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原来竟在杨家做了这么多年的免费保姆么!
可在原主的记忆中,她不记得自己签过什么文件,也没去婚姻登记处做过离婚登记呀!
鸣霄说:“她可能被下过药,恍惚中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名,又被带着去登记处拿了离婚证。”
杨芷宁觉得鸣霄说的有些玄幻,但这种情况也真的有可能会发生。
夜店里不是还有致幻*剂之类的东西吗?更何况樱木家的背景不单纯,这类药剂也很容易能拿到手吧?
只是,这样的离婚手续有法律效力吗?
如今杨敬亭瘫在医院里,R国那边的财产杨芷宁没资格去处理,杨家还有被原主娇养了很多年的公公婆婆。
这么一大摊子的麻烦,杨芷宁可不准备去接手,反正在六年前,杨敬亭就已经和原主离了婚,这可省了她不少事呢!
杨芷宁原先还想着等处理好樱木那个女人后就给渣男解穴的,没想到这男人竟这样阴损,那就让他一辈子在床上待着吧。
六年前被离婚,什么也没得到,反而白白伺候了杨家这么多年,如今,她把杨敬亭的现金全取走了,就算是青春损失费吧!
在婚姻登记处得知婚姻状态后,杨芷宁便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离开了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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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流程、法律用语等表述不准确的地方请多多谅解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