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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1~2(2 / 2)

启明恍然大悟!她,不就是小时候在和谐之家里出现的那位姐姐吗?

启明好不惊讶!

***

送走了叶夏钧,启明和容秋雁终于有机会独处在一起。他实在有太多的话想向她说。

他当然知道她的身世。在他进入中学的时候,曾问起过母亲魏小姐--现在是伦太太--关于姐姐的身世。当时,母亲告诉他,姐姐是被亲生父亲强奸,得到了精神病,要入住疗养院。

启明在住和谐之家的时候,很喜欢看着姐姐散步,由这边踱到那边,姐姐高挑的身影总让人心醉。

然而,自那天起,启明便再没见过姐姐,后来从母亲口中得知她的下落--住进了精神病院疗养。

回到刻下,姐姐不是好好的吗?没有丝毫异样,完全像个普通人,更是个漂亮的少妇。她的年龄应该比启明大至少十年,如今应该三十好几,正是最有女人味的时候。她的五官和身形,跟当年的那个姐姐比较,没有多少改变,却更成熟雅致、温婉动人。

「你,怎会做了保姆?」启明问容秋雁。

「你知道我的身世了?」秋雁反问。看着后者点头,她续说:「自从由疗养院出来,我一直找不到工作,只能做兼职。后来.经熟人介绍,总算当上了保姆,因为这份工作相对少点压力,又不像正规行业那样要朝九晚六,工时比较有弹性,很适合我们这种不能常规工作的人。」

「你是指,精神病康复者?」

「是呀。」

「但你们一定不能给别人知道自己的病吧?包括雇主。」

「这当然。要不然根本没人会请我们。」

启明明白精神病人的苦况,他们受到的歧视,实在是不足为外人道的。

「你现在当上保姆,也非常不错了,是不?」

「当然了!总算能养活自己,我觉得很幸运,不用向政府乞讨,活得有尊严,有人生意义。」

「你结婚了没有?」

「还没。有拍过几次拖,但都是在得病之前。病了之后,我连生活也成问题,更别提男朋友了。只拍过一次拖,是和病友,正常人瞧我们不起。」

「容姐姐,放心吧,在我们这里,你一定能长做下去。我们绝不歧视康复者--最起码,我自己不会。」

「但其他人难说。所以,请务必替我保守秘密。而你,启明,是因为我们认识得早吧?」容秋雁笑。

「或许是吧。想当年,我真的非常喜欢容姐姐你,现在也一样。当年的可能是男女之情,刻下却变了姊弟情吧......总之,我想见到容姐姐你,无时无刻。」

「谢谢你启明。你还是当年的你。」

「什么?」

「是个小孩。」

「但不是怀春那种。」

两人都格格格地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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