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翠花瞪着大眼睛看着她的胡镇南大哥,一句话也不说,那大眼睛里马上就要有泪光了,现在在太阳底下显得很晶莹。
胡镇南知道完了,又完了,他可能还是要拗不过这个宝贝妹妹。
他当时努力不去看妹妹的眼睛,却马上装出自己的脚突然有些不舒服的样子。
他这时才刚刚穿上了汉唐集团送他的帆布战斗靴子,新鞋不舒服很正常。
“咦,好像这帆布战斗靴子穿上后有些紧了。”
他弯腰像是在松开鞋带。
海安大队要奖励他一笔抚恤金,还要加上一笔带路费用,这些都是入账了的。
但是胡镇南和那些江湖人士基本都不要,差不多都拒绝了,他们的理由还都差不多。
怎么办?这还是一个有底线的江湖,不是一个不要逼脸的社会!
但是他们不懂得制度和规定这东西,也不会明白现代的运做体系,不过办法有的是,那些江湖人士基本上都想要一把制式刀,这个可以有。
中碳钢产品,对于军队来说,现在还不至于短缺得要命,报一个损耗可以做到,但是这将来都会从军费预算拔出中扣除的。
要不说安保大队最大的敌人就是他们的董事会嘛,限制得要命了。
至于再送他们一套帆布做战服也是可以的,但是他们都更喜欢那帆布战斗靴。
他们中有想走的人,基本上可以说是乐呵呵地走了,不想走的可以继续为安保大队带路,安保大队都表示欢迎。
胡镇南就是想走的一个,一来,功成名就把身退,江湖之上美名扬,这种感觉实在是让人心中欢喜,也是他追求的一种境界。
当然话说回来,这还是一个有底线的江湖,他们总会遵循自己的原则。
二来呢,胡镇南有些怕了,这个妹妹提到侯队长的次数太多了,这是她以前从没有过的。
自己趴在床上养伤的时候,这个妹妹便在值班时总不在身边,是不是又跑去找侯队长了?她有没有——啊?
但是好像没有,胡镇山虽然没有结婚,但是男女之**也是有过的,江湖人士嘛,要是没有一双敏锐的眼睛,他不知道都死多少回了。
妹妹坐在自己的床边时而高兴,时而忧伤——再不走,胡镇南怕自己的妹妹疯了。
在胡镇南反复系着自己的鞋带时,妹妹开出了自己的条件:
离开这里可以,但若是不去台湾,她就死给大哥看!
这声音听上去清脆而甜美,好像是很轻柔,但是胡镇南却缓缓地站起了身子,他知道,妹妹这样的说话方式才是定死了决心,他又没办法了。
胡翠花走了过来,轻轻拉着胡镇南的胳膊说:“行万里路,读千卷书,这样人才算见过世面,大哥,这是你教过我的。台湾,不过离这里几百公里,你我兄妹走上一遭又如何?侯队长说,我等总是连这小小的海峡都不敢跨过!”
胡镇南当时就不高兴了,说:“姓侯的知甚?过去台湾是红毛蕃子的腥骚之地,我等去那里能见到何物?!”
“侯队长还说了,远处还有马尼拉、巴达维亚、印度,波斯、还有欧洲,我等却只敢在这一小片大6上东走西游——”
“真是奇怪,只听说红毛蕃子来我大明,我等去他们那里做甚?!”
“他说我们怕大海!”
“休得胡说!大海里我游他个百十里算甚?憋气一个时辰算甚?!好吧,我带你去台湾走上一遭后再一起回家!”
胡翠花一下子笑了,小脸在阳光下灿烂无比。
胡镇南外表是满面的愤怒,但是心里轻轻叹了一口气,他感觉这个妹妹已经不是过去的那个妹妹了,这是好,还是坏,他不敢去想。
临走前,胡翠花要去与侯队长告别。
胡镇南在军营外的树阴下抽着烟,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吸烟是和别人学的,适应后感觉不错,但是那烟还挺贵,不过不怕,他的朋友遍天下,随便找一个拿些银两用用不难的。
胡翠花学着护士姐姐那样的走路姿势,她们走的样子真好看。
她来找侯队长了。
此时,侯东方队长正在和一些后勤人员一起肩扛着一筐筐的菠萝,这也是总部那里送过来的,大家看中它耐贮的优点。
在胡翠花的眼里,侯东方队长高大健壮和气,和人说话总是笑呵呵的。
他的官位那样高,却和士卒们一样做体力活,实属难得,会得到士卒们的爱戴……
她看见侯队长终于搬完了,正在和几个士卒聊着天。
她走了过去,脆生生地喊了一声:“侯队长!”
侯东方队长回头看去,心中好笑,只见胡翠花身上穿着小号的战斗服,那是给护士的,但是却留着明人的少女髻,扎着一串粉红色的赛璐珞头饰,这实在是有些土了。
她两只手抓着她始终认为是十成十白银的小片刀的刀鞘,她像是一个那面世界里在工地做活的女孩子啊,呵呵。
他身边的后勤士兵看见胡翠花来了后,一个个悄悄转身离开,他们露着怪怪地神色,互相以目视之。
“翠花,你要回家了?”
“不是!我要去台湾!”
“你哥哥不是说你们先回家吗?”
“他呀,改变主意可快了。我穿成这样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