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刘公公的酒馆门口,签子好好地调整了一下心情,反复思量了一番自己要说的话、要做的事,狠狠地下定了决心,再做了几次深呼吸后,才伸手撩开门帘走了进去。因为心情有些紧张,连门上“今日歇业”的字样都没瞧见。
现在是上午十一点,平时这个时间酒馆里一定坐满了各种酒鬼,喝上几杯午饭前的开胃酒。选择这个时间来这里实非签子所愿,但是前赶后赶的在这个时候回到安平堡,第一时间过来交活是刘公公的规矩,也不知是何时流传下来的,但是从这里接活的狩猎者一直都在自觉地遵守。
在刘公公这里喝酒的绝大多数都是狩猎者,而且还都是混得不太好的那种。这里的酒其实也不算便宜,但刘公公这里时不时的有狩猎任务发布,想找点活干的人,也总想第一时间能收到消息,所以慢慢这酒馆就成了大家惯常的聚集地。况且刘公公这里还有条规矩非常受欢迎——可以赊账。
酒鬼们很讨厌,年轻人贪杯的总算极少,所以真正在这里喝酒的都是些半大老头,这些年老德薄的家伙喝高了,就喜欢调戏取笑签子这样的新人,每次遇到了,本着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签子都不得不辛苦地与老家伙们周旋一番。年轻人面皮薄,现在混得又不好,经常会被老家伙们的毒舌损得面无人色。搞得如今蒋大少根本就不敢来这里,接活交活,都是让签子一个人辛苦。
今天的酒馆却静悄悄的,一个酒鬼也不见。一名中年人站在酒馆中央的空地上,双手不断地在周围指指划划,并低声交待着什么,边上一个助手模样的年轻人则拼命地在手中的光屏上操作着,凉爽的屋内硬是忙得满头大汗。签子从一旁经过,听见几句都是什么结构灯光通风系统之类的,半点也不懂。
巨大的吧台上清清静静,只有刘公公一个人半倚在台面上,左手撑着下巴,右手有节奏地轻轻敲着,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见到签子,便立刻放下手来,满面春风:“哟,这不是签子兄弟嘛,这次去得有点久啊,怎么样,事情顺利吗?”
签子挤了挤脸上的肌肉,努力想做出个老练一点的模样,结果只挤出一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来:“刘老板在忙哈,这次是有点意外还受了点伤,不过事情嘛还算顺利,搞了点稀罕货色,您老人家上眼。”说完把装着那只红色鸦王的巨大携行包拎上吧台,推了过去。
每次见到刘公公都紧张,签子都不知道自己哪来的毛病,可能是被这老家伙惯常宰人不见血的奸诈手段吓得吧。刚才这句话来之前还练习了几次,说出来还算流畅,只是手心里汗都出来了。
这刘公公大名刘建,据蒋大少说这酒馆他开了少说有三十年了,做起生意来又奸又滑,早年大家都喊他刘奸,后来年纪大了喊刘太奸,如今年久成精,在安平堡也混出了字号,喊成了刘公公这个绰号才算是功德圆满,只是没有多少人敢当面叫了,都是尊称一声刘老板。
刘公公也不急着打开携行包看稀罕,捉住签子受伤的左手,满脸惋惜:“真是怪不容易的,你看这衣服都弄破了,这趟活才多少钱,你这划不来呀。”叹息了一番才慢腾腾地摸索着携行包上的拉链,“我来看看,什么稀罕货色……”
刚拉开一条小缝,刘公公立刻屏住了呼吸,迅速又把包合上了。眼底有精光一闪而过,只是半低着头,签子并没有注意到。只见刘公公憋了足有十来秒钟才喘了口粗气问道:“这他妈什么味儿啊,幸好今天没客人,要不然这么臭的东西你往我这吧台上一搁,人都给你臭跑了,这啥玩意?”
签子疑惑地说:“我没闻到什么味呀?这是这次打到的鸦王,以往不都是在这交给你?之前也没见你嫌臭啊?”
“哦,可能我这两天鼻子过敏,闻不得这个味儿。”刘公公吸溜了两下,这么一会说话都带上了鼻音。“早说嘛,我当是什么稀罕东西,一只臭乌鸦罢了,你还让我打开看,消遣我呢。”顺手就要把包往吧台下面扔,“老规矩了,三万。”
签子顿时急了,这要是只卖三万,加上这趟活的工钱三万,根本不够还账的。都知道物以稀为贵,这只厉害得出奇的鸦王总不能和普通货色一个价吧?只是之前想好的说辞现在半点用不上,根本没有预计中讨价还价的环节啊。着急之下紧张得汗都下来了,只是伸手抓着携行包不让刘公公收走。
“别呀,您好歹看一眼,这只鸦王全身火红,绝对没人见过这样的。而且十分厉害,这次我们两个撞它手上,差点就回不来了,就看在我们千辛万苦出生入死的份上,您也不能就这么打发我们呀。”
刘公公把脸一冷,手上的包往签子跟前一推:“我这儿收鸦王从来都是死活不论三万一只,童叟无欺,从没出过第二个价钱。签子兄弟若不满意,可以不卖。”
签子心说这不是挤兑人吗,不卖我自己留着吃呀,鸦王这种东西的本来也没什么行情,就他所知,所有收这玩意的都是这价,三万一只确实没错,他自己之前也卖过两只。只是签子心知这是某个大人物特意豢养的宠物,肯定不凡,还曾幻想过这东西会卖个了不得的高价呢,毕竟不值钱的玩意肯定不会让一个大人物如此看重。虽说人把这东西丢了下来,估计死物失去了价值,但得看跟什么比,蒋大少的魂刀人不也没捡去吗,那可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好东西呢。收鸦王都是不论死活的,反正是宰了吃肉,你就拿去当鸡卖,这只卖相上也好一百倍不是?就不信你刘公公转手后也拿它当普通货色的价钱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