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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三 血族日志 下(2 / 2)

那么,什么样的标志是血族中的上位者才会具备的呢?

答案很简单,就是蝠翼。

并不像你们所想的那样,蝠翼不是所有血族都有的,也不仅仅是单纯的物理性质的器官。

事实上,如同天使之翼一般,蝠翼也是能量性质的器官,它象征着一位血族的实力高低。可以这样讲,蝠翼特质的不同,就是一位血族的位阶的最明显的说明书。

只有让血族之血蔓延全身,同时完成心核的改造,才会开始进行内脏与骨骼的改造。而骨骼改造的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后背两块肩胛骨上,长出蝠翼的末端。

当一位血族露出獠牙和指甲化身战斗形态的时候,肩胛骨处就会冲出两片能量化的蝠翼,正因为其能量器官的特质,才能做到收放自如。

安东尼厄斯明显能够感觉到背后一天天发痒,似乎有什么东西将要破土而出了。这让他对于血族的认识有了许多改变,这个物种似乎并非电影里描述的那样简单,还有非常多的神奇与未知等待他去探索。

探索,这是安东尼厄斯最感兴趣的事情。

事实上,当时的他因为年少而并不明白,正因为他的灵魂比之常人多了更多的理性,才有可能诞生‘洞察’这样的好似精密仪器似的天赋。

理性,才是教父艾伦选择他成为‘血亲子’的最大原因。

茨密西氏族可以说是血族中的另类,大多数血族都会因为血能的阴暗性质而激发出灵魂上的负面情绪,但他们不会。

每一个茨密西子民都像是冰冷的机器,他们终日躲藏在喀尔巴阡山脉的地宫之中,进行着他们感兴趣的一切奇怪的研究。

和瑞摩尔维氏族的血族魔法师不同,茨密西氏族的家伙的研究范畴更广,也更加的奇葩。

历史上有名的疯狂科学家弗兰肯斯坦,其实是一位炼金术师,他最引以为傲的作品就是著名的科学怪人,一个用七具尸体拼接缝合的怪物,弗兰肯斯坦成功的为这个怪物塑造了灵魂。

而弗兰肯斯坦的真正身份,其实是茨密西氏族某位血族伯爵的血奴助手,在主人意外死去之后,他盗取了主人的研究笔记,所以才能成功的创造出科学怪人,同时被教廷的疯狂追杀致死。

茨密西氏族的血族的生存动力和一切行动的目的,就是‘好奇心’,也许这是他们的奇怪的内心世界里的唯一的一点点感性。他们选择后裔的主要标准就是理性,这是胜任一切研究的基础。

时光荏苒,一切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安东尼厄斯觉得父亲留下的烂摊子可以作一个了结了。母亲得到很好的安顿,邻里好友的债务也全部清偿,那么还剩下最后一件事情,肥猪詹姆。

若是悄悄的干掉这头大肥猪,显然是一件极为简单的事情,不过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呢?辛苦培养了一年的杰克先生,可不是安东尼厄斯无聊的小玩具。

必须得让肥猪詹姆合情合理的死去,然后杰克合情合理的接管莱姆豪斯地下世界。前者好办,但后者就有点儿麻烦了,需要绕好几个弯才能办到。

安东尼厄斯找到了‘疯狗哈利’,这位有些秃顶的中年苏格兰人有些实力,至少在莱姆豪斯这个骷髅党一家独大的城市里,他还能享有部分毒品市场份额,这就是实力的证明。

骷髅党的走私生意包含了许多项目,汽车、军火、古董,最赚钱的当然是毒品,不过这部分生意是不可能让詹姆兼管的,否则他就真正变成莱姆豪斯的老大了。

可贪心的詹姆是永远不会嫌钱多的,所以,当疯狗哈利找到他,说明可以提供比市价低两成的货源的时候,他心动了。

疯狗哈利说了,这批货是加拿大的某些强大的朋友提供的,他们想要在大伦敦地区寻找长期合作的代理人,无疑,作为莱姆豪斯的地下赌王,詹姆老大是最为理想的合作伙伴。

只需要一个‘强效催眠术’就能让疯狗哈利给肥猪詹姆编织一个美梦,然后,就是安东尼厄斯再次收割灵魂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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