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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0六章 粮食(1 / 2)

 宋军的东进,在近半年的时间里面,战果的确辉煌,掠回来的物资如山并不是夸大之言。而从人员上来说,仅迁往流求的百姓,就达到了三十多万。更重要的是,如此规模的行动,不仅加快了消息的传播速度,更扩大了传播的范围。宋军虽强行迁了许多百姓走,但其他地方的人听说后,却也没少自发地跑来。

在二十世纪中期以前的这片东亚地区上,始终存在一个痼疾,土地兼并。除了个别新王朝建立的初期,失去土地的农民从来就不是少数。在这种情况下,不要说免去一段时间的赋税,就是仅仅提供给他们土地,对很大一部分百姓都有强大的吸引力。如果不是在许多人心目中是要到“遥远”的海外,来的人只会更多。

但这也再度给行朝带来了极大的粮食压力,按先前朝廷的规定,来的百姓每人发百斤口粮,三十万人就是三千万斤粮食,这还不算后面陆陆续续而来的百姓,陆秀夫和赵与珞自然又是一脑门的黑线。他们一方面和御史台的杨亮节、夏士林一起,严格核查抄掠来的物资,尤其是粮食的发放,另一方面又再度在琼州民间收购余粮。

东自己也知道这是最关键的时期,在他看来,行朝的根基能不能在海上打牢固,同时为未来的扩张奠定最坚实的基础,关键就两字:粮食。在古时,粮食实际上远比黄金、白银要珍贵,如果讲真正的宝贝,它绝对排在第一。

三国周瑜刚起兵之时,找鲁肃求助,鲁子敬家里当时有两仓米,各三千斛,即三万斗,鲁肃就指着其中的一个送给了周瑜,周郎当时就“益知其奇也”。给了这么多粮食,眼都不眨一下,就这气魄,天下奇才啊。

在中国古代的经济政策上,只有盐、铁等专卖,而粮食实际上并没有过多的限制。由于收上来的赋税中,很大一部分就是粮食,朝廷实际上已控制了相当多的食物资源,故此,他们对粮食的流通极少进行管束。但东认为,相比盐、铁等专卖,实际上粮食更重要,历代百姓的造反,还不都是因为饿得活不下去了?可是在这个最重要的粮食问题上,历代处理的实在是值得商榷。

在北宋的初期,好的年景粮食是10文到20文一斗,差一点的是100至300文钱一斗;而到了北宋末年,已经变成丰年100--200文一斗,金人的入侵更导致其价格涨到1000--1500文一斗。南宋初期的时候也曾有过30--60文一斗情况,后期则200--300文一斗米,而一旦有了战事就变成了1000--2000文一斗,到了王朝末期的时候,甚至达到一万文、数万文一斗。这种食物价格波动的现象,不仅不利于争霸天下,也是无法安定人心的。

东觉得,正因为他的地盘小,实力弱,因此在战争潜力的动员上,他更应该借鉴后世的战时经济政策,最大限度的利用当前的资源。故此,他建议陆秀夫和赵与珞,在琼州和流求两地,实行粮食的“榷卖榷买”,实际上就是后世的“统购统销”政策。个人、商户一律不允许从事粮食生意,所有粮食的买卖,全部由朝廷来垄断进行,如有违反者,严惩。

《宋会要辑稿·食货》中曾有一段关于粮食的记载:“临安府诸县及浙西州军旧来冬春之间,民户缺食,多诣富家借贷。每借一斗,限至秋成交还,加数升,或至一倍。自近年岁歉艰食,富有之家放米人立约,每米一斗,为钱五百。细民但救目前,不惜倍称之息。及至秋成,一斗不过百二三十,则率用米四斗方粜得钱五百以偿去年斗米之债。农民终岁勤动,止望有秋。旧逋宿欠,索者盈门,岂不重困?”

临安周围等地的春荒期间,百姓缺粮,多到富户家里借粮。每借一斗,秋天收成之后归还,但要多还数升,甚至要多一倍。而近年歉收,富户之家借米出去就立约,每借米一斗,算钱五百,百姓为了眼前救命,不得不接受这样苛刻的条件。到了秋季大收,此时的一斗米不过才一百二、三十文钱,如此百姓不得不用四斗米来偿还去年斗米之债。宋人都说,农民辛勤一年,就指望秋季,结果到时收帐的天天上门,偿债都不够,哪能不贫困?

后世有些砖家将过去的富人说得好象一朵花似得,那多少有点扯。不错,这些富人当中的确有很多是靠勤劳致富,他们中间也的确有不少算得上“仁”,但作为整个一个阶层呢?民间早就流传下来另一句古话:“为富不仁”。再加上玩囤货居奇的商人和其他放高利贷的家伙,说他们共同加速了王朝末期整个社会的动荡,一点没有冤枉他们。

在这件事情上,东一点也不准备客气。你任那些富户、商人玩,他们真的就都是好人?

虽然陛下的建议又是历代罕有的做法,但陆秀夫和赵与珞并没有提出异议。他们当然都知道,现在是关键的时候,虽然眼前还有些难,但毕竟和行朝刚到琼州时相比要好多了,这个时候,不管用什么方法,只要能挺过去,一切就好办了。

苏景瞻在这中间也提出了部分解决之道。邓光荐到翁州传达了朝廷的诏令之后,身在前方更了解情况的苏夫子觉得有点不妥,他上书朝廷进言:虽然宋军在两浙路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粮食(整个元代,南方地区的粮食生产要远远高于北方地区,在它的中后期,江南等地仅仅通过海运,一年运往北方的粮食就达到了三百多万石),但翁州目前招募百姓众多,按朝廷的规定执行,眼前可以应付,但将来粮食的缺口太大。他认为,与其以后朝廷要花钱买粮食,还不如给新来的百姓些钱,因为琼州、流求的百姓实际上可以部分以鱼类为食。如此,新来的人可以自己从渔民手中买鱼食用。因此他建议将每人发百斤口粮,改为给粮七十(宋代的一斤为633克,七十斤实际上相当于后世的90斤),朝廷另给每人钱一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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