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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1 / 2)

 庆朝西凉戍边的驻军营地分两处,一处是鸣鹿岭,一处是西晏,西晏历来是庆朝于西凉的兵家要地,赵毓敏便驻于西晏,东平侯领着的孟家军就是驻在了鸣鹿岭。

鸣鹿岭是一处小山丘,山丘的形状远看有如鹿仰头而鸣,故而得名,鸣鹿岭四周地势较为平坦空旷,在岭上往四周看,视线极好,能遥望东狄融与庆朝交界处,是个驻军的好地方,在岭上最不好的,莫过于刚扎营之初,运水上来颇为不易。

东平候自京郊转道西凉,己经知道自已呆在西凉,绝不会是一朝一夕的事,因而到了边境,便四下仔细的观察了地形,最终选了鸣鹿岭。

当然,赵毓敏原是想让他在西晏边上驻扎的,毕竟放在自己眼皮底下才好监视。无奈说起打仗,排兵布阵,赵毓敏哪里是有庆国战神之称的东平侯的对手,结果一番理论下来,赵毓敏气得差点吐血而亡,最终只好一摆手,让东平候自行选地方去了,眼不见心不烦。

孟境选了离西晏只有八十里开外的鸣鹿岭,在岭上岭下修建了防御工事,还修出一条极宽阔平坦的通往岭上的道路来,运水运粮草就极为方便。

刚入八月,西凉夜里已是寒凉,此时孟家军的中军帐中,孟境,佘远志和诸凤池正很是惬意地就着熏肉和腊鸭喝着酒。酒色鲜红如血。

孟境的脸已些泛红,英挺的五官看起来更显得柔和。佘远志皮色稍暗,此时还是正襟危坐,倒是看不出酒意来。诸凤池一边手撑着脑袋,一边手端着酒杯,毫无形象的半躺在帐里的地毡上,似己半醉。

诸凤池酒杯已一空,坐起来拿起酒壶,准备给自己再倒上一杯,不料手上忽地一空,酒壶己到了东平候手上。东平候道:

“凤池兄,我闺女给我的酒就这两坛子,你还自作主张的送了殿下一坛,剩下这些,可都应归我了。”

诸凤池不由气结:

“怎么就是我自作主张了,我来的时候,你闺女可是嘱咐了,说让把能拿得出手的,都均一些给景太妃与怀王殿下送去,难不成,这酒还拿不出手了?”

孟境道:

“我闺女送来的东西哪有拿不出手的?这酒,说是天下第一也不为过,可比皇宫赐晏时的贡酒好多了。”

佘远志轻啜了一口酒,深表赞同:

“的确比贡酒好多了。”

诸凤池冷笑道:

“既是拿得出手,因何我便送不得了。那敢问候爷,诸某该送什么过去?”

孟境看了看桌上色泽红亮香中带甜的腊鸭,肥瘦相间外焦里嫩的熏肉,西凉难得一见的鲜脆泡竹笋,一时间觉得哪样都拿得出手,却又哪样都舍不得送。

想了想便有些抱怨的道:

“这孩子,既是要送人,怎不都多准备一些。”

佘远志闻言不由笑了一声,诸凤池不由也气笑了:

“我说候爷,先说这葡萄酒,庄子里一架子的葡萄,你家闺女一共只酿了五坛,一坛送回京中给老太君了,一坛带去你老丈人家,你这送过来两坛。再说这笋子,一园的竹子,她每日太阳出来前便亲自带人去采挖,只要刚冒出地面的,一个来月只泡了二十坛,三坛送回京中孝敬老太君,三坛还是给你老丈人,你这里十坛,腊鸭共两百只,你此处是一百只,熏肉一千斤,你此处是六百斤,为了准备这些东西,你闺女忙前忙后的一个多月,怎么到了你这倒是嫌少了。”

听诸凤池这么一说,孟境便笑了,笑得一脸宠溺:

“我这女儿对我与他二叔自来便上心得很,剩下的东西肯定是送往东丹他二叔处了。”

诸凤池哼的一声:

“果然是知女莫若父,往东丹去的出发比我还早上一个月,又都是快马,估计这酒肉二爷也该吃上喝上了。”

佘远志语气中满是羡慕:

“侯爷好福气,只可惜,我家的全是混小子。”

孟境闻言,更是高兴了:

“难为这孩子事事想得周全,是比她哥哥更是省心。”

诸凤池白了孟侯爷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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