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说到这个,我还有个想法。”何南沉思片刻,如此提出:“诺曼·奥斯本有没有可能是真的想除掉黑帮、不是嘴上说说而已?”
“呵……奥斯本要是一五一十的兑现他那些政治承诺,我看就离完蛋不远了。”雪莉不屑一顾:“根本不现实。还说让城市重新回到警方手中……他明明连上位都要靠黑帮大佬们扶持。他们就是一伙人,一旦把除自己以外的合作对象都干掉,那立马就会孤立无援了啊?其他人看支持奥斯本就是这种下场,自然也担心被背叛了,怎么还会跟他结盟。”
“是倒是,可奥斯本到时候万一权力大到黑帮只会碍事的地步呢?说不定还是要卸磨杀驴。”何南皱起眉头,沉吟片刻,如此提出:“如果我们假定奥斯本到时候在武力上的确不存在任何问题了,那唯一需要担心的其实就是人家把他那些破事抖出来……”
“……那就精彩了。伪装崩塌的一刻,之前能有多受人们欢迎,之后就要遭到多大的反噬。”雪莉认真地如此说着,呵呵一笑:“可奥斯本这种聪明人怕是不会沦落到这般境地吧。”
“如果让他自己把城市当游乐场玩,那确实不会。他不至于犯低级错误……看看奥斯本集团干了多少坏事、而公众们又是怎样评价他们的就很清楚了。”何南说到这里,边开转向灯边用手指在思考下轻轻敲击着方向盘:“不过嘛,有人推他一把就不一定怎么回事了。说不定到时候为了扳倒这个史无前例的强敌,还会看到非常戏剧性的场面——超级英雄和超级罪犯们居然合作了。”
“……而且其中甚至还有黑帮大佬。原本可以潇潇洒洒的横着走,现在只能缩在自己的地盘不敢露面。”
“听上去你说的人很像金并。”
“金并也不至于混到我说的那个地步吧。当然,再入狱一次的话还真不知道变成什么样——或许会比现在更肥?”雪莉没忍住,噗的一声笑了出来,随后语气再次变得严肃认真:“好了,不开玩笑……”
这是个梗。
全纽约人都知道,一度曾经非常流行。但后来光速过气了。
金并入狱前一身筋肉,只状不胖。
而出狱后,却多出了一些肥肉,让他原本就庞大的肚子看着更壮观了。
由于他喜欢穿白西装,所以甚至有人把金并叫成白皮猪。
当然,这个词涉嫌歧视白人,所以公开场合还是不能传播这个外号的。
至于金并在狱里为什么胖了呢?
……当然是因为当时被游荡者打断了身上好多处骨头,需要卧床休息啊。
尽管因为有名为美金的超能力贿赂监狱相关人员来在里面过上皇帝般的日子,所以金并在狱内各种营养都跟得上、还可以随便用各种锻炼器材……但这伤导致锻炼减少而带来的身体素质退化,还是短期内无法弥补的。
大家都懂的,金并那种体格……
……稍微肥肉多一些,就显得特别明显。
会让他显得跟个大气球一样。
气球鼓鼓的,仿佛马上要炸了一般。
西装扣子都要系不上了。
但他依然坚持要穿原本的尺码。
因为这事关尊严。
黑帮大佬,必须有气派。
而且,轻易不能承认自己胖了。
即便你自己都觉得赘肉十分碍眼,也不能亲口承认。
因为不承认的事情,就可以不存在。
有个流言不知道真的假的。
此人自称孤岛监狱的狱警。
他说金并一开始穿的尺码后来越来越觉得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