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人的名,树的影。
刘钰来淮南不是巡查垦荒,而是来查办私盐案的消息,一经传出,和垦荒公司有争执的场商,顿时就慌了。
因为……阜宁也在黄河南边,距离这边并不远。
他们知道刘钰是真敢杀人的,而且会“网罗罪名”去杀人。
虽然那些煮盐的灶户、灶丁还在外面斗争,而这些场商却已经准备投降了。
只要他们投降,剩下的事就好办了。
或者说,剩下的事,至少理论上可以算作“依法办案”了。
也就是说,只要这些场商选择了投降,那么刘钰理论上就可以出动军队了。
这里面的纠葛,就要从大宋建炎二年扒黄河大堤开始,再到朱元璋建立大明建立了严苛的灶户制度,再到商品经济发展这种严苛的人身控制制度撑不住了说起了。
范仲淹修范公堤,不会闲着没事干,在距离大海百余里的地方修。
黄河南迁,海岸线不断东移,这是整个的地理大背景。
然后还需要知道两个背景。
第一:淮南煮盐,不是用海水,而是用淤泥地的盐。靠的是大海海潮上涨,盐润土地,再把土地里的盐用草灰富集,用水溶化再煮。
第二:这些草荡,不是耕地,所有灶户都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这两个背景之下,有些事的出现几乎就是必然的。
明朝前期,控制力还算不错,灶户作为国家的“佃户”,煮盐。
每个灶户都有自己的草场他们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这和耕地不一样,这些煮盐地的所有权是归属朝廷的。
海岸线不断东移,能够煮盐的淤土也不断东移,浸润泥滩的海潮,在明朝开国时候使使劲儿能冲到范公堤,而现在除非有风暴潮天灾,否则得多大的劲儿能冲一百多里?
所以,明朝的灶户体制下,不谈什么小生产者是生产力低下之类,只说最基本的东西。
海岸不断东迁,需要一个强力的政府,每隔一段时间考察海岸东迁的情况,然后将灶户也一并东迁,重新划分煮盐的燃料草场。
比如说,甲这个灶户,这几年发现,自己场内的淤土已经没办法煮盐了。而海岸不断东迁,东边也长出来荒草芦苇地了。
要注意,如果这时候,甲这个灶户不经朝廷允许,就去东边煮盐,这叫“私煎”,是私盐,是犯罪。
那么,这就需要一个非常强力的中央政府、以及一个非常强力的基层官僚机构,通过每隔几年一次的统计,由朝廷的核算部门重新划定每一个盐户的迁徙。
所以……所以,这一套东西,是必然要崩的。
大明要是有这样的行政能力,别说一个萨尔浒了,二十场萨尔浒也打得起。
因为没有这样的行政能力,而盐又是国家运转所必须维持的。
这种情况下,商人阶层就会必然出现,由商人组织盐的生产。
换句话说,就是由商人的资本,消灭小盐户小生产制度,虽然生产力上没有革新技术,但调整后的生产关系是可以维系盐的产量的。
由商人的逐利性,战胜了朝廷统计和分配的滞后性。
由此,也就产生了一个“其实不合法、但实际上大家都默(www.19mh.com)认其合法”的特殊群体。
比如说,海岸东移,在朝廷盐户草荡范围之外的一些草场,这里其实比被海岸线甩在身后的原来盐场更适合煮盐。
那么,商人出资,承包这一片草荡,然后他们煮盐生产。
每隔一段时间,朝廷这边考察盐场,需要“升荡”也就是,将原本非盐户草荡而无主草荡,升格为有煮盐价值、并且课税价值的草荡的时候,盐商会非常主动的缴税。
因为,如果他们不交税,那么他们就是搞私盐。
而如果他们交了税……要搞私盐,一定不能全搞私盐,那是没事找事作死。必须要有官盐生产许可,至于私下里搞多少私煎,这就叫掺在一起浑水摸鱼,最是难查。
这种事,其实地方官和上面都已经默(www.19mh.com)许了。
因为小盐户太容易破产了,生产能力也真的太低下了,年年有逃亡的,年年还得到处找人来补。
一方面,是天灾。
另一方面,是盐引制导致盐商对这些小户的压榨。
最后就是朝廷的不作为,理论上,朝廷有义务为这些盐户提供生产物资、提供贷款的。但是,万里四十五年的盐引制改革后,实际上连煮盐的盘铁,都是商人在搞……
有些东西,就是这样,一旦开了口子,后续几乎就是崩塌式的溃烂。
这种模式,基本上可以理解为盐引制出现的翻版:
原来的运输模式,是朝廷一个个小盐商。原来的生产模式,是朝廷一个个小盐户。
而伴随着盐引制出现的,是朝廷垄断特权大承包商。商人介入的生产模式,是朝廷盐业运输销售承包商生产商生产商下辖的雇工或者依附他们的原盐户小生产者。
可以理解为朝廷的行政能力的严重退化,也可以理解为朝廷的基层控制力在逐渐瓦解。
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工商业的发展。
比如,现在正在和垦荒公司对抗的那些女人、灶户后面的真正组织者,现在已经怕刘钰杀人而准备投降的这个场主,就非常典型。
豪商。有钱。
朝廷升荡,招不到盐户,他主动包场,纳税,产盐。
如果,按照大明和大顺的正规法度,这是违法的,是不允许的。
但是,又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原本的灶户模式已经崩了,所以这是上下默(www.19mh.com)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