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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 吃人的古代,尤其爱吃医者!(2 / 2)

朝堂之上,便是太医院也与内务府无异,只是宫廷仆从,轮信重风光,不如钦天监尚有几个高光时刻,地位比不上太常寺一个掌管乐工的衙门清贵,比不上太仆寺养马的马倌权重,更不像太常寺太仆寺一般能入九卿。

历朝历代,抗灾抗疫,少不得太医院随行;征战沙场,免不了军医随军。可免灾疾,苦劳是文官的,开疆拓土,功绩是武将的,从没有医官存在的痕迹。

只有一个场合太医院次次必到从不缺席,那就是皇帝龙驭宾天的时候,陪葬的人里总少不了太医院的。

吃人的古代,尤其爱吃医者啊!

市井之中,医婆更是和稳婆一并划为三姑六婆,实数上不得台面的下等人物,若是女子出阁之前就是医婆稳婆,那可是要嫁不出去的!

顾知慕两生都是官宦妇人,是大家闺秀是千金小姐是豪门贵妇,偶尔看些医书学些医书还能赞一声博览群书博学多才。

可她若是出去替人行医看诊,那就会被嗤为自甘轻贱有失颜面,会被贵妇圈子排斥!严重的,甚至有人能用在个当借口,借以污蔑她的名声!

随翩很知道这个时代医者的地位,不会也不可能强求顾知慕放弃了如今的身份地位去行医,打开手上的医术:“我看完还给你。”

“上差既然再学医术也无用,怎么还要看呢?”

医书枯燥,诘屈聱牙堪比佛偈,玄之又玄可较道文,不是真心喜爱,不是生存所需,怎么看得进去?

“有用无用,学习总不会是错的。”随翩抄起她桌面上留下的纸笔给自己做笔记,“什么都是空的,学到自己手里的本事才是真的。”

不管随翩自己喜不喜欢,能学到手的东西她从来不会放过,兴许有一天,她就用上了呢?

“学到自己手里的本事才是真的,上差这话说的浅显,却深刻。”顾知慕提笔写了一张单子,随翩扫了一眼,上面是羊毛,兔毛,竹杆之类的东西,不由得问了一句。

“这是做什么?”

“回头叫胡嬷嬷去采买些回来,制笔。”顾知慕掸了掸纸张,好让上面的墨迹干的快一些。

“你会制笔?”随翩好奇。

“岑家以笔立足,我好歹,也做了三十几年的岑家长媳。”顾知慕浅浅一笑。

随翩觉得吧,她这一笑,那效果跟诸葛亮的“略懂”,比武之中的“承让”是一样的。

都是装逼。

“岑家那么大的生意,不会要长媳自己动手制笔吧?”

贵妇人自己偶然动手种个花做个胭脂那叫心灵手巧,做笔墨花笺更是风雅事,只要不拿出去卖钱,只送人也是个能搏名声的另类法子。

顾知慕笑看了随翩一眼:“不用啊,不过也没不让我学。那我为什么不学?”

要说这些人做出来的东西的质量……其实也不错。

毕竟能请到好师傅,都闲,能拿得出手的都是耐下心做出来的,不好的早扔了。

更重要的是,他们有钱啊!

做东西完全不在乎成本,人工材料都不要钱似的往里扔,也不在乎品控,做的不好的全扔了,拿出来的都是做的最好的,放在市面上也是上等货色。

只是质量不稳定什么先不说,那成本要是进入市场怕是亏得连裤子都没了,也就是个打发闲趣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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