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晚上二更时分,吕布提刀进了丁原帐中。丁原当然大吃一惊,问他怎么回事,怎么突然变心了。吕布向前,一刀砍下了丁原的首级,现学现卖李肃的虚伪,大声说:我之所以杀丁原,是因为他不仁。至此,李肃这个教唆犯的徒弟学会了一个强盗逻辑:之所以杀人,错不在我,在他。
这一段,我沿袭了罗老师。同时我很怀疑这一段是不是罗老师瞎编的,就算不是瞎编的,罗老师也极有可能在暗示一种看似荒谬的审美意识:没有因由地杀人,不在乎为什么杀人,重要的是怎么享受杀人,是为犯罪美学。这一点,有现代意识,如《七宗罪》和《沉默的羔羊》也是同一路数。道德败坏,人伦丧尽,既不会妨碍英雄,同时摆了一桌感官的盛宴,把善与恶,香与臭,美与丑都摆出来,无比繁复与无比极致。
所以,无论如何,吕布将成为一个牺牲品,一个历史笔下的牺牲品。在我的故事里,他依然如此!不过,其间隐藏的深意却使人不寒而栗:掩盖在文明与道德外衣下的人性,我们其实了解了多少?
吕布杀完丁原,三国的人口统计已经出来了:汉未是中国历史中最黑暗的一页,人口急剧负增长。
吕布擦刀上的血时,他已经知道杀人是不需要理由了。整个三国所有的战争没有任何正义可言,所有的杀人都是在yu望的支配下进行的,而所谓的理由,不过是种种借口罢了。可以看到,无论正史还是野史,还是传奇,很多情况下的杀人不过是打着某种幌子,并无关正义。是非判断应该是有标准的,在这个标准之下,无论理由冠以什么冕,充其量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
吕布没有给自己找个理由,杀了也就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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