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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旧戏重演(2 / 2)

“七出之罪,无子是第二罪------”

听到这里,李泌顿时恍然大悟。所谓“七出”,是先前那些所谓的圣贤们给男子休妻找的理由。这七出的第一条就是“不孝”,第二条是“无子”,竟然比“淫”“妒忌”“恶疾”“多言”“窃盗”还不可饶恕。

李浚虽是王皇后养大的,可毕竟不是亲出。况且,王皇后贵为皇后,无子更容易招致他人说三道四的。

因为她无子,这太子之位就成了那些人争夺的目标。

李泌读书时,曾在《礼仪》一书中看到过“出妻之子为母”的七种理由,即“无子”“淫佚”“不事姑舅”“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后来,李承修给他讲过,本朝有一个叫做贾公彦的大儒,编写《仪礼义疏》一书时,专门注解了七出一事,引起了本朝重视。

本朝重孝,于是在编写《唐律疏议》时,”就把七出的第一条改作了“不顺父母”,而把原先七出中的“不事舅姑”去掉了。

从此以后,这“七出”,在这大唐也就从礼教正式成为律法。

不过,想想这“七出”,除了无子和恶疾之外,其余五条若是自家的女人犯了,确实也挺招人狠的。特别是第三条“淫佚”,别说是休妻了,打死她的心都有。

可让李泌无奈的是,给男人戴绿帽子这事,这大唐挺流行的。

想到绿帽子,李泌就想起裴光廷和李林甫来。而让李泌想起这两个人来的原因是,裴光廷的老婆和李林甫私通。

奶奶的,这裴光廷的老婆也是姓武的,也是武家的女人,和这武惠妃还是远房堂姊妹。

“我阿娘虽不至于被圣人休了,可她自己心里不好过,整日过的凄凄然的。我那舅舅又是个糊涂人,这才让我阿娘-----唉,传说是我阿娘害了武惠妃的两个孩子,可他们不想想,我阿娘心地良善,待人很好,宫里众人都不曾说出她的不是,怎么会做出那样狠毒的事情来。”

说完,李浚又是叹了一口气。

李泌明白了,这坊间传说是王皇后害了武惠妃的孩子,是因为自己不生养,故而嫉妒。可宫里能生孩子的又不只是武惠妃一人,怎么就没见她们的孩子也被人害了?

所以说,这传言说不定就是武惠妃为了做皇后,自己让人传出来的。可要是是她自己让人传出来的,那死去的两个孩子------

李泌不敢再想下去了。

当年,武则天为了上位,曾把自己的孩子活活捂死以嫁祸当时的王皇后。

怎么又是王皇后,这姓武的女人天生和姓王的皇后有仇吗?

这武惠妃可是武则天的侄孙女,还是在她身边长大的。

难道她姑奶奶的那些黑操作,她都尽得身传了吗?难道历史又要重演吗?

想到这里,李泌看向书房的方向------

而此时,那个十八郎,也就是寿王李清正向这边急匆匆地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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