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枝看着主子披了外袍从抱春居正房出来,也禁不住为这两口子的婚姻感到遗憾。
他主子成亲得早。那个年头还流行早婚,女孩子十三岁说亲,男孩子十五岁说亲。燕老太爷与燕家分了宗,起先日子并不好过,老太太赌着一口气,要让老太爷这一房成为燕家宗族里人丁最兴旺、家业最发达的分支,于是早早便给长子张罗了一房媳妇,十五岁成婚,十六岁长孙出世。
那个时候他主子还未出仕,老太太挑媳妇也只能找着门当户对的百姓家,老太太娘家经商,因而儿媳妇也便往着商户里找。燕大太太隋氏,出身商贾,家里几个兄弟,唯她一个女儿,自小也是被宠着惯着长大的,家庭环境相对单纯,老太太觉得这样的媳妇才更容易掌控,至于在平民书院受到的教育能否跟儿子合得上拍,这一点根本不在老太太考虑范围内,情投意合相知相爱什么的,过不了几年就都成了柴米油盐升斗之利,找个会打算盘的媳妇远比只会跟你赌书泼墨的花架子更实用得多。
彼时她的长子正同几个朋友在外游历,老太太急着把事定下来——后头还有老二老三呢,老大不成亲后头两个兄弟怎么办?早成家早立业,早生儿子早光宗耀祖,于是也没给长子打招呼,老太太拍板儿就把庚帖儿同女方家换了,定礼也一路敲敲打打鼓乐齐鸣地送了去,弄了个亲友四邻皆知,再没反悔的余地。
女方家其实也急——燕子恪他们是见过的,品貌没得挑,据说文章也好,这么优秀的女婿,那绝壁是潜力股,现在不上赶着定下来,等他当真考中了还能看得上他们家闺女?
于是乎两家大人急了忙慌地把前期工作全都办妥了,待一枝他主子从外头回来,这婚姻,已成定局。
一枝那时候还没有跟在燕子恪身边,所以他也不清楚自己主子当时对此事经历过怎样的心路历程,若让他自己挑,他再不会娶这样的女子进门。也许是因为父母之命不可违,又许是事已闹得人尽皆知,再反悔便是害了人家姑娘一辈子,还许是……主子那个时候还是个再正常不过的人,没有现在这么的……神经。
又或者,主子在同意娶隋家姑娘的时候,对这段婚姻也是抱着憧憬的吧。
可惜。境界不同的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经得起平淡似水,经不起风云变幻。
隋氏自小接受的是平民教育,她的眼光和心胸,也就只能拘限在这后宅里了。偏偏她又是娘家唯一的女儿,自小享有的是独一份儿的宠,独一份儿的好,她习惯了这独一份儿,理所当然地认为身边的人都该这样对她和她的子女。
所以一但有人来分去这宠和好,她便觉得这样不合“常理”了,她从小到大没有经过这样的事,她本能地保卫起自己的这份“权益”,她要争回“本该”属于她的东西。
她不要求别人这样对她,但她的丈夫是她最亲近的人,她认为,丈夫是最该做到这一点的,哪怕不对她百分百,也要对他们的儿女百分百,因为她的爹娘就是这样对她的,这是家庭习惯和情感的传承,她认为这并没有错。
一枝觉得隋氏可怜又可笑。她这么的“单纯”,哪怕是使出来的手段都肤浅幼稚上不得台面,这或许也该归功于她娘家后宅环境的单纯,没人给她亲身示范什么才叫杀人不用刀,也没人教给她究竟怎样做才能拢住丈夫的心。
就算做不到想他所想,也总要试着去爱他所爱。
十八年的婚姻,纵没有过契合心灵的爱情,也总有时间积累的尊重,而她,却一点一点地将这尊重慢慢地消磨掉了,再多的耐心与宽容也经不起一再用伤害来蚕食,她给的伤害不足以让他疼,却足以让他的心慢慢变冷。
有些话她不是听不懂,她只是以为丈夫容易糊弄,阳奉阴违,还道神鬼不觉。她却不知道她正在透支丈夫给她的信任和耐心,一次次地在他面前卖弄着她的小聪明,在他的侄女面前耍弄着她的小手段,她从没有深想过,这两个人之所以一个忍让一个按捺,却都是为了让他和她的婚姻能保持着和谐和平静。
而一枝为燕大太太感到庆幸的是,她的“单纯”为她维系住了这段婚姻的最后一根线。
她肤浅的认知,她幼稚的手段,都至少证明了一件事:
给七小姐下药的人,不是她。
她没有这样阴深的心思和持久的耐心,去捅一记要等十几年才能看到效果的黑刀。
在这件事上,他主子并没有怀疑过她,而是她一而再、再而三地在一个箭杀十一名凶徒就像掸掸衣上灰的人面前展现她幼稚的攻击这一行为,让他的主子都不忍心再看下去。
才刚在上房他对她说的那句话,既是警告,又是在替她保留最后的一点尊严。
成亲十八年,哪怕是这种程度上的重话,他都从不曾对她说过,这是第一次,只怕也是最后一次。
……
九月初十一大早,燕家人便起身开始忙碌了起来,最忙的当然是燕大太太,天未亮便坐进了平日理事的抱厦,一个个将主事的下人们叫上来,再一块块地往下发对牌。
燕二姑娘早便帮着一并理家了,从后头院子里赶来,见了自己母亲先就是一惊:“娘,您的眼睛怎么肿了?”
“府里几年未办大宴,想着怕出差错,心里存了事儿,昨夜竟不曾好睡,”燕大太太勉强笑笑,“无妨,我让人去煮蛋了,一会子拿来揉揉便好了。”
燕二姑娘抿抿唇,没有多言。
燕大太太看着日渐长开的女儿,强打起精神来将她拉到面前,仔细检查她今日的装扮,今日她是主角,必要鲜亮出众才不枉这一遭大张旗鼓地铺排,就连小五今儿也只能穿那较为收敛的衣衫,只为不夺去姐姐的光彩。
燕二姑娘今日依着燕大太太的意思很是精心地打扮过了,绾了精致的百合髻,簪着火红的鹤舞云霄菊,耳上两粒黄豆大的红宝,身上是浅金赤红二色撒花长衣和红地牡丹纹描金锦裙,再没什么颜色能压得过这一身去,脸上还施了妆,五官像了燕大太太,只通身清中带淡的气质像了她爹。
燕大太太在抱厦里打量女儿的装扮的时候,燕七也正在坐夏居自己的房间里打量着落地镜里的人。
燕大太太大概不曾想到,前日她给燕七送来的那一身清汤寡水的衣衫,能被燕七将其中的清致穿出十二分来。燕七的皮肤很白,换了旁人,穿这样浅淡的衣服未免显得气质苍白单薄,然而她本就不是闺中病娇,气场里的某种强大,硬是让这身柔软的色彩有了风骨。
“这么看着也不赖。”煮雨总算高兴了,拿过燕大太太给的银饰便要给燕七往头上插。
“不戴那个了,太老气。”燕七仍只绾着单螺,从首饰匣子里翻出一串白色砗磲雕的小雏菊发钿来,花蕊镶的是奶黄色的蜜蜡,简简单单地绕着螺髻缠箍上去,看着分外清爽。
“姑娘擦个胭脂啵?”煮雨吆喝着,像在天桥口上给路人兜售盗版光盘的小贩。
“不了,嘴上擦了脂都不方便吃东西。”燕七道。
……多咱也忘不了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