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众人都在唱歌和别人对唱中渡过。现场的气氛不可谓不火爆,而去神人也是一个接一个的出现。那嗓子绝对不是人长的!估计回去要做噩梦了。
不过好的声音也是有的,比如各种妹子的演唱。以至于到最后这场拉歌赛都变了性质,从原来设定好的队伍之间的对抗演变到个人赛最后变成了个人展示唱功的地方...但也不是没有好处,同学间和队集体间的凝聚力增强了,也让众人了解了接下来几年可能会一起生活的同学。
龙争虎斗,小型社会已经开始展现出他的一面。何良,浦卞,童书豪,刘昆四人中,要属童书豪最活跃了,自告奋勇的要唱歌。你问结局是啥?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没被人打死算好的了。
最让人震惊的是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刘昆居然有一副好嗓子,唱起歌来还像那么回事。何良和浦卞只是打了个酱油,默默地跟着集体唱了几次之后就没有再唱了。
其实何良也很想上去秀一手(首)的,这个年龄谁不想卖弄一下自己。不过何良也是有自知之明的,对于自己的唱歌不敢恭维啊。暗暗决定下次一定要抓一个会唱歌的犯人。。。
临近八点,主持人说了最后的结束词,众人纷纷起身。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意犹未尽,毕竟这种千人的“KTV”是很少见的,一般唱歌顶死也就几十个人。
站在会场的门口。
“接下来去哪?这么早就回寝室吗?”童书豪显然还沉寂在刚才的气氛中,脑袋上还有汗珠。这么早就回去,肯定是睡不着的。
浦卞也觉得这么早回去不太好,提议道:“去酒吧玩玩,怎么样?”
“赞同。”童书豪第一个举手。
“我没意见。”刘昆说。
童书豪不等何良回答,就搂上他的肩膀就向外走去:“三票通过,少数服从多数。”
“我也没说不同意啊。”
“身为四弟就算你不同意也要同意。”
“我抗议!”
“抗议无效。”
“......还有没有人权啊!”
“......”
……
酒吧何良也去过,但是次数不多还是以前高中的时候被朋友拉过去的。对于酒吧何良是不反感的,要是有人找他去,他会去。如果没人,他是不会自己没事跑去的。
童书豪的嘴巴永远闲不住,“四弟,怎么样,去过酒吧没有。嘿嘿,如果没去过大胆说出来,哥哥不会嘲笑你的。”
何良无语的白了他一眼,道:“去过。”
“看不出来啊,四弟,你居然也去过?”
“怎么我就不能去吗?”
“没有没有,我不是那个意思。”
“哦?那是什么意思?”
“就是那个意思了!想怎么样吧。”
“。。。”
一圈问下来,刘昆是唯一一个没去的人。这让何良等人都感到惊讶。于是乎,童书豪很大气的说:“别怕,哥哥罩你。”
众人在路上拦了一辆出租车,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师傅,去好一点的酒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