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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广州音乐节 (五)(1 / 2)

 很多人都没听明白歌词副歌部分那些貌似散碎的歌词是什么意思,但曹吾那种独特的唱腔就已经足够吸引人了。

更重要的是,歌曲中那股淡淡的忧伤仿佛化作了丝丝细雨,将众人的心都蚀穿了。

曹吾没有去想是否唱准了音,技巧是否用对,此刻的他,只是单纯的想要将这首凝聚了所有歌迷对家驹的思念的歌唱给他本人听。

台下,愣愣出神的黄家驹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双手不知何时开始,在微微颤抖着。

虽然曹吾并没有提及半个字,但他却在听到的第一瞬间就清晰的感觉到,曹吾说的那个人就是他。

一股酥麻麻的暖流涌过全身,激起一层鸡皮疙瘩,黄家驹感觉到,这首歌仿佛携带着一种穿越时空的力量,冲击着他的心灵。

这个孩子,真的好像年轻时的他。

忽然间,他忍不住想起,如果二十七年前的那个雨夜,他没有将吉他锁起来,跟着老板跑渠道,学做生意。而是一直坚持做音乐,今天的自己,又会是什么样子呢?

他无法想象。

几十年的摸爬滚打,已经耗尽了他不切实际的想象力,他只知道,如果再来一次,他还会做出相同的选择。

因为,他不愿错过那个陪伴他一生的女人。

只是,一切都不算晚,不是吗?

舞台上,曹吾空出一只手来,曲起中指和无名指,伸直其他三根手指,高高举起,随着节奏挥动。

在前世的演唱会,音乐节的现场,观众们总会用各种手势来表达对台上乐队的喜爱,而不同种类的音乐也会有不同的手势。

例如曹吾比出的这种,就是摇滚音乐中最常见的手势,代表爱与和平,也是所有摇滚乐队最常使用的手势。

然而,在这个世界中,却没有这种讲究,大家只是跟着音乐挥手挥拳而已。

在看到曹吾比出这个手势后,很多人虽然不明白意思,但还是觉得好玩,纷纷开始模仿。

很快,台下便成了一片爱与和平的海洋!

舞台最前方,一个青春痘哥们儿正举着一块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纸箱拆下的纸板,上面写着黑洞,在那一个劲的晃,口中大喊乐乐的名字。

更为兴奋的则是许多广东本地的观众,他们没有预料到会在摇滚舞台上听到粤语的声音,纷纷比着爱与和平的手势,兴奋不已。

一曲唱罢,曹吾向台下鞠躬,准备下台,却不料台下观众们开始自发高呼。

“Encore!”

“Encore!”

……

台下,黄家驹也和观众们一起高呼安可,他已经好久没有这么激动过了,他忽然发现,原来,唱粤语歌才是最吊的。

老乔找到站在舞台后方的牛莉,说道:“牛总,观众反响不错,让黑洞再唱一首歌吧!”

“可以吗?”牛莉惊喜道,为了给滴血琴弦的出场保留几分观众的体力,主办方对演出时间卡得很紧,除了给开场的天兵乐队一次返场的机会外,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乐队能够返场呢!

“可以,时间还宽裕。”老乔点头问道:“你们有准备吧?”

“有!唱之前报上去的那首歌就行。”

牛莉兴奋之下,竟然直接上了台,跑到曹吾身旁,凑到他耳边如此这般说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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