已经更了一章了(1 / 2)

 在这里说一下哈,就是本来是一天两更嘛,今天突然有事,就出去办事弄到十点多才到家,然后明天也要早起出去,所以就实在没办法更新两章了。

为了接上三十天的成就就暂时拿这个资料凑一下数字,sorry~

少的更新等这两天事情办完之后会补上,感谢各位大大的支持吧。

普及时间~

元朝后期,土地高度集中,蒙古贵族已完全成为封建的大地主,各自占有大量的田土。元泰定帝也先帖木儿在其即位以前,曾献给朝廷七千顷土地,元顺帝时,公主奴伦陪嫁的土地由朝廷转拨给大臣伯颜的也有五千顷。献纳和拨给的土地尚如此之多,占田的实际数量当然更多。元朝皇帝为了笼络蒙古王公,一登帝位,就把金银和田土分赐给他们。元世祖时,政府赐给大臣田一次不过百顷,以后增至千顷、万顷。以前赐田多在北方,后来更转向江南大部分如苏州等膏腴之区了。蒙古贵族把从农民那里收夺来的土地,再以苛刻的条件租给农民,用租佃的方法进行剥削。元武宗时,“近幸”为人请田一千二百三十顷,每年收租五十万石,平均每亩要收四石,这样苛重的剥削,必然要陷农民于死地。淮南王的家人也在扬州广占田土,时常派人纵骑至各乡“索债征租,驱迫农民,剽掠麦禾”。元文宗时,大臣燕帖木儿请求皇帝把苏州一带的官田包租给他的兄弟和女婿,再由他们转租给农民。汉族地主兼并之风与日俱增。福建崇安县有田税人户共四百五十家,纳粮六千石,其中五十大家即纳粮五千石,占全县纳税户九分之一的地主大户,竟占有六分之五的土地。在江南地区,田主除向佃户征租外,还随意向佃户征收丝料,勒派附加粮,甚至迫使佃户代服差徭。有的地主还用飞洒、诡寄等办法躲避差役,赋役不均的现象非常严重,其结果是“大家收谷岁至数百万斛,而小民皆无葢藏”。在北方地区,由于赋役不均,也是“富者愈富,贫者愈贫”。

红巾起义

财政困难

在最高统治集团中,奢侈腐化成为风气。蒙古皇室和元朝政府把每年搜括来的民脂民膏,大部分用于无节制的岁赐和“做佛事”。武宗时,政府年入钞二百八十万锭,但他即位不到一年就用掉八百二十余万锭。仁宗即位后支出更达二千万锭,其中大部分用在赏赐蒙古贵族。武宗时,用在敬神、修寺等宗教活动上的开支,一度高达政府全部收入的三分之二。据仁宗延祐四年(1317年)宣徽院统计,仅供佛饮食一项,该年共用面四十三万九千五百斤,油七万九千斤,蜜二万七千三百斤,每日宰羊至万头。英宗以后诸帝更是贪财好货,掠夺无厌。在这种情况下,财政经常支绌,以致“朝廷未尝有一日之储”。元朝统治者要弥补亏空,只有加重税收,滥发纸币,而人民所受的剥削也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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