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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同人 第四章 石岗村的故事(2 / 2)

天启五年(1626年),红毛人占福尔摩沙西南部,筑热兰遮城,后又拟筑赤嵌楼,但只刚刚开工打了地基,便被汉唐集团搞定了。当年红毛人以热兰遮城为基地,管辖地辐射周边百十里,明人或土著皆为其所征服。王老爷的生意也是从那一天起开始急剧恶化,没过两年大病一场,将生意交给了儿子王梧桐,王少爷也从此变成了新一任王老爷。

红毛人在热兰遮附件地区实行的结首制,小王老爷因家大业大,自然也就成为了王结首。虽没有副结首这么一说,但是朴初八也继续当着他的狗腿子,跟着王老爷在石岗村一带替红毛人催租催糖,顺便入股了王老爷的商队,背地里走私些货物往明大陆交易——实际上更多的还是与海峡中的“海匪”做勾当,卖些个稻米咸肉鹿皮鹿筋,替他们销赃买货什么的,因此过的也算是有滋有味,虽低红毛人一等,但逐渐在本地也算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了。

红毛人占领台南的头几年,石岗村周边乡里也曾有过揭竿而起组团刷红毛的事情,但是石岗村因距离热兰遮城太近,所以唯恐殃及池鱼,因此十分低调,尤其是怕被原住民或者暴徒趁火打劫,于是对武装反抗红毛人的事情更加忌惮,顶多是私下里让远方的下人送了些稻米碎银充作义军军饷,但人力是一个都不出的,小心驶得万年船,王老爷驾驶的一手好船。

王家的生意虽不如往日,但当年老王老爷也曾是做过大买卖的,就譬如王家的船队也曾与其他商会一起结伴跑船,最北边做到过渤海、辽东、*的贸易,用丝绸、蔗糖换得高丽参、东珠等物,再转运南方或转卖给同族的远洋船队,岁入甚丰。但自从崇祯九年(1636年),鞑子在辽东称帝,号大清,这王家就逐渐减少了与北地的生意,钱这东西挺好,但是得留着命花,谁知道那鞑子是不是诚信给你海商做生意啊?不过小王老爷总结当时的原因是:“吾虽为商贾逐利,亦求忠孝礼义。怎能学那晋商,不重汉人之存亡,只顾一家之私,图小利而忘大义。”咱王家不能学那山西的晋商,吃着大明的米粮,出卖那盐铁给鞑子,资敌以求富贵,反过来屠杀了咱汉人的江山!

再到崇祯十七年(1*4年),听南归的船队带回来的消息,北京城被李闯王的大顺军给占了,崇祯皇帝自缢殉国,王里正携全家老少和乡里乡亲在海边面北长跪不起,“或嚎啕不止,泪洒满襟。或恸哭啜泣,如丧考妣。”而王老爷只是老泪横流,面朝北重重扣了九下首,凝视远方再无半点声音。

朴七月每次回忆到这里,眼泪都是止不住的往下滚。当时虽然年幼,但已知道这是出了大事,曾经的大明已亡,悬居海外的他们更是有家无国了。她还知道,为了资助南明朝廷,家父还曾随王里正捐献过几千石稻米,数百贯银钱,虽杯水车薪亦表拳拳爱国之心。只是几年过去,朝廷且战且退让,糜烂数千里,而鞑子却占据了天下十之八七,复国已几无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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