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真正的篮球输了,不值之余,谭柏文决定以篮球电玩来扳回一城,向莫剑秋作出挑战。他一见到莫,便着他投币,莫也不负所托,真的投币挑机。
比赛结果,莫剑秋又一次胜出,是以一记美妙绝伦的三分球反败为胜,脸胜一分。
输了就是输了,事实不动如山地摆在眼前,没有任何借口;可谭柏文不服,再次投币挑战,但莫剑秋已志得意满地站了起来,不接受谭柏文的再次挑战,实行我行我素,一战定生死。
这个莫剑秋,真的是天纵奇才啊!我如是想。他不仅相貌英俊,头脑也好,身材高大,运动神经又是如此发达,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完人」了!无论学业、将来工作,或是在情场上,他总一枝独秀,无往而不利啊!上天果真不公,只把优点往某些人身上送,又棒又帅。
可是,话又说回来了,虽然莫剑秋的智商高,他的情绪智商却是出奇地低劣,平常「得罪人多称呼人少」,总开罪身边的人,凭他这副得性,应该没有女孩子敢「埋身」,现在他的那些女粉丝,都是由于无知罢了,到他出来社会做事,那些见过世面的女性了解到真正的他──自高自大、不可一世,绝对不会喜欢他、欣赏他,莫剑秋也从来不爱别人,他爱的从来只是他自己。
说回当时,连篮球猛将的谭柏文也负给了那个所谓的万人迷莫剑秋。该死!真该死!我在心中暗暗骂道。
我一手搭着莫剑秋的肩膊:「嘿!莫同学,懂不懂玩『街霸』?」
「略懂。」
「那好,我们来一局如何?」
「乐意奉陪。」
于是,我跟莫剑秋进行「街头霸王」的对战。
彻头彻尾叫人深感意外,我竟负给了他!虽说他是偷袭得手,我是一时大意,但无论如何,我的「军佬」竟输给了他那最擅长跳跃、以「逃」为攻的「春丽」,简直是不可置信!
但我始终是输给了莫剑秋,我、戴先求跟谭柏文,都先后败阵,更觉平日讨人厌的莫剑秋,有如一口眼中钉、肉中刺,而他却只向我们投来轻蔑且不屑的微笑,大模大样地就走出了「劲基地」,扬长而去。
我真的非常讨厌莫剑秋这个衰人,非常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