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沙丁宇,熟悉我的伙伴都叫我沙丁鱼,今年18岁,身高1.82米,职业:初级道士,外貌英俊潇洒、气宇非昂、人见人爱、车(马车)见车载,注意至今未婚。家住落霞岛落霞村32组28号,家中有父母二人。
落霞岛,说是岛,也不能完全算是一个岛屿,它是一个淡水湖中间露出水面的一块陆地,每当太阳下山的时候,在这个岛屿的上方,都会出现一道美丽的彩虹,所以我们都叫它落霞岛。而当初就是因为这块四周都环水的陆地,保护住了被魔族攻击的快要覆灭的军队,而后军队在这块陆地上出现一个大英雄天尊,天尊在军队休整后又率领军队重新杀了回去,为抵抗魔族的入侵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而在魔族退亡之后,天尊就居住在这个岛屿上面,为大家传授道法,使的落霞岛这个名字在砝码大陆上很是闻名,只不过以前进出都要靠坐船,这到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所以我也很少走出这个岛屿,在岛中度过了我的童年。不过现在岛上建起了王城法神后裔发明的魔法阵,可以直接去别的地方了,也方便了不少。在岛上也不是很无聊的,因为岛上生长着一些完全无害的动物,听我们村子里面的老人,这个盗上的动物以前在魔族围打岛屿的时候,被魔族身上散发出来的魔气感染了不少,发生了巨大的变异,本来弱小的动物,突然间变的很强大,开始主动攻击我们人类,而它们也变的比以前聪明和机智了许多,一次次的躲过了人类的追杀,在当时给人类造成了不小的伤亡。直到后来,在魔族被打退之后,这些变异的动物才停止主动攻击人类,力量也变弱了不少,但是反而更加聪明机灵了了,很少有人能够在抓住它们。
我小时侯就是一个很调皮的孩子,总是闲不住,总是东去这家玩玩,西去那家闹闹,整天惹是生非,弄的全村的人没有一个人不是知道我沙丁宇的名字,我成了村子里面的知名人物,而我的父母也没少因为我的惹是生非挨家挨户的去给人家赔礼道歉,我的屁股也没少因为这个开花。经过无数次的暴力教育失败之后,爸爸开始给我说外面的世界的精彩,给我说外面世界的美丽,让我从小就对岛外面的世界产生了无比的神往,迫切的希望能够出去见识一下外面的精彩的世界。而就在那个时候,我悲惨的童年生活就开始了,爸爸先是要求我练会了道士的基本几个道术,然后就把我扔了不管了,只给我说了允许我出岛的条件:抓100只岛上的梅花鹿和100只兔子。你们可别小看这岛上的这些梅花鹿和兔子,经过变异之后,他们的速度简直可以用快如闪电一般来形容,梅花鹿还好一点,个头大容易抓一点,可是那该死的兔子,本身警觉性就高,变异后的警觉性高的惊人,在我还没接近他10米的地方,就能够发觉出我的存在,迅速的跑开,要我去追它?简直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你让我穿着铁甲从落霞岛游到几十砝码公里外的砝码大陆上,我也不去追这该死的兔子。记得我第一次追这兔子的时候,那简直就是一个可怕的噩梦,整整追着兔子饶着这个岛屿跑了不知道多少圈,最后连一只兔子毛都没有追到,气的我当时是吐血3碗。索幸后来让我弄出了一个逮捕兔子的方法,要我也抓住了90多只兔子,今天是最后一只了,哈哈,只要在抓住一只兔子,我就可以被家里人同意出去见识外面精彩的世界。哈哈,外面的精彩的世界,我沙丁宇快要来了。
“兔子,兔子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不管有多少困难,我都要将你来抓住,抓住你。”哼着小曲,我来到一个兔子经常活动的地方,观察了一下四周,现在还没有兔子来到这,很好,要抓紧行动起来了。
从身上的背包内拿出一个小铲子,在一块空地上挖起坑来,不一会就挖出了一个大坑,在大坑的上面放上几跟细细的树枝,然后在树枝上面放上几片巨大的树叶子,在树叶上面均匀的洒上一层厚厚的泥土,把树叶埋藏起来,要兔子看不出泥土下面的树叶,而泥土浓浓的气息也掩盖住树叶的气息,使兔子闻不出泥土的下面有树叶,从口袋中拿出几根大大的胡萝卜放在树叶子的上面,就这样,一个精致的陷阱完成了,我不得不佩服我自己的聪明才智,也就只有我才能想的出这样的陷阱,已经有九十九只笨兔子丧身在这种陷阱之下了。哈哈,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
布置好陷阱后,我在躲到远远的地方一动不动的注视着陷阱。终于,在痛苦的等下半个小时后,一只肥大的兔子出现在我的视线中:只见它正在快速的奔跑着,突然发现前面放在陷阱上面的胡萝卜,它停住了脚步,警惕的用它那双锐利的眼睛四周环视着,在没有发现可疑的东西后,用翘起它那只嗅觉灵敏的鼻子在空气闻了闻,右在地上闻了闻,在确认没有任何危险的时候,高兴的晃动着耳朵冲向陷阱上面的胡萝卜,就在它的爪子刚刚碰到胡萝卜的时候,只听砰的一声,它掉进了陷阱内。
看到兔子掉进了陷阱里面,我兴奋的从藏身之处跳了出来,哈哈,兔子、兔子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这可是第一百只兔子了啊,我终于抓齐了一百只兔子,哈哈,也许明天的这个时候,我已经站在外面的世界里吃香的喝辣的啦。哈哈。
柃着兔子,我愉快的走在回家的路上,心里盘算着该怎么去向爸爸提出一些有利于我的要求,尽量多问爸爸要一些钱,要不然出去之后我吃什么去,不是有一句话这么说来着吗:有钱行遍天下,无钱村寸步难行,一纹钱逼死英雄好汉。我虽然不是什么英雄好汉,但也不能要钱给憋死啊,一定要脸皮厚,死命的去磨爸爸。
正在我盘算着怎么问爸爸要钱的时候,突然有人从后面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把我吓了一跳,手不觉的一松,兔子一下子就从我的手中挣脱出去,落在地上后撒腿就跑,而我却只能看着兔子飞快的扬长而去,没办法,虽然抓了99只兔子,但是我却有自知之明,我绝对是追不上这兔子的啊。气的我是垂胸顿足啊,我的兔子啊,外面美好的世界啊,我的金币啊,全都成了过眼云烟,我转过身来用仇恨的目光瞪着拍我肩膀的那个家伙。不看还好,看了之后更让我火冒三丈。来的不是别人,是从小就跟着我混的小弟王宾。这个人叫王宾,是在我9岁的时候看见他被一个10岁的小孩子欺负,而当时我正好又因为把爸爸的灵魂战衣当成戏袍穿出去溜达,回来的时候把灵魂战衣弄的脏西西的而被爸爸暴了一顿,心中有火需要发泄的时候遇见,二话没说,我冲上去一脚踢中那孩子的“小弟弟”,在他捂着“小弟弟”乱跳的时候,上去又是拳打又是脚踢的,给放倒在地。虽然后来那孩子的爸爸扬言要找我算帐,但是在我爸爸和他那些哥们的淫威下消声灭迹。从那时候起,他就认我做大哥,有好吃的先拿给我吃,有好玩的先拿给我玩,看在这些优惠的条件下,我就收下了这个小弟。我们两家的家长也在我们的这种关系下成了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